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購條件
廢鋼采購項目的采購人為臨沂鋼 (略) (略) ,項目資金來自企業自籌。該項目已具備采購條件,現就上述 (略) 絡反向競價采購。
二、項目基本情況
1.采購人:臨沂鋼 (略) (略)
2.項目名稱:臨沂鋼 (略) (略) 廢鋼(重廢廢鋼)采購項目
3.項目編號:ZFFG*
4.項目概況:為保障臨沂鋼 (略) (略) 生產需求,對重廢廢鋼進行采購。
5.供貨期:簽訂合同后5個日歷日。
6.最高控制價:以競價開始時間前30分鐘系統公布價格為準。
7、質量要求:
7.1 煉鋼對外購廢鋼鐵的技術要求
7.1.1 廢鋼鐵應表面清潔干燥,不混入油污、泥沙、水泥、耐火材料、橡膠和爐渣等雜物,雜質含量要求見表1。
表1 雜質含量
油脂類 | 涂料類 | 土沙 | 木材 | |
≤0.002% | ≤0.005% | ≤0.1% | ≤0.1% |
7.1.2 廢鋼鐵的單件最大重量不大于1200kg。長≤1200寬≤800高≤400軸類:長≤1200。切割的工角槽、結構件、車軸、重型機械零部件;如拆解的廢舊工業設備,廠房鋼結構件,鑄鋼件等。
7.1.3 對于單件表面有銹蝕的廢鋼,其每面附著的鐵銹厚度不大于單件厚度的10%。
7.1.4 廢鋼鐵中不準有兩端封閉管狀物、封閉容器、易燃、易爆物、廢舊武器及有毒物品。
7.1.5 廢鋼鐵不準含有放射性物質,嚴禁混有醫療廢物;外照射貫穿輻射劑量率不能高于0.46μSv/h。
7.1.6 廢鋼鐵中不得混有鐵合金。嚴禁混入銅、鋅、鉛、錫等有色金屬。
7.1.7 廢鋼鐵中不得含有鍍鋅板等廢鋼。
7.1.8 廢鋼中不得有廢鐵、地條鋼等。
7.1.9不允許有成套的機械設備、鑄鐵件、合金件及結構件。
7.1.10 密閉件必須按要求對向或軸向切開,內部不準帶有水、油、易燃易爆等物質。
7.1.11 廢鋼鐵的及其它技術要求應符合GB/T 4223中的熔煉用廢鋼相應規定
7.1.12 卸車過程中發現貨物異常,比如夾雜、油污過大等情形。經生產、采購及廢鋼驗收科確認,視情況加扣1-5噸、 (略) 理。
質量要求:厚度≥6mm,全車廢鋼超過10%低于本級別拒收。
7.2每車隨機取樣進行厚度測定。厚度小于基準要求1/2的直接扣除。厚度大于等于基準1/2小于基準其所占比例:不合格比例<5%時不扣噸,5%≤不合格比例<10%,每降低1mm,按照不合格部分的2%扣重;外形尺寸(長×寬)達不到合同要求。長度大于1200mm,不合格比例5%以內不扣噸;大于5%,按照不合格部分重量的10%扣重;單重達不到要求,小于0.1kg的廢鋼,按照不合格部分的3%扣重;單重大于1200kg 的廢鋼,20%及以下按不合格部分的10%扣重,20%以上按不合格部分的20%扣重。
7.3下列情形之一的扣除已卸車重量(視為故意摻假):
7.3.1 故意在管狀、容器等形狀廢鋼件中加入水泥、石塊等雜物的(比例<3%);
7.3.2摻入地條鋼,≤1200kg的按實際數量扣除;>1200kg的視為故意摻雜,扣除本車重量;
7.3.3 其他故意摻假的行為。
7.4廢鋼中混有(如鋼絲繩、鑄鐵管道、再生鐵、火燒鐵(爐條、爐篦、熱風爐管等)、渣鐵、渣鋼、生鐵篦子、鐵合金、有色金屬、礦粉、鋼渣、切割渣、鐵砂、油污、橡膠、琺瑯、銹土、水泥、泥沙、生活垃圾等)雜質,每車雜質總量≤100kg,按雜質實際重量扣重;100kg<雜質總量≤300kg,按雜質實際重量2倍扣重; 300kg<雜質總量≤500kg 按雜質實際重量5倍扣重;雜質總量>500kg視為故意摻假,扣除本車已卸車重量。
7.5如遇潮濕或雨雪天氣,可視情況對水分進行扣雜,當車廂積水嚴重時,可暫緩卸車,待積水排盡后,再行卸車。
7.6密封件、爆炸物等 (略) 罰準則。
7.6.1 高度危險物品,如混有雷管、炸彈、炮彈、子彈等爆炸性武器彈藥及其它易燃易爆物品,直接沒收并交由 (略) 置。
7.6.2 中度危險品(長度大于30cm或直徑大于10cm),未加工或加工不徹底(未按要求對向切開或軸向)的大中型密封件,如氧氣瓶、*炔瓶、液壓缸、液化氣瓶、各種汽包、滅火器、千斤頂、減震器、大托輥、機械密封件、兩頭封閉的鋼管等,帶油、水、易燃液體的油桶、油槍,未拆卸的軸承座、開孔面積不足截面積1/2的大中型封閉容器等。按5噸/ (略) 罰。
7.6.3 輕度危險品(長度小于等于30cm或直徑小于等于10cm),未加工或加工不徹底的小型密封件或其他密封件,如小氣包、滅蠅罐、打火機瓶、機油濾清器等;小型皮帶輥、托輥,汽車煙筒等,開孔面積不足截面積1/2的封閉容器。按2噸/ (略) 罰。
7.7有毒有害及放射性超標物資。廢鋼鐵混入醫療廢物;廢酸、廢堿及含氟、氰、酚等化工廢物;蓄電池、電子垃圾及放射性超標物資等雜物,根據規定移交相 (略) 理。
7.8殘余元素富集物資。廢鋼鐵中含有殘余元素pb、Zn、Sn、Cu、As等富集物資,根據實際情況, (略) 理意見。
7.9發現貨物中明顯有土、石塊等非鋼物質重量≥3%且﹤5%認定為作弊行為,扣除整車重量。
7.10具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均認定為惡意摻假:有薄鐵皮、彩鋼瓦、編織袋等包裹的非鋼物質;其他封閉容器內裝有非鋼物質的;土、石塊等非鋼物質≥5%的。對惡意摻假行為,本次合同已送貨部分全部扣除,剩余合同量終止,并 (略) 理。
7.8付款方式:買方貨物入庫后根據當日入庫單開具全額增值稅專用發票(稅率為13%),上、中、下三旬結算,一旬結算一次貨款,上旬結算入賬次旬一次付清。賣方不開具發票,買方不付款,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賣方承擔。
7.9供貨期:合同簽訂經雙方蓋章(簽字)生效后,全部貨物5日內送齊,(車輛到貨日期內已在物流系統上排隊視為已到貨,不進行超期扣罰)。若有退貨情況,換貨時超出供貨期的,次日車輛進場排隊,不進行超期扣罰,若次日未進行車輛排隊的 (略) 理。根據煉鋼生產需要,賣方應按照買方生產計劃或通知均勻連續送貨。貨物送至買方料場。
7.10所有進廠車輛拉人過磅或者廠內過磅后放水等行為,經查實,為司機個人行為的,對本車車牌號拉黑并登記司機及車輛信息,罰款*元直接上繳財務,并將違規情況通報供應商;如供應商接到通知后仍有后續車輛此類違規情況的,對該車輛拉黑并登記司機及車輛信息,罰款*元直接上繳財務。
7.11對進廠原材輔料,經質檢人員驗收不合 (略) 理后,被認定為重復進廠行為,經查實為初次的,登記司機及車輛信息,罰款 * (略) 財務,并將違規情況通報供應商。第二 次入廠的,對本車車牌號拉黑并登記司機及車輛信息,罰款 * (略) 財務,同時對該批合同號已供應的貨款全部扣除,剩余合同不再執行,并將供應 (略) 理。
7.12對同一車輛重復過磅行為,經查實的,對本車車牌號拉黑并登記司機及車輛信息,罰款 * (略) 財務,對該 批合同號原輔料加扣 20%貨款,并將違規情況通報供應商。
同一供應商再次出現進場重復過磅行為,經查實的,對本車車牌號拉 黑并登記司機及車輛信息,罰款 * (略) 財務,對該批合同號已供應的貨款全部扣除,剩余合同不再執行,并將供應 (略) 理。
公司內部人員玩乎職守或打掩護配合重復過磅行為的,視給公司造成財產損失程度,扣除不低于 6 個月工資,給公司造成重 大財產損失的,移送公 (略) 理并解除涉事員工勞動合同。
7.13對違規司機未按本辦法繳納罰款前,車輛不得出廠,凡公司登記的違規司機,進廠再次被確認違規的,限制該司機進廠,罰款 * (略) 財務。
對以上車輛違規行為發現人且為第一舉報人,車輛違規行為經查實的,每次給予第一舉報人 2000 元現金獎勵。
8、交貨地點:臨沂鋼 (略) (略) 料場。
9、報價包含至交貨地點的一切費用及稅金
10、報價有效期7天。
11、運輸車輛要求為新能源車輛。
三、供應商報價要求
1.報價為一票到廠價(含13%增值稅發票)。
2.各供應商報量不得低于招標數量30%,低于者將無法參與報量報價。
3.因圍標、串標等問題被列入招標黑名單的供應商中標后,不予簽訂合同。
四、資審方式:資格預審(僅有通過資格預審的供應商才能參與報價)
1. (略) 法定代表人的授權委托書,格式詳見附件1;
2. (略) 承諾函,格式詳見附件2;
3. (略) 競價保證金,格式見附件3;
4.以上資料為資格預審必傳項,缺一不可。
五、競價參與及競價文件領取
1.競價文件領取方式: (略) (略) ,通過用戶端登錄供應商系統自行下載。資格預審材料上傳截止時間為競價文件領取截止時間,未及時上傳將無法參與競價。
1)上傳材料需完整填寫(例如時間)
2)盡量提前上傳材料,預留改正時間
2.競價文件領取時間: 2025年4月2日17:00至2025年4月10日13:30(北京時間)
六、競價時間和地點
1.競價開始時間:2025年4月10日14:00(北京時間)
報量時間:2025年4月10日14:00至14:10(北京時間)
自由競價時間:2025年4月10日14:10(北京時間)
2.競價地點:網絡競價,供應 (略) (略) 用戶端系統進行競價。
七、發布媒體
本公告在中 (略) (http://**)、 (略) (略) (http://**)上發布。
八、聯系方式
1、采購人信息
名稱:臨沂鋼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略) (略) (略) 往東200米
聯系人:孫經理
聯系電話:*,*(資料審核)
2、監督電話:0539-* 、*@*63.com
3、技術支持聯系電話:0539-*
剩余會員時長將自動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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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