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業要求:
公園內所有經營、收費等行為必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而且保證所有經營不能破壞公園設施和污染沙灘環境的行為。
其他條款:
經營性質及有關事項 1、公園內所有經營、收費等行為必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而且保證所有經營不能破壞公園設施和污染沙灘環境的行為,否則,由經營者負全責。 2、經營者不得擅自在公園范圍內擺攤設點,流動經營和兜售經營,公園管理處有責任制止非承包經營者進入公園范圍內的所有經營。 3、經營者不得販賣和燃放煙花、爆竹、孔明燈及其它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經營者不得在公園內擅自設立標語牌、布幔條幅、燈箱及氣球經營宣傳工作。 4、經營者不得經營水上娛樂項目,(包括租賃浮床、游泳圈、浮球、快艇、摩托艇等),經營者應當勸告游客不得下海游泳。 5、經營者的用水用電必須單獨用表,一切水電費用由經營者負責。 6、經營者要保證經營場所及周邊的環境衛生,在經營場所要配置一定數量的果皮箱,經營者要把收集的垃圾堆放在公園管理處指定的位置。 7、經營者要保證經營場所及周邊的衛生整潔,按時向螺洲海濱公園管理處交納垃圾清運費,繳費標準為:每月600元。 8、廁所管理納入經營者管理,廁所管理要做到如下幾點要求:(1)健全衛生保潔制度、落實責任人;(2)及時保潔,確保公廁清潔無異味,做到無紙屑、無雜物、無積水、無污垢、無堵塞、清新干凈;(3)及時倒空,并清理廢簍,做到不溢滿;(4)定期清潔門窗、墻面,燈具做到無積塵、 (略) ;(5)保持公廁周圍環境衛生干凈整潔。
其他重要情況說明:
一、風險告知:租賃標的物尚有未結的訴訟案件,原承租方存在合同約定的可解除合同情形,出租方已向其發出《催告函》《騰遷通知》并依法提起請求確認合同已于2024年1月25日解除等民事訴訟。如租賃標的物尚欠水電費,則由本次中標的承租方在租賃標的物交付時需承擔尚欠水電費。 二、特別說明:如只有一人(單位)報名競投,不報價的,則唯一競投人按底價成交,如棄權則沒收交易保證金;若出現兩個或兩個以上競投人則按價高者得的方式確定競得人。 三、競投人(單位)準入條件 :自然人、法人均必須是年滿18周歲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四、其他事項:本次項目采用公開方式競投,按照價高者得的原則確定競得人。若中標人棄權或中標后不按期簽訂承包合同,發包方沒收投標保證金¥*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