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勘 | | 1.00 | 項 | 一、工程概況 1、南山鋁業板帶事業部廢鋁回收項目,擬采用樁基礎或獨立基礎方案新建以下建筑物: 順序號 樓號 柱距 高度(m) 結構類型 地基類型 基礎埋深 地面荷載(KN/㎡) 單獨基礎總荷重(KN) 1 熔鑄車間 12 21.5 鋼結構廠房 天然基礎或樁基 -3.0 100 ~3500 2 熔鑄車間輔跨 12 9.5 混凝土框架 天然基礎或樁基 -3.0 10 ~1200 3 危廢庫 6 6.0 混凝土框架 天然基礎或樁基 -2.0 10 ~600 4 事故水塔 30 鋼筋混凝土結構 天然基礎或樁基 -3.0 ~6000 5 初期雨水收集池 12 鋼筋混凝土結構 天然基礎或樁基 -7.0 2、報價單位基本資格: 2.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有資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標工程的相關人員、設備、財務、技術能力等; 2.2持有巖土工程勘察*級及以上證書; 2.3持有地形圖測繪*級及以上證書; 二、地質勘察和地形測繪依據、目的任務 1.1勘察編制依據 (1)《建筑巖土工程勘察設計規范》(DB37/5052-2015) (2)《巖土工程勘察規范》(GB *-2001)(2009年版) (3)《建筑地基基礎設計規范》(GB *-2011) (4)《建筑抗震設計規范》(GB *-2010)(2016版) (5)《中國地震動 (略) 表》(*) (6)《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分類標準》(GB *-2008) (7)《土工試驗方法標準》(GB/T *-1999) (8)《工程巖體分級標準》(GB *-2014) (9)《工程測量規范》(*) (10)《建筑樁基技術規范》(JGJ 94-2008) (11)《巖土工程基本術語標準》(GB/T *-2014) (12)《巖土工程勘察安全規范》(*) (13)《建筑工程地質勘探與取樣技術規程>(JGJ/T 87-2012) (14)《城鄉規劃工程地質勘查規范》(GJJ 57-2012) (15)《 (略) 政基礎設施工程勘察文件編制深度規定》 1.2地形圖測繪編制依據 (1) 工程測量規范 GB/T *--93 (2) 1:500 1:1000 1:2000地形圖數字化規范 GB/T *--1997 (3)測繪基本術語 GB/T *--94 (4)數字地形圖系列和基本要求 GB/T *—2001 (5)數字測繪產品檢查驗收和質量評定 GB/T *—2001 (6)城市測量規范CJJ 8-99 (7) (略) 測量技術規范CJJT 73-2010 (8)全球定位系統(gps)測量規范 GB/T *-2009 (9)全球定位系統實時動態(RTK)測量技術規范 CH/T 2009-2010 2、主要勘察目的與任務 本次勘察的目的是通過地質鉆探、現場原位測試和室內試驗,查明擬建 (略) 的巖土工程條件,包括巖土層的分布、埋藏條件及物理力學性質等,提出巖土工程資料和設計施工所需的巖土參數。 2.1本次勘察工作的主要具體目的和任務如下: 1)查明建筑范圍內巖土層的類型、深度、分布、工程特性,分析和評價地基的穩定性、均勻性和承載力。 2)查明地下水的埋藏條件,提供地下水位及其變化幅度;判定地下水對建筑材料的腐蝕性;建議地下室抗浮設計水位。 3) (略) 有無不良地質現象。若有不良地質現象,則查明不良地質作用的類型、成因、分布范圍、發展趨勢和危害程度,并提出整治方案的建議;若無不良地質現象,給出結論。 4)查明場地內可能存在的埋藏物如河道、墓穴、防空洞、孤石、地下管線等對工程有不利影響的埋藏物。 5)根據需要對樁基礎類型選擇提出建議;提供樁基設計參數;對沉樁可行性、施工對環境的影響及樁基施工中應注意的問題提出建議。 6)對基坑工程的設計施工方案提出建議,并提供基坑開挖支護所需的巖土參數。 7)提供地基變形計算參數,預測建筑物的變形特征。 8)對擬建場地與地基的地震效應進行評價,提供有關建筑抗震設計參數。 9)提供場地土的標準凍結深度。 10)對場地進行穩定性及適宜性評價。 3、主要測繪目的與任務 根據平面圖范圍內地形勘察,依據1:1000地形圖測繪規范,地面傾斜角在6~25度之間屬于山地,基本等高距為1m,且該地形破碎,主要測量范圍內獨立地物包括高低壓電桿 (略) 范圍內高程點等。 三、地質勘察和地形圖測繪說明 根據踏勘及收集附近已完成項目地質資料, (略) 屬濱海平原地貌單元類型。場區主要分布地層為:耕植土(Q4m1)、第四系海相(Q4")沉積層、第四系坡沖積(Q4a1)層,下伏基巖以玄武巖各風化帶為主。場區地下水發育一般。 1、勘察方案布設 根據該工程建筑特點,該工程重要性等級為三級,根據臨近建筑場地地質條件初步判定,該場地的場地復雜程度等級為二級,地基復雜程度等級為二級。本次勘察的巖土工程勘察等級為*級。勘察階段為詳細勘察階段。 2、勘探孔布設 依據建設單位提供本項目的“總平面圖”并結合場地巖土工程條件,沿建筑物角點、周邊線、中心部位布置勘探孔,勘探孔類型有控制性孔、一般性鉆孔,控制性孔占勘探孔總數的1/3~1/2,其余為一般性孔。勘探孔間距控制在20-30m左右,當遇暗浜、暗塘或同一建筑范圍內的主要受力層或有影響的下臥層起伏較大時,應加密勘探點,勘探孔間距縮減至10m,查明其變化。廢鋁回收項目新建車間布置鉆孔123個,控制性鉆孔43個,35米2個,20米34個,25米7個共計925米;取土測試孔41個,20米8個,25米1個,15米32個共計665米;鑒別孔39個,20米6個,15米33個共計615米,合計鉆探深度約2205米(實際以工程量簽證為準)。 3、取樣、測試布置 取土、原位測試:根據規范要求,采取巖土樣和進行原位測試的勘探孔數量不少于勘探孔總數的1/2。取樣及原位測試間距1.5-2.0米;以上鉆探深度范圍如遇到穩定的厚層密實砂土或硬塑粉質粘土及完整風化巖等取樣間距可適當放大,每一主要土層的原狀巖土樣數應不少于6件。對一般粘性土、全風化巖進行標準貫入試驗,當遇到砂土、碎石、強風化巖時進行標準貫入試驗和圓錐動力觸探試驗,試驗間距一般為1.5~2.0m,作為評價各巖土層承載力和樁基參數的主要依據。 4、測繪范圍 本次測繪范圍為附件二紅色虛線 (略) 域,面積約:*.5 ㎡。 四、地質勘查與地形圖測繪施工要求 1、工期:進場后40天內出具地質勘查報告及地形圖測繪結果 2、安全文明施工 承包人應為安全文明施工負責,并為施工人員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等相應足額保險,保險金額應滿足國家規定的最高賠償標準,否則由此產生的責任和費用仍由承包人承擔。承包人未進行此項工作的,發包人有權暫停支付任何款項而不被視為違約情形。 3、勘察技術方法 根據擬建建筑物特性及場地巖土工程條件,本次詳細勘察采用現場鉆探取樣、標準貫入試驗、動力觸探試驗、物探測試和室內巖、土試驗及水、土分析試驗等相結合的綜合勘察技術方法: 4、工程測量: 鉆孔定位采用GPS-RTK動態法測放,利用測量控制點、鉆孔坐標準確測放孔位于實地,并測量各孔孔口高程。通過以上測量方法保證鉆孔平面誤差小于0.5m,高程誤差小于0.10m。鉆機嚴格按照測放孔位就位。 5、工程鉆探 5.1回轉取芯鉆探:采用XY-1及XY-2型液壓回轉鉆機實施全斷面回轉取芯鉆探,主要針對巖土層進行取樣鑒別,以準確分層和定名。鉆探工藝為泥漿護壁、金剛石復合片鉆進取出近似于巖土實際性狀的巖土樣品,鉆探口徑砂土段為108mm,巖石段為89-75mm,通過鉆探取芯鑒別結合原位測試觸探試驗曲線,對地層進行綜合對比、分析劃分。 5.2 回轉取芯鉆探要求: 1)鉆探采用轉取芯鉆探,按《建筑工程地質勘探與取樣技術規程》(JGJ/T87-2012)執; 2)鉆孔孔徑應滿足取樣、物探測試等的要求; 3)準確記錄鉆探進尺、不同巖性的分層深度、厚度和采樣位置,厚度大于0.3m的地質層應分層描述,厚度小于0.3m的地質層應有說明(尤其是對工程有影響的軟弱層等); 4)準確量測每個鉆孔的初見水位、穩定水位; 5)巖芯應逐孔、逐箱數碼拍照,每箱巖芯應拍攝1張,標注(孔號、箱號、深度等)應清晰。 6、取樣 對于原狀土樣,采用回轉取土器取土,如有則采用薄壁取土器,土試樣等級為I級,采取級土試樣的比例要達到80%以上,巖芯樣自巖芯管留取,水及土分析試樣自鉆孔中采取所有試樣現場及時密封,保持其天然濕度和結構, (略) 土工試驗室并及時進行化驗。 7、原位測試 采用自動脫鉤的自由落錘法進行錘擊,并減少導向桿與錘間的摩阻力,保持貫入器、探桿、導向桿連接后的垂直度,錘擊速率應小于30擊/min通過以上數據測試如實評判地基土的地基土承載力并利用標貫試驗數據對飽和砂(粉)土進行液化評別、評價。 8、室內試驗 根據上述安排,室內試驗主要針對巖土體的密度、含水量、比重、顆粒組成及固結、剪切試驗進行,針對巖石樣進行飽和單軸抗壓強度試驗等,同時 (略) 水、土進行腐蝕性試驗,提供水、土對建筑材料腐蝕性指標。總之,通過鉆探取芯、原位測試、室內試驗等手段獲得大量地質信息,通過不同資料的相互比較確認,完全能獲得準確可靠的地質資料,達到預期的勘察目的。 地形圖測繪施工要求 1、地形圖測繪采用2000坐標系,比例尺根據工程的設計階段、規模大小和運營管理需要選用1:1000用于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 2、地形測繪,可采用全站儀測圖、GPS- RTK測圖和平板測圖等方法,也可采用各種方法的聯合作業模式或其他作業模式。 3、地形圖實測前應進行實地踏勘,確定測量范圍,并制定實測方案才可進行實地測量。測繪完成后,應對地形圖的內容進行檢查并打印圖件到實地進行現場核對,發現問題應及時補測、修改。 五、主要的地質勘察及地形圖測繪成果 本次地形圖測繪圖紙紙版6份(含CAD電子版1份) 的繪制將嚴格按照國家規定,力求做到全面、準確、圖文并茂,滿足該項目政府審批的要求。 1、 (略) 面積 2、 (略) 區域的地形、標高圖及平衡土方量 巖土工程勘察報告紙版6冊(含電子版1份)的編寫將嚴格按照國家《巖土工程勘察報告強制性標準》的規定,力求做到全面、準確、圖文并茂。提交的成果從總體上講主要包括2大部分,具體編寫時將根據工程項目不同有所側重:基本框架內容如下 第一部分:文字部分 1、概況 1)任務來源及工程概況; 2)勘察等級; 3)勘察依據; 4)勘察目的和任務; 5)勘察工作布置的原則及完成工作量; 6)勘察工作質量描述; 第二部分:圖表部分 1、圖例、勘探點平面位圖、工程地質剖面圖、工程地質柱狀圖; 2、土工試驗成果報表及相關曲線,土石方分級成果表; 3、原位測試成果分成統計; 4、液化成果圖; 5、水質分析報告表; 6、物探測試成果曲線; 7、其它設計要求提供的圖表資料等; 六、巖土詳勘及地形圖測繪報價要求 1、本工程報價采用:地質勘探和地形圖測繪分別報價,勘探全費用綜合單價方式報價: 元/米,總價 元;測繪全費用總報價: 元。(稅率暫定6%,如因國家政策調整稅率,稅金做出相應調整,其他不作調整) 2、地質勘探采取含稅固定綜合單價方式計價,測繪采用含稅固定總價計價,綜合考慮鉆探方法及勘察措施、不同原位測試方法、不同復雜程度(巖土類別)、鉆孔成孔各種措施、勘探點的深度、取樣采取不同方法、不同的試樣送檢、原位測試的不同項目(如靜探)和測試深度、泥漿及泥漿 (略) 理等因素。單價不因工程量變化而調整。地勘含稅固定綜合單價、測繪含稅固定總價是投標人按照國家相關技術標準、規范和技術要求,完成本工程全部工作內容所需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投標人收集已有資料、現場踏勘、 制定勘察綱要、取樣、試驗、檢測、測試等作業,編制工程勘察報告并就勘察報告向設計單位作出技術說明,解決設計或施工過程中的工程勘察技術問題,參加工程測量交樁、巖土工程驗槽檢測、技術服務工作、試驗、報告編制等服務所發生的人工、材料和機械成本、設備進出場、轉場、鉆孔套管成型、支撐加固成型等措施費、管理費用、利潤、稅費、保險費、動員費、遣散費、承包商可能的任何損失、風險以及其他任何費用。地勘含稅固定綜合單價、測繪含稅固定總價不因國家政策(稅率調整除外)或市場變化、工程量增減等因素而調整。承包商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提高地勘含稅固定綜合單價、測繪含稅固定總價。 3、勘探工程量為暫估量,結算時以現場簽證米數為準,簽證由*方安排質檢部、簽證部、預算部及施工方人員共同辦理,其他采取土樣、巖石樣、標貫測試、動力觸探試驗、水質及土壤易溶鹽分析試驗為最低工作量,價格不因工作量增加進行調整。 4、竣工決算 工程完工后,經預算部依據工程量簽證統計鉆孔工程量,乘以綜合單價計算工程造價,報集團工程預決算審計部審核,按集團公司工程結算相關要求辦理。以*方預決算審計部審核結果為最終定案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