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產概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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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項及其他披露內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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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受讓方參與交易前應仔細閱讀本信息公告等有關材料,對標的進行實地勘察,并簽訂《現場勘察情況確認表》對標的進行充分了解和風險預估。一旦參與交易(報名)則視為意向受讓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等附件材料全部內容,已實地勘察標的并完全了解及認可標的的現狀,已認真考慮了關于標的經營、行業、市場、政策及其他不可預計的各項風險因素,愿意承擔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風險,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標的狀況為由而拒絕履行相關義務。 2.標的按現狀轉讓,具體以現場實物為準,不因實際交割面積的差異而調整成交價格。 3.標的成交后,受讓方自行辦理權證變更的相關手續,安全自理;權證變更過程中,按相關政策必須轉讓方所承擔的稅費由轉讓方承擔,除此以外的其他稅費均由受讓方承擔。 4.本次轉讓標的交付前所產生的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標的物的水、電、暖、氣、物業費等)由轉讓方承擔,標的物交付后的相關費用由受讓方承擔。 5.部分標的出租給第三方經營租賃,轉讓方按現狀轉讓,對于轉讓后房產的清退接收等轉讓方不做任何保證,須由受讓方自行承擔該項風險。 6.產權交易服務費的計收,以資產成交簽約時確定的成交價為計價額度標準,不因交易雙方在資產轉讓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交易價格調整而變化,也不因交易雙方后期合同簽訂、證照辦理及其它情況過程中出現糾紛而變化。 7. 轉讓價款原則上應當自合同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一次付清,一次付清確有困難的,在征得轉讓方同意后,可以采取分期付款方式。采用分期付款方式的,首期付款不得低于總價款的30%,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支付;剩余價款在1年內付清,并提供經轉讓方認可的擔保措施和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支付利息,轉讓款未全額付清前不進行資產過戶。受讓方未能按時支付轉讓價款的,每逾期一日應按逾期部分金額的萬分之五,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8.如標的需競價,加價幅度為1萬元/次,延時報價周期為180秒/次。 | |||
轉讓方承諾及其他事項 | |||
本轉讓方擬轉讓持有標的產權,并委托交易機構公開披露產權轉讓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1. 本次產權轉讓是我方真實意思表示,轉讓標的產權權屬清晰,我方對該產權擁有完全的處置權; 2. 我方轉讓產權的相關行為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 3. 我方所提交的《轉讓申請及承諾書》及附件材料內容真實、準確、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4. 我方在轉讓過程中,遵守法律法規規定 (略) 場的相關規則,按照有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違法違規行為,給交易相關方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法律責任及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 |
1.須為合法存續法人、非法人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接受聯合體受讓。
3.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交易須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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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則 第一條 廣西聯合產 (略) (以下簡稱交易所)接受委托方委托,依照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發布項目公告。交易所通過網站披露的項目信息均為參考性意見,不構成交易所對標的的任何承諾或交易建議。意向方(報名人)應自行判斷,并對項目進行實地考察和盡職調查,不應以僅僅基于交易所披露的項目信息作出意向決定為由拒絕履行相關義務。 任何單位或個人均無權以交易所的名義做出有關交易的承諾,交易所對此類承諾概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第二條 意向方參與交易的,應當遵守交易所的交易規則,并仔細閱讀本須知。 第三條 交易所對公開掛牌的項目通過第四產權網站(http://**)進行網上報名。 第四條 意向方參與項目交易,須注冊賬戶并完成實名認證后,通過網上報名。 第五條 意向方應妥善保管自己的網上注冊賬戶和密碼,任何人使用意向方的網上注冊賬戶進行網上報名和參與交易的,均視為意向方的真實意思表示,并視為意向方已取得有權機構的審批或授權。 關于網上報名的說明 第六條 交易所對標的現狀和已知的瑕疵、風險進行的披露,不能視為對標的物真偽或者品質的保證,交易所不承擔瑕疵擔保責任。請意向方在報名前自行對標的物現狀、權證及相關費用進行詳細了解和實地查看并作出是否報名的決定。 第七條 意向方報名應具備公告要求的資格條件,對提交的主體身份信息和相關報名資格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擔法律責任,并確保其內容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否則,交易所有權取消其報名資格。 第八條 意向方完成網上報名的基本步驟如下: 一、意向方應在項目公告的有效時間段內完成報名手續; 二、完成報名手續包括遞交報名材料和交納足額保證金(以在規定時間內到達交易所指定賬戶為準); 三、意向方應通過網上提交報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受讓/競租申請與承諾書》等; 四、項目公告對意向方有特殊資格要求的,意向方網上報名時應通過報名系統同步提交公告要求的其它相關材料原件或復印件加蓋公章。 交易所概不接受郵寄方式提交,所有材料均須通過報名系統上傳掃描件或現場提交。 第九條 意向方一旦完成網上報名并按期足額交納保證金后,即表明其自愿承諾以不低于掛牌底價交易。 第十條 若意向方提交資料的內容不符合要求,應在交易所規定時間內及時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補充提交。逾期提交的,交易所將不予受理。公告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十一條 項目中止交易的,意向方有權申請退回保證金。經交易所審核同意退回的,視為意向方自愿撤回報名。 若恢復交易的,撤回報名的用戶有權重新報名參與交易。 第十二條 項目終結交易的,意向方交納的保證金交易所將及時、原途徑、全額、無息退回。 關于網上競價的說明 第十三條 意向方的交易資格被確認后,應按照項目公告或競價公告的要求參與網絡競價。競價過程中,意向方應遵循《廣西聯合產 (略) 網絡競價實施辦法》的相關規定。 第十四條 意向方的交易資格被確認后,取得參與競價資格。 意向方的優先購買權資格經確認后,取得優先競買資格。順序不同的優先購買權人分別享有不同級別的優先競買代碼。 第十五條 網上競價時間以競價系統服務器時間為準。意向方請務必在競價開始前登*競價系統。 第十六條 意向方在競價過程中不得低于起始價出價。 第十七條 競價過程中若無人出價導致交易失敗的,意向方交納的保證金不予退回。 第十八條 意向方在競價過程中一旦出價,即表明: 一、已完全了解標的物的相關情況,并接受所有(已知和未知)瑕疵; 二、認可公告內容和相關披露事項,清楚并了解相關的法律風險。若交易成功后,將按照樣本合同及附件的內容與委托方簽約。 第十九條 意向方應對自備報價終端的使用性能和安全性以及網絡安全自行負責。若因設備故障、網絡異常或操作失誤導致的一切損失,由意向方自行承擔。 第二十條 因意向方的如下行為產生的一切后果,交易所不承擔任何責任: 一、所填寫的主體資格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而造成交易資格不能被確認; 二、所填寫的聯系方式不真實、不準確造成無法收到交易所發出的相關事項通知; 三、未及時關注交易所發布的競價活動相關信息和通知的; 四、因自備的終端設備故障、停電、網絡異常等原因導致無法正常競價的; 五、由于意向方自備終端設備時間與競價系統服務器時間不符而導致未按時參與競價的。 第二十一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所有權中止或終結競價活動,意向方自行承擔可能產生的損失: 一、交易平臺網絡競價系統軟硬件故障或網絡故障等影響交易正常進行的; 二、包括但不限于標的權屬不符、標的性狀改變等原因而使競價活動產生爭議的; 三、接到委托方或有權部門作出的中止或終結競價通知的。 第二十二條 中止情形消失,符合恢復競價條件的,由交易所重新組織競價。 關于交易成功的說明 第二十三條 意向方被交易所確認為成交人的,應根據公告要求到交易所或交易所指定地點簽署成交文件。 “交易成功”是指:1.公告期滿,僅有一家意向方被確認符合資格條件,在確認資格同時視為交易成功;2. 公告期滿,有多家符合資格條件的意向方,根據交易規則被確認為成交人時,視為交易成功;3. 公告要求的其他應當視為交易成功的情形。 第二十四條 成交人交納的保證金按照公告要求進行處置。其他意向方交納的保證金將在確定成交人之次日起五個工作日內按照原途徑、全額、無息退回。 第二十五條 交易所在確定成交人后根據公告要求組織交易雙方簽訂交易合同。 第二十六條 交易成功后,交易所按照公告要求及相關約定收取產權交易服務費,按照交易規則或公告要求向交易雙方出具交易憑證。 第二十七條 交易各方及其關聯方之間不得惡意串通,否則交易無效。因此造成的損失,按照相關法律規定依法承擔責任。 第二十八條 本須知的最終解釋權歸交易所。 | |||
風險提示 | |||
略 |
標的序號 | 不動產權證號 | 坐落 | 用途 | 房屋建筑面(㎡) | 掛牌金額(元) | 保證金 |
7 | 桂(2018) (略) 不動產權第*號 | (略) 港北區中山北路15號聯邦國際2幢1-97號 | 批發零售用地/商業服務 | 32.36 | 195,778.00 | 50,000.00 |
GXCQJY22-398-7貴港市港北區中山北路15號聯邦國際2幢1-97號房 |
標的名稱 | GXCQJY22-398-7貴港市港北區中山北路15號聯邦國際2幢1-97號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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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編碼 | GR2022GX* | 掛牌價格 | 19.5778萬元 | |||
價格說明 | —— | |||||
掛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個工作日 | 掛牌起始日期 | 2022-07-14 | |||
是否聯合轉讓 | 否 | 掛牌截止日期 | 2023-04-10 | |||
是否允許聯合受讓 | 否 | 是否涉及優先權 | 不涉及 |
標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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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包概況 | 本次公開轉讓 (略) 港北區中山北路15號聯邦國際2幢1-77號等共計24套商鋪。權 (略) (略) 單獨所有,權利性質為出讓/市場化商品房,用途:批發零售用地/商業服務。建成于2009年,房屋結構鋼筋混凝土結構,建筑總層數為34,標的所在1或2層。使用期限為2006年2月17日至2056年2月16日止。標的區位交通便捷、配套完善、社區成熟,附近有銀行、學校、醫院、自然資源局、般檢局、俊美國際大酒店、 (略) 場、夢之島百貨等。商業繁華程度較高,標的基本情況詳見房產轉讓清單。 標的詳細資料可到廣西聯合產 (略) (以下簡稱“交易所”)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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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的資產概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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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的特別提示事項 | —— |
轉讓方承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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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轉讓方擬轉讓持有標的產權,并委托交易機構公開披露產權轉讓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1. 本次產權轉讓是我方真實意思表示,轉讓標的產權權屬清晰,我方對該產權擁有完全的處置權; 2. 我方轉讓產權的相關行為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 3. 我方所提交的《轉讓申請及承諾書》及附件材料內容真實、準確、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4. 我方在轉讓過程中,遵守法律法規規定 (略) 場的相關規則,按照有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違法違規行為,給交易相關方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法律責任及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 |
轉讓方簡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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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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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條件 | 掛牌價格 | 19.5778萬元 |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 | |||||||||||
與轉讓相關其他條件 | 1.意向受讓方應在公告期內辦理報名手續,并在公告截止日前在交易所指定賬戶交納保證金。 2.意向受讓方在被確認為受讓方后,應在接到交易所通知次日起2個工作日內簽訂成交確認書,轉成交價款的同時一并付清產權交易服務費(保證金轉為部分成交價款,產權交易服務費另行支付)。 3.受讓方與交易所簽訂成交確認書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資產轉讓合同,并按照資產轉讓合同約定支付成交價款。 4.交易所收到受讓方成交價款、交易服務費和雙方蓋章(自然人成交需簽字)的資產轉讓合同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成交價款轉至轉讓方指定賬戶。 5.標的的交割和過戶按照資產轉讓合同約定執行。 6.本次交易通過交易所專用賬戶結算。 |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1.須為合法存續法人、非法人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接受聯合體受讓。 3.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 ||||||||||
報名提交材料 | 一、法人或非法人組織: 1.受讓申請與承諾書; 2.法人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 3.非法人組織主體資格證明材料及主要負責人身份證; 4.授權委托書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證; 5.現場勘察情況確認表 6.掛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關材料。 二、自然人: 1.受讓申請與承諾書; 2.身份證明文件; 3.授權委托書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證; 4.現場勘察情況確認表 5.掛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關材料。 注: 1.除受讓申請與承諾書、授權委托書提交原件外,其他材料須加蓋公章(法人或非法人組織)或加按手印(自然人)。 2.意向受讓方通過網站公告提供的報名地址進行報名,并將上述報名材料掃描上傳。 | |||||||||||
重大事項及其他披露內容 | 1.意向受讓方參與交易前應仔細閱讀本信息公告等有關材料,對標的進行實地勘察,并簽訂《現場勘察情況確認表》對標的進行充分了解和風險預估。一旦參與交易(報名)則視為意向受讓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等附件材料全部內容,已實地勘察標的并完全了解及認可標的的現狀,已認真考慮了關于標的經營、行業、市場、政策及其他不可預計的各項風險因素,愿意承擔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風險,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標的狀況為由而拒絕履行相關義務。 2.標的按現狀轉讓,具體以現場實物為準,不因實際交割面積的差異而調整成交價格。 3.標的成交后,受讓方自行辦理權證變更的相關手續,安全自理;權證變更過程中,按相關政策必須轉讓方所承擔的稅費由轉讓方承擔,除此以外的其他稅費均由受讓方承擔。 4.本次轉讓標的交付前所產生的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標的物的水、電、暖、氣、物業費等)由轉讓方承擔,標的物交付后的相關費用由受讓方承擔。 5.部分標的出租給第三方經營租賃,轉讓方按現狀轉讓,對于轉讓后房產的清退接收等轉讓方不做任何保證,須由受讓方自行承擔該項風險。 6.產權交易服務費的計收,以資產成交簽約時確定的成交價為計價額度標準,不因交易雙方在資產轉讓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交易價格調整而變化,也不因交易雙方后期合同簽訂、證照辦理及其它情況過程中出現糾紛而變化。 7. 轉讓價款原則上應當自合同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一次付清,一次付清確有困難的,在征得轉讓方同意后,可以采取分期付款方式。采用分期付款方式的,首期付款不得低于總價款的30%,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支付;剩余價款在1年內付清,并提供經轉讓方認可的擔保措施和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支付利息,轉讓款未全額付清前不進行資產過戶。受讓方未能按時支付轉讓價款的,每逾期一日應按逾期部分金額的萬分之五,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8.如標的需競價,加價幅度為1萬元/次,延時報價周期為180秒/次。 | |||||||||||
企業管理層是否參與受讓 | 不參與 | |||||||||||
保證金條款 | 交納金額 | 5萬元 | ||||||||||
保證金說明 | —— | |||||||||||
交納截止時間 | 2023-04-10 17:00:00 | |||||||||||
交納注意事項 | 1.交納資金以到達交易所指定的賬戶時間為準,受讓保證金不計利息。 2.不支持柜臺現金轉賬或現場現金交納。 | |||||||||||
賬戶信息 | ||||||||||||
賬戶名稱 | 廣西聯合產 (略) | |||||||||||
開戶銀行 | 中信銀行南寧鳳嶺支行 | |||||||||||
賬號 | *7793 | |||||||||||
保證金處置方式 | —— | |||||||||||
披露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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掛牌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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掛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個工作日 | |||
無合格意向受讓方 | 不變更掛牌條件,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
有合格意向受讓方,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受讓方 | 其他方式:由交易所通知該意向受讓方按掛牌價格及掛牌條件直接與轉讓方簽訂資產轉讓合同 | |||
有合格意向受讓方,征集到2家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 | 網絡競價 |
聯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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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機構 | 項目咨詢聯系人 | 陳先生 | 項目咨詢聯系電話 | * | ||||
項目報名聯系人 | 陳先生 | 項目報名聯系電話 | 0771-* |
交易須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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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則 第一條 廣西聯合產 (略) (以下簡稱交易所)接受委托方委托,依照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發布項目公告。交易所通過網站披露的項目信息均為參考性意見,不構成交易所對標的的任何承諾或交易建議。意向方(報名人)應自行判斷,并對項目進行實地考察和盡職調查,不應以僅僅基于交易所披露的項目信息作出意向決定為由拒絕履行相關義務。 任何單位或個人均無權以交易所的名義做出有關交易的承諾,交易所對此類承諾概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第二條 意向方參與交易的,應當遵守交易所的交易規則,并仔細閱讀本須知。 第三條 交易所對公開掛牌的項目通過第四產權網站(http://**)進行網上報名。 第四條 意向方參與項目交易,須注冊賬戶并完成實名認證后,通過網上報名。 第五條 意向方應妥善保管自己的網上注冊賬戶和密碼,任何人使用意向方的網上注冊賬戶進行網上報名和參與交易的,均視為意向方的真實意思表示,并視為意向方已取得有權機構的審批或授權。 關于網上報名的說明 第六條 交易所對標的現狀和已知的瑕疵、風險進行的披露,不能視為對標的物真偽或者品質的保證,交易所不承擔瑕疵擔保責任。請意向方在報名前自行對標的物現狀、權證及相關費用進行詳細了解和實地查看并作出是否報名的決定。 第七條 意向方報名應具備公告要求的資格條件,對提交的主體身份信息和相關報名資格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擔法律責任,并確保其內容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否則,交易所有權取消其報名資格。 第八條 意向方完成網上報名的基本步驟如下: 一、意向方應在項目公告的有效時間段內完成報名手續; 二、完成報名手續包括遞交報名材料和交納足額保證金(以在規定時間內到達交易所指定賬戶為準); 三、意向方應通過網上提交報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受讓/競租申請與承諾書》等; 四、項目公告對意向方有特殊資格要求的,意向方網上報名時應通過報名系統同步提交公告要求的其它相關材料原件或復印件加蓋公章。 交易所概不接受郵寄方式提交,所有材料均須通過報名系統上傳掃描件或現場提交。 第九條 意向方一旦完成網上報名并按期足額交納保證金后,即表明其自愿承諾以不低于掛牌底價交易。 第十條 若意向方提交資料的內容不符合要求,應在交易所規定時間內及時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補充提交。逾期提交的,交易所將不予受理。公告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十一條 項目中止交易的,意向方有權申請退回保證金。經交易所審核同意退回的,視為意向方自愿撤回報名。 若恢復交易的,撤回報名的用戶有權重新報名參與交易。 第十二條 項目終結交易的,意向方交納的保證金交易所將及時、原途徑、全額、無息退回。 關于網上競價的說明 第十三條 意向方的交易資格被確認后,應按照項目公告或競價公告的要求參與網絡競價。競價過程中,意向方應遵循《廣西聯合產 (略) 網絡競價實施辦法》的相關規定。 第十四條 意向方的交易資格被確認后,取得參與競價資格。 意向方的優先購買權資格經確認后,取得優先競買資格。順序不同的優先購買權人分別享有不同級別的優先競買代碼。 第十五條 網上競價時間以競價系統服務器時間為準。意向方請務必在競價開始前登*競價系統。 第十六條 意向方在競價過程中不得低于起始價出價。 第十七條 競價過程中若無人出價導致交易失敗的,意向方交納的保證金不予退回。 第十八條 意向方在競價過程中一旦出價,即表明: 一、已完全了解標的物的相關情況,并接受所有(已知和未知)瑕疵; 二、認可公告內容和相關披露事項,清楚并了解相關的法律風險。若交易成功后,將按照樣本合同及附件的內容與委托方簽約。 第十九條 意向方應對自備報價終端的使用性能和安全性以及網絡安全自行負責。若因設備故障、網絡異常或操作失誤導致的一切損失,由意向方自行承擔。 第二十條 因意向方的如下行為產生的一切后果,交易所不承擔任何責任: 一、所填寫的主體資格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而造成交易資格不能被確認; 二、所填寫的聯系方式不真實、不準確造成無法收到交易所發出的相關事項通知; 三、未及時關注交易所發布的競價活動相關信息和通知的; 四、因自備的終端設備故障、停電、網絡異常等原因導致無法正常競價的; 五、由于意向方自備終端設備時間與競價系統服務器時間不符而導致未按時參與競價的。 第二十一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所有權中止或終結競價活動,意向方自行承擔可能產生的損失: 一、交易平臺網絡競價系統軟硬件故障或網絡故障等影響交易正常進行的; 二、包括但不限于標的權屬不符、標的性狀改變等原因而使競價活動產生爭議的; 三、接到委托方或有權部門作出的中止或終結競價通知的。 第二十二條 中止情形消失,符合恢復競價條件的,由交易所重新組織競價。 關于交易成功的說明 第二十三條 意向方被交易所確認為成交人的,應根據公告要求到交易所或交易所指定地點簽署成交文件。 “交易成功”是指:1.公告期滿,僅有一家意向方被確認符合資格條件,在確認資格同時視為交易成功;2. 公告期滿,有多家符合資格條件的意向方,根據交易規則被確認為成交人時,視為交易成功;3. 公告要求的其他應當視為交易成功的情形。 第二十四條 成交人交納的保證金按照公告要求進行處置。其他意向方交納的保證金將在確定成交人之次日起五個工作日內按照原途徑、全額、無息退回。 第二十五條 交易所在確定成交人后根據公告要求組織交易雙方簽訂交易合同。 第二十六條 交易成功后,交易所按照公告要求及相關約定收取產權交易服務費,按照交易規則或公告要求向交易雙方出具交易憑證。 第二十七條 交易各方及其關聯方之間不得惡意串通,否則交易無效。因此造成的損失,按照相關法律規定依法承擔責任。 第二十八條 本須知的最終解釋權歸交易所。 |
風險提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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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
狀態 | 競買號 | 報價金額 | 報價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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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