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峰縣峽山塘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項目第二期答疑公告 | |||
公告類型: | 補充(變更公告) | 項目所屬區域: | 雙峰縣 |
交易大類: | 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 | 交易小類: | 水利 |
內容 | |||
各潛在投標人: 湖南 (略) 受雙峰縣水利工程項目建設管理中心的委托,對“雙峰縣峽山塘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項目第二期”進行公開招標,現對本項目答疑如下: 問題一:在“雙峰縣峽山塘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項目第二期”招標文件中計劃工期: 6個月,計劃開工日期: 2024 年 5 月 25 日,計劃 完/竣 工日期:2024 年 11 月 24 日,沒有寫具體的工期是多少日歷天,請問我們在投標函中填寫工期天數的時候是填180天還是按計劃開工日期跟計劃完工日期算出來的184天呢? 答:180日歷天 問題二:“雙峰縣峽山塘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項目第二期”采用合理定價評審法,當提交投標擔保并在線簽到的投標人在100家以內(不含100家)時,投標人的中標價即為響應承諾的工程合理價。投標人應當響應招標人公布的工程合理價(含綜合單價和與單價相符的總價)。 當提交投標擔保并在線簽到的投標人達100家及以上時,投標人的投標報價總價和綜合單價不得超過招標人公布的招標控制總價和綜合單價。投標人的中標價即為投標報價。請問我們在投標文件“七、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提供清單的時候是否需要同時提供招標代理公布的工程合理價和我方的投標報價? 答:本次招標采用雙報價模式,一是需要在投標函中第7條中承諾合理定價(招標文件中已標注);二是需要提供投標人自己的投標報價,包括工程項目總價表、分類分項工程量清單計價表 、措施項目清單計價表、其它項目清單計價表,單價計算表等工程量清單2.1條工程量清單報價組成中規定的所有表格,同時將投標總報價填入投標函中第1條、第7條中。 問題三:如果需要在投標文件中提供招標代理公布的工程合理價,是否只需打印工程合理價中的“工程項目總價表、分類分項工程量清單計價表 、措施項目清單計價表、其它項目清單計價表”這5個表即可? 答:同問題二。 | |||
發布時間: | 2024-04-2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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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