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投公告
立項編號:紅港村交(2024)00002號
1.本交易公告是交易服務機構接受本項目業主單位的委托而發布的。本次項目所有信息均由項目業主單位以書面形式提供,由項目業主單位對信息的真實性負責。
2.本項目以現狀為準,本交易公告提供的本項目的說明和提供的圖片資料等,僅供競投人參考,不構成對項目的任何擔保。請競投意向人在報名參與競投前必須仔細審查本項目的情況,調查項目的權屬情況、合法性、是否存在未決的糾紛等(不限于上述情形)情況和是否存在其他瑕疵(提醒:請競投人務必仔細審閱本公告“項目基本情況”對“產權證及相關批準文件辦理情況”的披露)。競投人應認真研究查看項目的實際情況,并請親自實地看樣,未看樣的競投人視為對本項目現狀的確認,競投意向人一旦作出交易報名的,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項目的現狀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責任自負,并對有關承諾承擔法律責任。
3.交易服務機構不對進場交易的項目的質量瑕疵、權屬合法性瑕疵以及合同違約等風險承擔法律責任。
萬頃沙鎮 (略) 場監管辦 (略) 南沙區萬頃沙鎮紅港村經濟合作社委托,定于2024年3月12日10:00至10:30在南沙區農村集體“三資”管理服務平臺(網址:http://**)對南沙區萬頃沙鎮紅港村七一西圍萬環西路西側公園以北27.6畝耕地租賃項目組織競投,本項目采用網上在線交易方式進行。歡迎有意參加的單位報名競價。本次交易是根據廣州人民政府第119號令《 (略) 農村集體資產交易管理辦法》相關規定進行公開競價,不屬于公開招投標。
一、項目基本情況
(一)資產名稱:萬頃沙鎮紅港村七一西圍萬環西路西側公園以北27.6畝耕地;
(二)資產類型:耕地(土地規劃詳見附件);
(三)資產地址:萬頃沙鎮紅港村七一西圍萬環西路西側公園以北27.6畝耕地;
(四)交易面積:27.6畝;
(五)項目經營用途:農業種植,用途必須符合法律法規政策要求,重點用于糧食種植,不得私自改變用途;
(六)產權證及相關批準文件辦理情況:
1.產權證:無證;
2.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無證;
(請競投人務必注意:擬交易資產如已獲取產權證或其他批準文件均在此處以列舉的方式進行披露,未列舉的其他證件或批準手續即表示未取得。)
(七)消防驗收情況:無;
(八)合同年限:2年(合同起止時間以實際簽訂合同約定時間為準);
(九)免租期:無;
(十)交易底價:¥ 1500元/畝·年(先交租后發耕);
(十一)租金遞增方式:無;
(十二)交易保證金:¥ 10000元(大寫:人民幣*萬元 ),通過銀行轉賬(含網上轉賬,不接受支付寶、微信、第三方、現金存款、公證委托等)形式繳納;各競投報名人可在南沙區農村集體“三資”管理服務平臺網上交易系統(網址:http://**)進行注冊及報名。
保證金賬號:系統隨機生成(競投報名人通過注冊及報名申請,經報名資格審核通過后,將獲得隨機保證金賬號,一個保證金賬號對應一個競投人);
保證金繳納銀行:中國銀行廣州南沙金洲支行;
賬戶名: (略) 南沙區供銷合作聯社;
各競投報名人憑網上隨機生成的保證金賬號在銀行足額繳納保證金,系統將以此隨機賬號識別競投人身份。
保證金須在指定時間內以競投人的同名賬戶實名到賬,填寫銀行轉賬單據時應在備注欄注明:紅港村交(2024)00002號交易保證金。未能中標的競投人所繳納的保證金在交易結果公示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原額無息退回繳納賬戶;若競得人在競投結果公示期滿后5個工作日內未與村、社集體經濟組織簽訂中標確認書和合同的(有法定理由除外),視為放棄本次交易,所繳納的交易保證金將不予退回。
(十三)合同履行保證金:¥ 10000元(大寫:人民幣*萬元 ),在競得人競得資產后交易保證金將自動轉化為合同履行保證金(注:競投人競投中標時繳納的交易保證金自動轉為合同履行保證金,金額不符的由集體經濟組織與競得人結算)。
(十四)交易方式:網上競投;每次報價遞50元/畝·年或其整數倍。
(十五)競得方式:按照不低于底價,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
(十六)競投地點: 網址:http://** ;
(十七)項目交付方式:按合同起始日現狀交付;
(十八)其他說明:該地塊部分為基本農田,需嚴格按照土規使用;
二、競投人準入條件
(一)競投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并合法運作的獨立法人或其他非法人組織(如合伙企業、個人獨資企業)、經工商登記注冊的個體戶以及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法規及項目業主單位另有規定外。
(二)符合項目業主單位要求的其他資質條件:
1.本次交易報名時未被列入南沙區農業農村服務中心的異常名單。
(三)競投人需保證所提交的資質、資格在公告發布之日至合同簽訂日期間真實有效,并承諾在前述期間內不對影響項目報名的資質、資格進行變更。否則,一經發現,萬頃沙鎮 (略) 場監管辦公室有權取消競投人已取得的競投人資格。
三、報名事項
(一)本次項目采用網上在線報名,競投人可于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3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00(法定節假日除外)在南沙區農村集體“三資”管理服務平臺網上交易系統(網址:http://**)進行注冊及報名。
(二)報名資料:競投人在線報名時必須提交以下資料:身份證明材料(法人身份證原件掃描件、單位營業執照原件掃描件、其他公告要求的文件等,項目業主方有權要求競投人提供原件核對)。
(三)報名流程指引:請參看南沙區農村集體“三資”管理服務平臺(網址:http://**),點擊標題欄的“網上交易大廳”進入網上交易系統,點擊右下角“溫馨提示”中電子操作說明。
(四)注意事項:
1. 報名以保證金款項到賬為準,請各競投報名人提前繳納保證金,跨行轉賬提前24小時以上,同行(中國銀行)轉賬提前2小時以上,否則因交易保證金款項未到賬而影響報名,后果自負。
2.保證金匯款人必須與競投人名稱一致,若不一致即出現委托繳款的情況,委托繳款人與被委托繳款人雙方需在開標前到萬頃沙鎮 (略) 場監管辦公室辦理款項確認手續,否則如有任何問題,后果自負(包括取消競投資格及中標資格等)。一份保證金只能參與一宗交易的競投。
3.競投人報名前,須詳細閱讀本《交易公告》所有條款,否則,因不符合報名條件而又實際報名了的,由此產生的任何后果由競投人自負。
4.若只有一個競投報名人進行網上報名并繳納交易保證金的,系統將自動默認其為競得人。
四、競投須知
(一)通過網上在線報名并成功繳納保證金的競投申請人,請于2024年3月12日10:00至10:30,依各自賬號自行登錄南沙區農村集體“三資”管理服務平臺網上交易系統(網址:http://**)在右側標題欄中下拉菜單中選擇“個人中心”“,點選我的報名”,選擇對應的項目點擊“查看報名”進行網上在線競投。
競投人通過網上在線報名并成功繳納保證金,視為競投人同意按底價出價。競投人中標后以未出價為由拒絕承認中標結果的,視為競投人放棄中標資格,該標的物將由下一競投人遞補中標或重新組織競投,該競得人所交保證金不予退回。
(二)競投申請人自行負責網上交易賬號安全,自行按本公告規定競投規則(包括競投時間規則等)完成網上競投操作;若因個人操作、網絡或者競投操作工具(電腦、手機等)等原因導致的,不能如期地、正常地進行網上競價操作的,后果自負。
(三)網上在線競投時,各競投人自行按本公告規定的競投規則(包括競投時間規則等)進行競投,本次競投交易啟用“防秒殺”功能,規則為:競投結束前3分鐘內若有人報價,系統將自動把競投結束時間延長3分鐘,每次延長的3分鐘內有人報價的,系統將自動延長3分鐘,以此類推,直至最后3分鐘內無人再報價時,系統才會結束競投并顯示競投結果。即競投結束時間不一定是原設定的時間,請注意確認競投時間是否延長,只有顯示競投結果,才是本場競投結束。
(四)若網上(現場)競投時間結束后依然沒有產生競得人,即所有競投人一次都沒有參與網上(現場)競價的,項目依然為底價的情況下,按以下方式處理:
1.報名參加競投的競投人中,存在按《 (略) 南沙區農村集體資產交易管理細則》規定或合同約定有優先權的優先權人的,優先權人享有優先中標資格:
(1)如優先權人為一人,則具有優先權的競投人自動中標;
(2)如有優先權的競投人為多人,則在具有優先權的競投人中通過搖珠確定競得人;搖珠時間以鎮經管辦通知為準,各競投人可參與現場搖珠活動,若競投人沒有出現在搖珠現場,則視為競投人放棄監督權,不影響搖珠結果,搖珠活動如期舉行。
(3)競投人主張本人在競投中有優先權的,需在競投交易結束后兩個工作日內提供相關優先資格證明給鎮經管辦(相關資格證明:如原合同,戶口簿及優先資格聲明書要求出租單位加具意見并蓋章)。未在期限內提交優先權相關證明材料,過后再主張優先權的,按無優先權處理。
有優先權的競投人聲明放棄優先權的,按無優先權處理。
(4)優先權順序按以下方式確定:
第一順位:法律法規規定的優先權;
第二順位:原承租人在上一合同期合同約定的優先權(原承租人上一合同期合同沒有約定優先權的,不作優先權處理);
第三順位: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以及業主方出租時聲明的優先權。
優先權按上列順位排列,上一順位不存在優先權人才輪到下一順位優先權人行使優先權;同一順位存在多個優先權人的,通過搖珠方式確定競得人。
2.報名參加競投的競投人中不存在優先權人的,將以在本辦現場搖珠方式來確定競得人,搖珠時間以本辦通知為準,各競投人可參與現場搖珠活動,若競投人沒有出現在搖珠現場,則視為競投人放棄監督權,不影響搖珠結果,搖珠活動如期舉行。
3.按前款方式確定競得人后,競得人不承認中標結果拒絕履行的,按競投人放棄成交權處理,該標的物將按報價高低由下一競標人遞補中標(但成交價不得低于交易低價)或重新組織競投,該競得人所交保證金不予退回。
五、實地查看
本次交易不組織實地查看資產具體位置,標的以實物為準,有意競投人可自行查看資產的位置及了解基本情況。
六、交易結果公示及合同簽訂
(一)在交易結束后2個工作日內,項目業主方代表、競得人應到交易服務場所書面確認交易結果,簽訂《南沙區農村集體資產交易確認書》,完成交易程序。
(二)競投活動結束后,本項目交易結果將在項目業主單位所在地的公開欄、交易服務機構公示欄及南沙區農村集體“三資”管理服務平臺(http://**)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如對交易程序或競得人資質資格有異議的,請向萬頃沙鎮 (略) 場監管辦公室反映。反映情況必須以實名的方式提供書面材料,并留聯系電話和通訊地址;以單位名義反映的,反映材料應加蓋單位公章。
(三)在交易結果公示期間,如有人對交易程序或競得人資質資格提出異議或投訴的,待異議或投訴事項處理完畢后,再根據處理結果確定是否簽訂合同或簽訂合同的具體時間(具備簽訂合同條件的,在處理完畢后5個工作日內簽訂合同);如無人提出異議或投訴的,無特殊情況下,競得人及項目業主單位應在公示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在萬頃沙鎮 (略) 場監管辦公室指定的場所簽訂合同。
(四)簽訂合同時,競得人需出示《南沙區農村集體資產交易確認書》,如因競得人原因逾期不簽訂合同的,則視為競得人自行放棄成交權,并由項目業主單位收回該項目。
七、交易保證金處理規則
(一) (略) 南沙區農業農村服務中心為確保整個交易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受項目業主單位的委托,向各競投人代收本項目的交易保證金,待本項目交易結束后,根據交易保證金的處理規則進行處理;競投人交納的交易保證金產生的權利和義務全部由項目業主單位承擔;競投人對交易保證金處理有異議的應與項目業主單位協商溝通解決; (略) 南沙區農業農村服務中心對競投人與項目業主單位因交易保證金產生的一切糾紛不承擔任何責任。
(二)交易保證金處理規則:
1.未競得該項目的競投人交納的交易保證金的處理規則:
1.1在交易結果公示期間,如無收到對交易程序或競得人資質資格提出書面異議或投訴的,在交易結果公示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包括但不限于銀行業務處理造成延遲原因除外,下同)不計利息原額原路退還。
1.2在交易結果公示期間,如收到對交易程序或競得人資質資格提出書面異議或投訴的,則在異議或投訴處理完畢后,按照以下原則處理:經核實,異議或投訴事項不屬實或不成立的,在異議或投訴處理完畢后,5個工作日內不計利息原額原路退還。經核實,異議或投訴事項屬實,但未達到本《交易公告》第八項“違約違規責任”中競投人所應承擔的責任及不影響整個交易結果的,在異議或投訴處理完畢后,5個工作日內不計利息原額原路退還。經核實,異議或投訴事項屬實的,且應承擔本《交易公告》第八項“違約違規責任”中競投人應承擔的責任的,則按照本《交易公告》第八項“違約違規責任”的相關條款處理。
2.競得人交納的交易保證金的處理規則:
2.1在交易結果公示期間,如無收到對交易程序或競得人資質資格提出書面異議或投訴的,依照《南沙區農村集體資產交易競投保證金處理委托確認書》的約定,在簽訂合 (略) 南沙區農業農村服務中心直接轉到項目業主單位指定賬戶,不再向競得人退還上述保證金款項。
2.2在交易結果公示期間,如收到對交易程序或競得人資質資格提出書面異議或投訴的,則在異議或投訴處理完畢后,按照以下原則處理:
2.2.1經核實,異議或投訴事項不屬實或不成立的,則在簽訂合 (略) 南沙區農業農村服務中心直接轉到項目業主單位指定賬戶。
2.2.2經核實,異議或投訴事項屬實,但未達到本《交易公告》第八項“違約違規責任”中競得人所應承擔的責任及不影響整個交易結果的,則在簽訂合 (略) 南沙區農業農村服務中心直接轉到項目業主單位指定賬戶。
2.2.3經核實,異議或投訴事項屬實的,且應承擔本《交易公告》第八項“違約違規責任”中競得人應承擔的責任的,則按照本《交易公告》第八項“違約違規責任”的相關條款處理。
2.3競投結束后,競得人以項目存在權屬瑕疵(包括但不限于項目未獲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等)問題為由提出異議、投訴或拒絕簽訂合同的,視為自行放棄競得資格并構成違約,所交交易保證金不予退還。
八、違約違規責任
(一)競投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競投資格:
1.在交易結果公示結束前,被投訴或舉報提供虛假資料報名,并經核實的;
2.在交易結果公示結束前,被投訴或舉報采取不正當手段參與競投,并經核實的;
3.其他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的。
(二)競得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中標資格:
1.競得標的物后兩個工作日內拒絕現場簽訂《南沙區農村集體資產交易確認書》的;
2.在交易結果公示結束后,因競得人原因未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指定場所簽訂合同的(在交易結果公示期間,有人對交易程序或競得人資質資格提出異議或投訴,正在核實相關情況的除外);
3.被取消競投資格的;
4.其他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的。
(三)競投人或競得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報名時所交的交易保證金不予返還:
1.競得人競得本項目后,拒絕現場簽訂《南沙區農村集體資產交易確認書》的;
2.競得人在交易結果公示結束后,因競得人原因未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指定場所簽訂合同的(在交易結果公示期間,有人對交易程序或競得人資質資格提出異議或投訴,正在核實相關情況的除外);
3.被取消競投資格的(競投人未按照本《交易公告》要求準時報到或到達現場參加競投的除外);
4.其他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的。
(四)如競投項目未能成功交易,項目業主單位可以申請重新組織本項目資產交易,重新組織本項目交易時,原參與本項目交易但被取消競投資格的競投人和被取消競得資格的競得人,不得再報名參與本項目對應資產的競投;今后屬于本項目業主單位其他項目的交易活動,本項目業主單位有權不接受被取消競投資格的競投人和被取消競得資格的競得人參與。
九、糾紛處理原則
(一)競投人(包括競得人)與項目業主單位就本次交易事宜(包括交易保證金處理規則)有爭議的,由競投人(競得人)與項目業主單位自行協商解決,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通過法律途徑解決,與萬頃沙鎮 (略) 場監管辦公室無關。
(二)交易公告及《交易文件》中載明的項目面積與實際面積對比,上下浮動如不超過交易公告及《交易文件》中載明的項目面積的5%(含5%)的,不影響交易結果。交易公告及《交易文件》中載明的項目面積與實際面積對比,上下浮動比例如超過交易公告及《交易文件》中載明的項目面積的5%(不含5%)的,在不低于競得價(如果以單價進行競投,必須折算為月、季度或年租金)及不改變實質性條款(如租賃年限、遞增情況、用途等,不限于上述情況)的前提下,由項目業主單位與競得人公平協商解決,按實際面積計算租金。
十、風險提醒
(一)競投意向人在報名參加競投前須全面閱讀本《交易公告》的所有內容,本交易公告是萬頃沙鎮 (略) 場監管辦公室接受本項目業主單位的委托而發布的。本次項目所有信息均由項目業主單位以書面形式提供,由項目業主單位對信息的真實性負責。
(二)本項目以現狀為準,本交易公告提供的本項目的說明和提供的圖片資料等,僅供競投人參考,不構成對項目的任何擔保。請競投意向人在報名參與競投前必須仔細審查本項目的情況,調查項目的權屬情況、合法性、是否存在未決的糾紛等(不限于上述情形)情況和是否存在其他瑕疵(提醒:請競投人務必仔細審閱本公告“項目基本情況”對“產權證及相關批準文件辦理情況”的披露)。競投人應認真研究查看項目的實際情況,并請親自實地看樣,未看樣的競投人視為對本項目現狀的確認,競投意向人一旦作出交易報名的,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項目的現狀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責任自負,并對有關承諾承擔法律責任。
(三)萬頃沙鎮 (略) 場監管辦公室不對進場交易的項目的質量瑕疵、權屬合法性瑕疵以及合同違約等風險承擔法律責任。
十一、特別聲明
(一)競投意向人報名參加競投的,即視為作出以下承諾:
1.競投人已詳讀《交易公告》,對全部內容無異議。
2.競投人明白萬頃沙鎮 (略) 場監管辦公室對本次交易的組織行為是代理行為,如競投人與項目業主方就交易項目產生爭議的,由競投人與項目業主方按要求協商解決,本辦不承擔責任。
3.競投人已核實了解標的物的全部情況,包括查閱相關資料、實地勘察等。如因標的物瑕疵引起的風險和責任,競投人自行與標的物權屬人協商解決,本辦不承擔責任。
4.如本次交易競投人僅有一人符合競投人資格的,不論競投人是否到場或是否參與競價,競投人同意本次交易以底價成交;如競投人拒絕的,競投人同意將交易保證金全額歸標的物權屬人所有。
5.交易成功后,競投人保證按《交易公告》的約定履約相關義務,否則自行承擔相關責任。
6.網上投標的,若網上競投時間結束后,項目依然為底價的(即所有競投人一次都沒有參與網上競價的),報名參加競投的競投人中,①若存在按《 (略) 南沙區農村集體資產交易管理細則》規定或合同約定有優先權的優先權人,競投人同意優先權人享有優先中標資格;②若有優先權的競投人為多人,或不存在優先權人的,競投人同意本辦另選時間進行現場搖珠來確認競得人;若競投人不到場參與現場搖珠的,則為競投人自動放棄現場搖珠監督權,但競投人承認現場搖珠結果;若現場搖珠結果確認競投人為競得人的,如競投人拒絕,則競投人同意將交易保證金全額歸標的物權屬人所有;③若競投人主張有優先權的,競投人承諾在競投交易結束后兩個工作日內提供相關優先資格證明給本辦;如競投人未在期限內提交優先權相關證明材料,競投人同意按無優先權處理。
7.現場競投的,如競投人不按照競投文件要求準時參加競投的,同意自動放棄競投資格,承認失信行為;(符合第4條,并同意成交的除外)。
8.現場競投的,根據交易規則,若出現價格與條件相同,以優先資格(原承租人、本村戶籍人)確定競得人;如無優先資格,或有優先權的競投人為多人,則以現場搖珠(抽簽)形式確定競得人。
9.競投人已詳細閱讀《交易公告》中關于交易保證金的所有條款,現場競投的,承諾以底價競投時必須舉牌報價。如競投人代表一次都沒有舉牌,愿意將交易保證金全額歸標的物權屬人所有。
10.競投人已詳細閱讀《交易公告》中關于“防秒殺”功能的條款并同意按該條款的約定參與競投。如競投過程中觸發系統“防秒殺”功能導致競投人未在原設定的競投時間內中標的,本辦不承擔任何責任。
11.競投人承諾對本《承諾書》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負責,確保競投人的簽名是真實的、有效的,如有任何虛設,競投人愿意無條件承擔因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
(二)本辦組織的交易行為屬于代理行為,標的物現狀由其權屬人以書面形式向本辦提供。競投意向人在報名參加競投前,須詳細了解現狀(包括實地勘察、查閱相關資料等),并承擔風險。標的物存在瑕疵引起的問題,本辦不承擔責任。
(三)競投人如果對交易保證金歸屬有爭議的,或對交易項目產生爭議的,由競投人與標的物權屬人協商解決,本辦不承擔責任。
(四)交易如僅有一個報名人進行網上報名并繳納交易保證金的,系統將自動默認其為競得人,視為本次交易以底價成交,該競投人競得標的物。
(五)競投人報名前,須詳細閱讀本《交易公告》所有條款,一旦成功報名并且成功繳納交易保證金的視為同意本交易公告所有條款;無論因個人、網絡或者競投操作工具(電腦、手機等)等問題導致的不能正常競價或出現其他問題的,均由競投人自行負責。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競投人相互串通投標:
1.競投人有下列行為之一,屬于情節嚴重行為,列為信用評價差的競投人,在全區范圍內限制其參與競投:
(1)以行賄謀取中標被證實的;
(2)3年內2次以上串通投標;
(3)無正當理由累計3次不到場(或網上)參加交易的;
(4)累計2次以上無正當理由在成功競得標的后不簽約或簽約后毀約的;
(5)累計3次以上拖欠租金或拖欠租金總額超過50萬元,經農村集體向交易機構報告并舉證的;
2.競投人自處罰執行期限屆滿之日起3年內又有上述所列違法行為之一的,或者串通投標、以行賄謀取中標情節特別嚴重的,移送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以及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3.法律、行政法規對串通投標報價行為的處罰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七)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競投人繳納的交易保證金可以不予退還:
1.競投人相互串通競投的;
2.競投人采用不正當手段競得標的物的;
3.競得人提供虛假材料或虛假情況的;
4.競得人競得標的物后反悔的(包括拒絕簽訂確認書、拒絕簽訂合同、無繳納合同履約保證金);
5.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
(八)競得人在確認競得結果后放棄該標的物成交權,經股東代表會議表決同意,可以按報價高低順序遞補確定競得人;如只有一人競投而放棄成交的,該標的物將重新組織競投,該競得人所交保證金不予退回。
(九)當標的物權屬人按照規定的流程,通過本辦連續開展二次公開競投,仍出現流標、廢標現象的,由標的物權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過本辦同意后,以不低于原來確定的底價進行協商交易,簽訂合同后將合同送本辦備案,并及時在“三資”管理系統中更新相關信息。
(十)有關出租方或承租方的資產信息均由出租方或承租方以書面形式提供,由出租方或承租方對信息的真實性負責。競投意向人在報名參加競投前應對交易的資產進行適當的調查,對交易資產的權屬情況、合法性、是否存在未決的糾紛等(不限于上述情形)自行調查了解,獨立做出交易判斷。交易雙方對交易合同條款均經過慎重考慮,對條款沒異議,均為自愿簽訂。交易雙方如果產生任何糾紛,本辦不承擔任何責任。
十二、聯系方式
(略) 南沙區萬頃沙鎮 (略) 場監管辦公室
聯系人:陳小姐
聯系電話:020-*
地址: (略) 南沙區珠江街道中興西路26號
項目業主單位聯系方式
聯系人:周先生
聯系電話:*
地址: (略) 南沙區萬頃沙鎮長堤西路282號
十三、監督方式:
凡發現競投中有違規行為的,請如實舉報。舉報監督電話:南沙區農業農村局020-*。
附件:
1. 紅港村交(2024)00002號27.6畝交易合同.doc
2. 6.萬頃沙鎮農村集體資產交易文件——網上競投.doc
3. 土地規劃核查表之二.jpg
4. 土地規劃核查表之一.jpg
萬頃沙鎮 (略) 場監管辦公室
2024年3月1日
剩余會員時長將自動延長
掃描添加客服微信
暫無歷史郵箱
使用微信掃一掃關注
“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