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略) 城鄉規劃條例》等相關規定,現將龍門縣平陵街道辦事處組織編制的《龍門縣平陵街道PL-08單元控制性詳細規劃調整(草案)》項目予以批前公示。凡對規劃內容有意見與建議的單位或個人,可在公示之日起三十日內書面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視為放棄上述權利。
規劃主要內容:
規劃范圍:為PL-08單元中部地塊,北至創業二路,西至易發大道,南至金龍大道,東至建業四路,面積約11.66公頃。
規劃定位:為配合縣重點項目建設需要,現盤整收回平陵街道縣公路事務中心平陵養護站(土地用途為交通站場用地)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劃撥給縣委黨校新校區建設,故對PL-08單元中部地塊作出控制性詳細規劃調整。與此同時,保持規劃區原主體功能不變,銜接縣國土空間總體規劃。
修改內容:
1、依據《平陵街道辦關于盤整收回平陵街道一宗國有建設用地的請示文件》(BWPJ* 號),將原控規中的PJ-05-02、PJ-05-05、PJ-05-06、PJ-05-07、PJ-05-09地塊或被局部規劃設計為黨校,故本次規劃對PJ-05-11、PJ-05-13兩個地塊的經濟技術指標作出如下調整:
1)PJ-05-11地塊,用地性質為機關團體用地(用地代碼為0801),面積為58936.212㎡,經濟技術指標如下:①容積率≤1.5;②建筑控高≤36米;③建筑密度≤35%;④綠地率≥30%;⑤機動車停車位:1.0個/100平方米建筑。
2)PJ-05-13地塊,用地性質為一類工業用地(用地代碼為*),面積為7463.89㎡,經濟技術指標如下:①1.0≤容積率≤3.0;②建筑密度≤35%;③綠地率≥20%;④建筑控高≤36米;⑤機動車停車位:1.0個/100平方米建筑。
2、 (略) 支路:為銜接縣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優化片區路網結構,取消建業二路及與 (略) 支路。
3、依據龍門縣建設用地領導小組2023年第 12次會議,銜接國土空間規劃,PJ-05-14由原控規中的PJ-05-12地塊,調整用地性質為機關團體用地(用地代碼為0801),面積為27187.85㎡,經濟技術指標如下:①容積率≤1.5;②建筑控高≤36米;③建筑密度≤35%;④綠地率≥30%;⑤機動車停車位:1.0個/100平方米建筑。
4、由于《龍門縣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劃定的城鎮開發邊界沒有完全覆蓋原控規中的PJ-05-02和PJ-05-05地塊,因此規劃保留本次規劃中PJ-05-03、PJ-05-04、PJ-05-05、PJ-05-09、PJ-05-10地塊現狀用地性質。
聯系地址:龍門縣平陵街道辦事處城建辦
聯系人:王工
聯系電話:0752-*
附件:龍門縣平陵街道PL-08單元控制性詳細規劃調整調整前后說明.jpg
龍門縣平陵街道辦事處
2023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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