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名稱: | 深圳會展中心LED顯示屏維保服務采購項目 | ||
項目編號: | 241BA* | ||
項目地址: | 深圳會展中心 | ||
項目概況: | 深圳會展中心北廣場2塊室外LED顯示屏(P12),使用時間約為10年;2樓服務大廳14塊LED條屏(P5),使用時間約為6年;2樓功能房27塊LED燈箱(P2.5)及209前的2塊大屏,使用約為3年;一樓及二樓東西門入口共4塊LED大屏,使用時間約為3年。現對上述LED顯示屏及燈箱的維護保養服務進行招標,維保服務期為36個月。 | ||
公告名稱: | 深圳會展中心LED顯示屏維保服務采購項目 | ||
公告發布媒體 | 深圳陽光采購平臺,中國招投標公共服務平臺 | ||
公告信息: | 一、潛在供應商憑深圳陽光采購平臺企業機構CA及密碼登錄深圳陽光采購平臺(網址:http://**)進行響應相關流程操作。 二、監督舉報電話:0755-*、0755-* 溫馨提示:保證金將按原匯款途徑退回,我司不會以任何名義要求供應商將保證金匯至采購文件指定賬戶以外的任何賬號,謹防詐騙。 | ||
采購單位名稱: | 深圳會展 (略) | ||
交貨期(天): | 1095 | ||
交貨期說明: | 1095天(三年) | ||
招標/采購范圍: | 深圳會展中心LED顯示屏維保服務采購項目,具體要求詳見招標文件。 | ||
資格條件: | 1、投標人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且合法運作獨立法人或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其它組織,未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及嚴重失信名單。(提供企業營業執照或法人證明材料或登記證書掃描件及“信用中國”網站http://**.cn“信用服務”欄查詢“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查詢”、“經營異常名錄信息查詢”結果網頁截圖,并加蓋投標人公章。被列入失信主體、經營異常的,將被拒絕參與本項目的采購活動) 2、投標人代表必須是投標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持有法定代表人親自簽署的法人授權委托證明書的人員。(提供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法人授權委托證明書及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身份證掃描件并加蓋投標人公章;如單位法定代表人為本項目授權代表,則僅提供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及身份證復印件,各證明書須加蓋公章,身份證原件備查)。 3、投標人必須具有LED顯示屏生產資質或電子與智能化工程專業承包*級或以上資質。(投標人須提供上述資質證明的復印件加蓋公章)。 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嚴禁轉包或非法分包。 | ||
聯系人: | 楊工 | ||
聯系電話: | 07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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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