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拍賣行為,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特制定本須知。
一、拍賣活動應遵循公開、公平、公正、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實施的拍賣行為具有法律效力。拍賣當事人應遵守本須知并受此制約。
二、競買人是指參加競購拍賣標的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法律、行政法規和拍賣公告等對拍賣標的的買賣條件有規定的,競買人應當具備規定的條件。
三、競買人于規定時間內按要求辦理登記手續,交驗有關證件,交付保證金,獲取牌號以及辦妥其他相關的手續后,可以參加競買。競買人應使用本人名下的卡帳支付,如競買人使用他人名下的卡帳支付的,由此產生的法律后果由競買人承擔。拍賣保證金、成交價款和傭金由他人代為支付的,必須簽署《代付款承諾書》。
四、競買人委托代理人競買,代理人須出示有效的委托文件及本人身份證明。否則將視為代理人以自己的名義競買。
五、委托人可以出席拍賣會,但不得參與或委托他人代為競買自己委托的拍賣標的。
六、委托人在拍賣開始前要求拍賣人撤拍的,拍賣人可以撤回拍賣標的。
七、拍賣人應當按規定在拍賣前展示拍賣標的,并提供查看拍賣標的的條件及有關資料。競買人可以在公告規定的咨詢展示期內,實地勘察拍賣標的物,充分了解拍賣標的情況,必要時應聘請專家幫助,避免盲目競買。
八、拍賣人應當向競買人說明已經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的標的瑕疵。拍賣人將標的情況予以明示的,對明示文件界定內容的真實性承擔責任。
拍賣人在拍賣前聲明不能保證拍賣標的的真偽或者品質的,不承擔瑕疵擔保責任。為此所作的文字說明、圖片目錄和估價等僅供競買人參考。
九、網絡競買人在參加競買之前 (略) 上競買流程,競買人應對其帳號和密碼的安全負責,通過競買帳號所做出的任何操作行為,視為競買人本人的行為,由此產生的后果,由競買人自行承擔。
現場競買人應嚴肅認真地舉牌競價,妥善保管號牌,對該號牌的競價行為承擔責任。
十、網絡直播、網絡拍賣存在多種不確定因素或風險, (略) 絡 (略) 等不可預知因素, (略) 絡競買人無法出價,相關技術部門應盡快排除故障恢復運行,但委托人、拍賣人不承擔由此給競買人造成的直接或間接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