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寧縣佰仕興工高新技術 (略) :
你公司報來關于審批《中寧縣建筑垃圾填埋場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以下簡稱“報告表”)收悉,根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有關規定,綜合專家意見,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項目基本情況
本項目位于中寧縣寧安鎮109國道南側8km的廢棄礦坑處,中心地理位置坐標: E105°41′37.883″,N37°21′35.027″。項目擬建建筑垃圾填埋場及堆填場1座,總占地面積431.1畝,設計總庫容*m3,其中建筑垃圾填埋場占地面積77.27畝,建筑垃圾堆填場占地面積82.90畝,建筑垃圾填埋場設計庫容*m3,建筑垃圾堆填場設計庫容*m3,填埋期限10年。項目總投資1379.*元,其中環保投資為*元,占總投資的36.82%,主要用于項目廢氣、廢水、噪聲、固廢污染防治、環境監測及生態治理措施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7號《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24年本)》中的規定,屬于“鼓勵類”項目。項目的建設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要求。在落實《報告表》提出的各項環境保護措施基礎上,同意你公司按照《報告表》中所列建設項目性質、規模、地點、環境保護對策等措施進行項目建設。
二、項目建設實施要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嚴格落實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
項目建設必須嚴格執行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的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規定。
(二)廢氣污染防治措施
本項目施工期產生的廢氣主要是施工揚塵及機械運行產生的機械尾氣。施工期必須嚴格落實建筑工地“6個百分百”管控要求;加強施工現場管理,采取施工場地灑水抑塵、土方開挖濕法作業、施工場地建設圍擋、 (略) 硬化、建筑材料分區分類合理堆放,風速超過五級及以上時應停止土方施工作業,作業處 (略) 等環保措施。營運期建筑垃圾填埋過程產生的粉塵采取加強管理,場區四周設置 (略) 并及時灑水降塵等措施減少粉塵的產生;運輸車輛揚塵及尾氣 (略) 灑水降塵及定期對車輛檢修等措施減少廢氣的產生。
(三)廢水污染防治措施
項目施工期營運期廢水主要為職工盥洗廢水,全部用 (略) 等灑水抑塵,不外排;場區設防滲環保型旱廁,定期清掏用于場區綠化施肥。營運期淋溶水(雨水)收集至調節池后全部回噴至已填埋堆體表面蒸發;運輸車輛輪胎沖洗廢水經沉淀池沉淀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四)噪聲污染防治措施
本項目施工期噪聲主要來源于施工機械噪聲和施工車輛交通噪聲。須加強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時間,施工場區合理布局,選用低噪聲設備、出入場內車輛減速慢行,禁止鳴笛以及距離衰減等措施,施工期噪聲排放須滿足《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要求。運營期噪聲主要來源于推土機、裝載機、挖掘機等設備運作及運輸車輛產生的噪聲。通過采取加強設備的日常維修保養、保持其良好運行效果,進出車輛加強管理,限制車速,禁止鳴笛等措施,運營期噪聲排放須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1類標準要求。
(五)固廢污染防治措施
本項目施工期及運營期產生的固體廢物主要為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經垃圾箱集中收集后定期送至當地指定垃圾點統一進行處理。
三、環境保護竣工驗收及排污許可證
項目建成后,須按生態環境部門有關規定進行建設項目環??⒐を炇?竣工驗收報告須報生態環境部門備案),經驗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同時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2019年版)》中相關實施時限要求,按期辦理排污許可證。
四、其他要求
1.本批復僅限于“報告表”確定的工程建設內容,在建設過程中因項目性質、規模、地點、采取的生產工藝或防治污染、生態治理的措施等發生重大變動的,建設單位須重新報批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自批復下發后5年內沒有開工建設的,本批復自動失效,若續建的,報原審批部門重新審核。
2.你公司應加強建筑垃圾填埋場環境管理,建立健全環保設施設備運行維護臺賬,確保環保設施設備正常運行,實現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加大場區及周邊植樹造林綠化面積,落實水土保持方案。
3. (略) 生態環境局中寧縣分局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大隊負責該項目建設期運行期的環境保護“三同時”及日常監管工作。
(略) 生態環境局中寧縣分局
2024年6月26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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