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1日以來,投標人承建或 (略) 工程項目每有1個獲得過國家級優質工程獎的得5分;每有1個獲得過省級行政主管部門或省級行業協會(學會)頒發的省級優質工程獎(含省級交通優質工程獎)的得3分,省級獎項評分滿分6分。本項滿分16分。 注:①聯合體投標的,本條須聯合體牽頭方滿足。 ②應提供頒獎單位的頒獎文件(頒獎文件不含獎杯、獎牌、獎狀、榮譽證書)或頒 (略) 文件截圖。時間以頒獎文件或頒 (略) 文件截圖所載時間為準,同時提供頒獎文件和頒 (略) 文件截圖的,以較早時間為準。 ③省級優質工程獎指:安徽-黃山杯、北京-長城杯、上海-白玉蘭獎、天津-海河杯、重慶-巴渝杯、廣東-金匠獎、黑龍江-龍江杯、吉林-長白山杯、遼寧-世紀杯、內蒙古-草原杯、山西-汾水杯、山東-泰山杯、陜西-長安杯、寧夏-西夏杯、青海-江河源杯、新疆-天山獎、西藏-雪蓮杯、河北-安濟杯、河南-中州杯、江蘇-揚子杯、浙江-錢江杯、江西-杜鵑花獎、湖北-楚天杯、湖南-芙蓉獎、四川-天府杯、貴州-黃果樹杯、福建-閩江杯、廣西-廣西壯 (略) 優質工程獎(真武閣杯)、云南-云南省優質工程獎、甘肅-飛天獎、海南-綠島杯;省級優質工程獎包含省級行政主管部門或省級行業協會(學會)頒發的省級交通優質工程獎。 國家級優質工程獎是指:建筑工程魯班獎、中國土木工程詹天佑獎、國家優質工程獎、交通 (略) 交通優質工程(李春)獎。 ④獲得國家級優質工程獎的項目可參與省級優質工程獎(含省級交通優質工程獎)獎項評分。 ⑤同一項目同時獲多個獎項的,按照最高級別獎項僅計分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