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人力資源和 (略)
關于集體合同的審查意見
三亞山 (略) :
你單位報送的《企業集體合同》 (略) 審查,審查意見如下:
一、集體合同雙方主體資格符合法律、法規規定;
二、集體合同的簽訂及集體協商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的原則和程序進行;
三、集體合同中的各項具體勞動標準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最低標準。
鑒于以上事實,我局認定你單位與職工簽訂的集體合同合法有效,自2025年2月11日至2026年2月6日止。合同雙方應在收到本意見之日起10日內以適當形式向各自代表的全體人員公布集體合同的全部內容。
集體合同依法生效后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應嚴格履行。履行中遇有新的情況和問題,可 (略) 聯系。
審查意見書一式三份,簽訂集體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留存一份。
(略) (略) 人力資源和 (略) ????
????????2025年2月11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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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