安徽南都華 (略) :
報來的《安徽南都華 (略) 鋰離子電池綠色高效循環利用擴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以下簡稱《報告書》,項目代碼:2406-#-04-01-#)收悉。根據環保有關法律法規,經研究,我局意見如下:
一、在全面落實《報告書》提出的各項污染防治措施,確保污染物達標排放前提下,該項目建設具有環境可行性,原則同意按《報告書》所列項目地點、性質、內容及規模建設。
二、項目建設內容:項目位于界首高新技術產 (略) 安徽南都華 (略) (略) 內。項目利用現有廠房,更新購置雙極膜成套蒸發濃縮系統、新型萃取法提鋰成套設備、智能色選機、清潔度自動分析系統等數字化、綠色化設備,應用信息化軟件系統,采用二氧化碳反萃提鋰等技術,對鋰離子電池綠色高效循環利用產線進行數字化升級改造與擴建。項目建成后,可實現 (略) 理廢舊鋰離子電池及廢料量約#噸,年新增碳酸鋰約#噸(其中碳化提純產能約7000噸)、磷酸鐵鋰正極材料約4800噸。
三、項目在建設及運營中應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強廢氣污染防治,落實《報告書》中提出的大氣污染防治措施。加強項目生產過程中無組織廢 (略) 理,減少無組織排放。項目熱解焚燒爐廢氣執行《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方案》(環大氣〔2019〕56號)中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別不高于30、200、300毫克/立方米的標準要求;預處理工序、正極修復工序、酸浸除雜工序等產生的顆粒物、硫酸霧、氟化物等執行《無機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2015)“表4 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各工序產生的非#烷總烴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表2新污染源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二噁英類按照《廢鋰離子動力 (略) 理污染控制技術規范(試行)》(HJ 1186-2021)6.1.4規定,參照《危險廢物焚燒污染控制標準》(GB #)中表3標準執行。廠界無組織顆粒物、非#烷總烴參照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表2新污染源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無組織排放的硫酸霧、氟化物執行《無機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表5企業邊界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廠內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參照執行《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 #-2019)中表A.1中排放標準限值要求。施工期施工場地內監測點顆粒物排放要求執行《施工場地顆粒物排放標準》(#)。
2.項目應建設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系統。廢水應分 (略) 理。工碳提純系統MVR后冷凝水、酸溶除雜工序樹脂脫附廢水、工碳提純系統樹脂再生廢水、噴淋塔排水 (略) (略) (略) 理;其他種類廢水 (略) 總排口排放。項目產生的廢 (略) 管網匯入田 (略) (略) 理達標后經倒流溝排入潁河。本項目廢水總排口水質執行田 (略) 理廠接管標準及《無機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表1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間接排放限值要求,其中總鎳 (略) 理設施排口執行《無機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2015)“表1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車間或生產設施廢水排放口限值要求,氟化物在總排口執行《無機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表2 水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
3.選用低噪聲設備,設減振墊及減振基礎,加裝消聲措施, (略) 、建筑隔聲等, (略) 各類設備并加強維護管理。施工期噪聲要符合《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的有關規定,營運期廠界噪聲排放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中的3類標準要求。
4.加強固體廢物的綜合利用,落實各類固體廢物的廠內 (略) 理處置措施。電池組件、隔膜紙、外殼外售回收利用,磁性廢料、氟化鈣渣、外購硫酸鋰調漿除雜渣、磷酸鐵/石墨渣、外購磷酸鋰中和渣、氫氧化鋁、工碳過濾渣、元明粉、炭黑渣、鐵鋁渣、碳酸鈣鎂錳渣、硫酸鈣、氟化鈣、氫氧化銅、污泥等一般固廢定 (略) 置。冷卻液、除銅渣、含油抹布、手套、廢潤滑油、廢油桶、廢活性炭、廢樹脂、廢膜等危險廢 (略) 暫存后定期委托有資 (略) 置。一般工業固體廢物暫存庫設計、建設和運行須滿足《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標準》(GB #-2020)要求;強化危險廢物全過程管理,按照《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要求,做好危險廢物在收集、轉移、儲存、處置過程中的環境管理和安全管理,落實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管理制度。
5.項目要 (略) 防滲,落實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設置地下水監測井,嚴格落實各類監測計劃,針對土壤和地下水動態監測結果采取相應預防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針對生產車間、危廢倉庫、 (略) 理站、初期雨水池和事故水池等單元應采取合理的防滲措施,防滲系數須滿足相關技術規范。
6.項目要符合安全生產的相關要求。營運期應加強環保設施維護管理,廠區須設置應急事故池,確保事故狀態下各類廢水不外排。強化工藝廢氣、廢水事故排放風險防范措施,根據《報告書》環境風險評價內容,制定周密細致的應急預案并在項目建設“三同時”認真落實,以杜絕污染事故。
7、施工期按照國家和省、市大氣污染防治相關要求,嚴格施工現場環境管理,全面落實《報告書》中揚塵污染防治措施及大氣污染防治有關要求,防止施工揚塵污染。施工現場設置沖洗效果較好 (略) ,物料運輸車、渣土車和混凝土攪拌車駛出施工現場必須沖洗刷干凈 (略) 。車輛沖洗設施設置在車輛 (略) 。嚴禁不達標車輛 (略) 建筑施工現場作業。工地使用的樁工機 (略) 移動機械及其他車輛廢氣排放必須達到排放標準,嚴禁使用高 (略) 移動機械,施工場地執行《施工場地顆粒物排放標準》(DB34/4811-2024)要求。
8.項目實行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強化污染治理措施,確保污 (略) 許可排放量以內。嚴格按照環評報告書及環評批復要求安裝在線監控設備并落實環境監測制度,確保一類污染物在車間 (略) 理設施排放口達標排放。
9.落實報告書環境防護距離,防護距離內不得保留和新 (略) 、 (略) 等環境敏感目標。
10.原料入廠需嚴格按照《報告書》提出的原料來源及進廠控制要求。
四、項目建設應嚴格執行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的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建成后,須嚴格執行排污許可制度,在發生實際排污行為前申領排污許可證,并按《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等相關規定進行環境保護設施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產。
五、項目建成后,應按照重點污染源自動監控設備“安裝、聯網和運維監管”三個全覆蓋要求,規范做好相關工作。
六、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采用的生產工藝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態破壞的措施發生重大變動,應重新報批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七、你公司“三同時”制度落實情況和事中事后環境保護監督管理工作, (略) 生 (略) 具體負責。你公司應加強環境管理,按規定接受各級生態環境部門的日常監督檢查。
(略) (略)
2025年1月20日
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公告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決定或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決定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本公告發布之日起7日)屆滿之日起六十 (略) 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復議,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 (略) 提起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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