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 (略) 破產重整案
招募重整投資人公告
(略) (略) 于2024年3月4日作出(2024)粵12破申6號《民事裁定書》,裁定受理廣東 (略) (以下簡稱“亞材公司”)的破產重整申請,并于2024年3月20日作出(2024)粵12破6號《指定管理人決定書》,指定廣東君信經綸君厚 (略) 管理人。為依法開展重整的相關工作,維護各方合法權益,管理人決定公開招募重整投資人。現將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基本情況
亞材公司成立于2006年7月18日,法定代表人為包欽文,住所地為肇慶高新區興隆一街北面、 (略) 西,注冊資本為人民幣*元,經營范圍為生產、批發銷售:鋁材、鋁合金門窗等系列產品以及不銹鋼、五金配件、塑料制品、建筑材料;玻璃加工;不動產租賃;物業管理(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二、亞材公司名下資產情況
根據管理人的調查,亞材公司名下的主要資產包括一宗土地和八處建筑物。本次破產重整投資項目的資產即包括
一宗土地位于肇慶高新區興隆三街5號,面積為*平方米(62.62畝,長約233米,寬約188米),土地用途為工業用地,亞材公司通過協議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成交價為395.*元。土地原始分為兩本《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證載土地面積分別為*㎡及*㎡,合計*平方米,使用期限至2059年11月14日止。
八處建筑物均位于上述地塊內,分別為辦公樓、【飯堂、高管休息室、研發中心】、車間、車間A、車間B1、車間B2、車間C、車間D,建筑面積合計為*平方米。(查冊表詳見附件1)
上述建筑物已整體出租,處于正常生產經營使用狀態。上述八處建筑物現設有最高額抵押登記,最高債權數額為10,*元,抵押權人為廣東四會農村 (略) 。
三、項目優勢
(一)項目區位優勢明顯
項目具備政策、產業、交通等多方面的區位優勢,投資前景廣闊,預期回報率較高。
1.政策區位優勢顯著
本項目所在的肇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自1998年經省政府批準設立省級高新區、201 (略) 同意升級為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經以來,出臺了各種支持工業發展的政策,具有開發工業項目的政策優勢。因此,本項目的“工改工”預期完 (略) 政府大力發展工業的產業政策, (略) 政府提高工業用地利用效率的用地政策,具備顯著的政策區位優勢
2.交通區位優勢明顯
本項目位于肇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大旺片區), (略) 區50公里, (略) 區45公里,屬廣佛肇半小時經濟生活圈,交通區位優勢明顯。
公路方面,毗鄰321國道和二 (略) 、廣佛 (略) 、珠三角外 (略) (略) ,距廣州白云國際機場僅需40分鐘車程。
鐵路方面,廣佛肇城際軌道設立大旺站并建成通車,并臨 (略) 、貴廣高鐵、南廣高鐵,其 (略) 是連接珠三角與粵西地區的交通干線,向東直達廣州、進而與京廣線乃 (略) 網相接,往西可到達茂名、湛江、 (略) 網相接;貴廣高鐵、南廣高鐵分別連接廣州和貴陽、南寧,是廣東連接大西南地區的交通大動脈。
海運方面,項目周邊建有肇慶新港、三榕港、四會港、三水港,航線通達世界各地。
3.產業區位優勢突出
項目坐落的肇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2023年實現GDP269.08億元,完成規模以上工業總產值1218.78億元,完成固定資產投資143.95億元,產業基礎雄厚,承接了廣州、佛山等地的大量工業產能,工業項目需求旺盛。
項目周邊的工業項目聚集度較高,項目三公里范圍內就有亞洲鋁業(中國)有限公司(實繳資本*.*美元)、山鷹紙業(廣東)有限公司(實繳資本*.*人民幣)、廣東益安 (略) (實繳資本*萬人民幣)等不同領域的大型工業企業,產業配套完善,形成規模效益,產業區位優勢突出。
(二)項目具有較強的可行性
根據《20 (略) 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 (略) 的工業發展仍處于承接珠三角核心地區產業轉移、工業增加值大幅增長的階段,從財務、經營持續性、業績成長性等角度來看,本項目具有較強的可行性。
2023年, (略) 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工業總產值同比增長4.3%。有色金屬冶煉和壓延加工業增長25.6%,化學原料和化學制品制造業增長3.1%,非金屬礦物制品業增長5.7%,黑色金屬冶煉和壓延加工業增長10.1%。也正因如此蓬勃的金屬、化學產業發展趨勢,肇慶內存在巨量的工業園區廠房購置、租賃需求。
1.項目具備財務上的可行性
結合對于大旺片區內幾個待租項目和擬投資入駐工業企業的考察,工業企業對集中式的、配套完善的、建設有高標準廠房的現代化 (略) 場需求的。
結合大旺片區內各中介的報價可知,目前大旺片區廠房的出售價格為 */㎡—*/㎡。因此本項目廠房出售價格定在 *—*/㎡是合適的。
(1)將項目出售具備財務上的可行性
結合工業廠房*/㎡—*/㎡左右的建安成本來看,每開發建設一平米廠房將獲得*—*的收益,因此,結合項目后續“工改工”的可售面積,項目后是具有利潤空間的,將項目出售具有財務上的可行性。
(2)將項目出租具備財務上的可行性
綜合上述周邊工業廠房的實際情況,本項目的租金設定在20元/㎡/月較為合適,即本項目的租金年回報為240元/㎡,再結合上述*/㎡—*/㎡左右的建安成本,項目租金的年回報率可達13.3%—16%。
因此,無論是將項目進行出租還是進行出售,均能享有合理的投資回報,投資人可以自由組合、調整出售、自持比例,以契合自身的項目運營考量。
2.項目具有經營的可持續性
隨著中國產業升級、世界制造中心加快向中國轉移、國家推動重點工業園區建設等重要因素的持續作用,國內工業地產的長期需求逐年呈上升趨勢,目前許多地區已出現工業地產供需倒掛。
一般情況下,介入工業地產項目主要有以下幾個方式:一是通過與制造商合作開發賺取適當開發利潤;二是自建再通過銷售或者出租獲取利潤;三是以專業的素質和優質服務賺取管理費。
本項目中,投資人既可以通過銷售廠房快速賺取適當開發利潤,實現高周轉、提高投資回報率,又可以通過 (略) 實施后續管理獲得源源不斷的管理費收入。
(略) 實際情況來看,上市物管企業披露的2019-2021的年報資料中,卓越商企服務公布了較詳細的分業態毛利率水平。2019-2021年公共及工業物業毛利率均值為14.40%。工業物業毛利率高于住宅物業的三年平均毛利率均值12.13%。
因此,本項目不僅具備高周轉出售不動產、提高資金利用效率的特點,還具備在日后源源不斷創造管理費收入的持續性。
3.項目兼具成長性和穩定性
除了最初的高周轉賺取不動產銷售收益外,項目還可以通過收取管理費的方式實現業績的高成長性和穩定性。工業地產項目因其客戶群體具有機器占比高、生產鏈條長、交貨期限緊、停工損失大等特點,租戶的穩定性遠高于住宅地產和商業地產。 (略) 的相關規范性文件可以看出, (略) 目前并未對于工業用房的管理費出臺政府指導價等限制性規定。
因此,未來可以根據運營成本變動、租戶接受程度、盈利目標等實際情況自主調整項目的管理費,項目的長期回報率在高于住宅、商辦類地產的基礎上仍具有一定的成長性。
四、項目的其他客觀情況
目前,本項目中的建筑物已整體出租,處于正常生產經營使用狀態,并設有最高額抵押登記,最高債權數額為10,*元,抵押權人為廣東四會農村 (略) 。
五、意向重整投資人的招募條件
(一)意向重整投資人應當是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非法人組織,具有較高的社會責任感和良好的商業信譽,最近三年無重大違法行為或涉嫌重大違法行為,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二)意向重整投資人有意開發工業類用地。
(三)意向重整投資人應擁有足夠的資金實力進行重整投資且不負有到期未清償的大額債務。
(四)如法律法規、監管政策對投資者的主體資格有相關規定的,意向重整投資人應確保符合該等要求。
(五)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意向重整投資人可聯合參與投資,并以其中一個主體身份參與報名,聯合體中全部主體的條件之和應符合前述全部招募條件。
六、招募流程
(一)盡調報名
1.報名方式:現場報名、郵寄報名;報名地址/報名材料郵寄地址: (略) 天河 (略) 6號周大福金融中心65樓;聯系人:羅鳳佳律師(*)、程欣律師(*)。
2.報名期限: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31日止。意向重整投資人應當在報名期限內完成報名所需全部事項,包括但不限于提交盡調報名材料及繳納相關保證金(重整保證金的繳納按其規定進行)等。
3.報名流程
(1)提交盡調報名文件,意向重整投資人需要盡調的,應在報名期限內提交全套盡調報名材料。
報名材料的具體要求如下:
①投資人介紹(包括投資人主體資格、股權結構、經營范圍等);
②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略) 章程復印件;
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原件及身份證復印件;
⑤授權委托書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證復印件;
⑥ 載明投資人聯系人、聯系電話、電子郵箱、傳真號碼、通信地址的書面函件;
⑦報名文件需密封并加蓋騎縫章或者捺手印。
(2)繳納報名保證金,意向重整投資人應交納盡調保證金人民幣*元。繳納完盡調保證金并與管理人簽訂保密協議后,可 (略) 的相關材料,管理人將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及意向投資人的需要提供相關材料。意向投資人除了從管理人處獲取資料外, (略) 進行調查。
管理人將依法如實披露管 (略) 的相關信息,但意向投資人據此制定重整預案的風險由其自行承擔。
4.盡調期限:自2024年7月20日起至2024年8月10日止。
5.保證金事項:意向投資人在盡調后決定不進行投資的,經意向投資人申請,已繳納的盡調保證金無息退還。
(二)參與重整投資的正式報名
意向重整投資人在盡調后確定參與重整投資的,應參加正式報名流程。
1.報名方式:現場報名、郵寄報名;報名地址/報名材料郵寄地址: (略) 天河 (略) 6號周大福金融中心65樓;聯系人:羅鳳佳律師(*)、程欣律師(*)。
2.報名期限:自盡調期限屆滿之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止。意向重整投資人應當在報名期限內完成報名所需全部事項,包括但不限于提交重整投資報名材料及繳納相關保證金等。
3.報名流程
(1)提交重整投資報名文件,意向重整投資人決定投資的,應在報名期限內提交全套重整投資報名材料(已在盡調流程中提交相應材料的主體無需重復提交):
報名材料的具體要求如下:
①投資人介紹(包括投資人主體資格、股權結構、經營范圍等);
②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略) 章程復印件;
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原件及身份證復印件;
⑤授權委托書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證復印件;
(略) 投資 (略) 的決議復印件;
⑦載明投資人聯系人、聯系電話、電子郵箱、傳真號碼、通信地址的書面函件;
⑧報名文件需密封并加蓋騎縫章或者捺手印。
(2)制定、提交重整計劃草案,意向重整投資人應在報名期限內制定并提交重整預案(應至少包括:重整投資款來源;重整投資款的投入總額、批次、分期情況;參與重整的方式,對各種不同性質債權的償付安排的內容;亞材公司后續經營計劃安排;承諾支付不少于*元的重整計劃執行保證金(該保證金根據重整計劃約定,逐期轉化為重整投資款或者違反重整計劃的違約金); (略) 重整的投資方案)。
意向重整投資人提交重整計劃草案后的三日內應交納表決保證金人民幣*元。
(三)資格審查
報名期限屆滿后,管理人對意向重整投資人的主體資格和重整投資報名材料等進行合規性審查,確定是否符合招募條件。未按報名期限報名、主體不適格、重整投資方案不符合法律和公告規定、未按期足額繳納保證金的意向重整投資人,視為審查不合格,不具有被確定為重整投資人的資格。
(四)重整投資人的確定
1.僅有一家意向重整投資人報名
僅有一家意向重整投資人報名且經審查符合招募條件的, (略) 重整投資人。
2.多家意向重整投資人報名
超過一家意向重整投資人報名且經審查符合招募條件的,由管理人圍繞意向投資人的擬投入重整投資金額、行業經驗、自身資金實力、融資能力、資金來源及后續資金可持續性等方面進行遴選。
3.管理人將在適當期限內完成意向重整投資人的確定、遴選工作。
(五)通知、通報與表決
管理人確定重整投資人后將結果通知各意向重整投資人、 (略) (略) 并通報債權人后,依法召開債權人會議表決重整投資人提交的重整計劃草案。
(六)交納重整保證金及協商簽署協議
重整投資人確定且經債權人會議表決通過重整計劃草案后,重整投資人應在管理人通知之日起五日內交納重整計劃執行保證金(具體數額以重整計劃草案中確定的數額為準),此后由管理人與其協商簽訂重整投資相關協議。
七、其他
(一) (略) 管理人編制, (略) 管理人。
(二)在重整計劃執行階段,因重整投資人自身的原因,導致重整計劃不能執行的,重整投資人此前已經支付的款項,將不予退還。
(三)若被確定為重整投資人后,重整投資人提出終止投資/未能在管理人要求的期限內與管理人簽署重整投資協議/未能按照其簽訂的重整投資協議執行/有其他違法、違約行為的,管理人有權沒收所有保證金,不予退還。
(四)保證金退還、轉換及沒收規則
1.保證金未經重整投資人書面許可且未出現管理人有權沒收保證金的情形的,管理人不能將保證金挪作他用。
2.如若出現以下任一情形,該意向重整投資人所繳納的報名保證金/提案保證金,管理人將全額無息退還該意向重整投資人:
(1)意向重整投資人未通過資格審查,或在提交重整計劃草案前放棄參與投資;
(2)意向重整投資人未被選定為重整投資人、所報重整計劃草案未被采納;
(3)基于所報重整預案擬制的重整 (略) 債權人會議表決未獲通過,且該重整投資人明確不再繼續參與重整。
3.如若出現以下任一情形,該意向重整投資人所繳納的報名保證金/重整保證金,管理人有 (略) 的債務人財產:
(1)該意向重整投資人經遴選確定為正式投資人后,拒不簽署重整協議或放棄參與重整、不配合依法推進重整程序的;
(2)重整投資人與管理人簽署重整意向投資協議或重整投資協議的,但未能按照其簽訂的重整投資協議執行;
(3)重整計劃 (略) 裁定批準后,該正式投資人不履行其在重整投資協議或重整計劃當中的承諾或喪失投資能力,導致管理人啟用其他投資人的投資方案 (略) 裁定終止重整計劃執行的。
4.如意向重整投資人最終被選定為正式投資人的,其繳納的報名保證金轉換為重整保證金,不計息,如重整計劃草案 (略) 裁定批準的,投資人所繳納的重整保證金轉為執行重整計劃所應投入的重整款項的一部分。
5.意向重整投資人如若違反本公告中明確的各項招募規則、后續遴選規則、《保密協議》中的相關保密事項,管理人已收取的報名保證金不予退還并取消其投資人資格。
(五)瑕疵提示
1.意向投資人決定參與招募前應仔細閱讀招募公告,理解和知曉重整過程中可能存在的風險、責任、義務。
2.亞材公司尚處于 (略) 受理破產重整申請后的階段,后續破產重整是否會成功存在不確定性,亞材公司相關資產存在已知或可能的瑕疵, (略) 的情況簡介僅供意向重整投資人參考,意向重整投資人應根據自行盡職調查的結果進行自主判斷、自擔風險。
3.管理人有權決定繼續、中止或終止意向重整投資人招募,也有權決定重新招募意向重整投資人。
(六)聯系方式
負責人:羅鳳佳律師、程欣律師
聯系電話:*、*
聯系郵箱:*@*26.com
特此公告。
廣東 (略) 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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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