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略)
嘉采讓[ * ] * 號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礦產資源開采登記管理辦法》(中華人民 (略) 令第 * 號)、《 (略) 拍賣掛牌管理辦法(試行)》(國土資發〔 * 號)、《礦業權交易規則》(國土資規〔 * 〕7號)等有關規定,擬以掛牌方式公開出讓 (略) 大 (略) 建筑用花崗巖礦采礦權。 (略) 如下:
* 、出讓人、礦業權交易平臺
出讓人(委托方):嘉蔭 (略)
嘉蔭 (略) (地址:) (略) 鎮鴨嘴龍路 * 號
受委托人: (略) 政服務和公 (略) (地址: (略) 市林都大街 * 號)
交易平臺: (略) 公 (略)
* 、出讓礦業權簡要情況
( * )基本情況
序號 | 項目名稱 | 礦種 | 地理位置 | 拐點范圍坐標 | 面積 (km2) | 資源儲量(勘察工作程度)(萬立方米) | 開采標高 | 生產規模 (萬m3/年) | 擬出讓年限 (年) | 起始價 (萬元) | 增價幅度 | 保證金 (萬元) |
1 | (略) 大 (略) 建筑用花崗巖礦 | 建筑用花崗巖 | (略) 鄉 | 1、 *** . * *** . * 2、 *** . * *** . * 3、 *** . * *** . * 4、 *** . * *** . * 5、 *** . * *** . * 6、 *** . * *** . * 7、 *** . * *** . * 8、 *** . * *** . * | 0. * | ( * ) * . * | * . * - * . * | * .0 | 3.7 | 大寫: * * * 萬 * 仟 * 佰元整 小寫: * . * | 大寫: * 小寫:2. * | 大寫: * * * 萬元整 小寫: * . * |
( * )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
1、競得人須在簽訂成交確認書后6個月內完成相關要件且上報采礦登記申請。采礦權到期不準延續,采礦權人按照有關規定申請辦理注銷手續。
2、礦山地質環境保護和土地復墾要求:采礦權競得人需按《礦山地質環境保護和土地復墾方案》要求,履行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和土地復墾法定義務。
* 、競買人資質條件
1.競買申請人應具有企業法人資格(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2.競買人需提供企業營業執照或企業名稱預先核準書、法人身份證明(代理人需授權委托書)、法人身份證,辦理申請報名。
* 、出讓方式及交易時間
出讓方式:掛牌出讓。
交易時間:本次礦業權在“ (略) 公 (略) ”掛牌交易。
公告時間: * 日8時 * 分至 * 日 * 時 * 分。
掛牌時間: * 日8時 * 分至 * 日 * 時 * 分。
請各競買人使用數字證書按時登錄“ (略) 公 (略) ”的“交易平臺”,在預定的出價開始時間,按照交易規則出價參與交易。
* 、獲取掛牌文件的途徑和申請登記的起止時間及方式
有意參加掛牌競買者,請按照“ (略) 公 (略) ” (略) 的《關于 (略) 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用戶注冊及辦理數字證書的說明》辦理數字證書,登錄“ (略) 公 (略) ”( *** )交易平臺,點擊“權益類”, * 日8時 * 分至 * 日 * 時 * 分。下載本項目的出讓文件。
本次出讓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詳見出讓文件。
* 、確定競得人的標準和方法
1.掛牌時間截止時,有競買人表示愿意繼續競價,轉入電子競價,通過電子競價確定競得人。
2.本采礦權出讓設有底價,按照報價不低于底價且為最高報價者得的原則確定競得人。報價達不到底價的,不成交。
* 、競買保證 (略) 置
1.競買申請人可于 * 日8時 * 分至 * 日 * 時 * 分,通過“ (略) 公 (略) ”提交競買申請,并在 * 日 * 時 * 分前通過交易平臺查看是否獲得競買資格。
2.獲得競買資格后,請 * 日 * 時 * 分前將競買保證金足額交納至“ (略) 公 (略) ”給定的賬戶,方可參與掛牌活動。
競買保證金交納方式詳見“ (略) 公 (略) ”(http:/ *** )——“ (略) ”——《競買保證金交納說明》
3.未競得人交納的競買保證金在掛牌活動結束后 5個工作日內予以退還,不計利息。
競得人交納的競買保證金抵作采礦權價款。
* 、風險提示
*本次出讓的礦業權為風險性勘查,投資風險 (略) 承擔。礦業權簡介僅作參考,意向人可到礦業權出讓區塊實地調查了解,以便參與競買,費用自理。
*本次出讓的礦業權僅為該區塊的采礦權,不包括土地使用權。
*本次掛牌出讓的礦業權出讓范圍的地質資料與實際情況可能有 * 定的差異,出讓方提供的地質資料僅供競買人參考,出讓方不作任何承諾。競買人應充分了解礦業權現狀及地質條件等,充分評估投資風險,作出科學的投資分析和投資決策。礦產資源開采有不可預測的風險,競得人,不得以地質資料中的儲量、開采條件及其它不可抗力等為由 (略) 門提出退款、索賠等要求。競得人在礦山勘探、生產、開發 (略) 產生的投資風險、采礦風險及安全風險等, (略) 承擔。
* (略) 完善國家安全生 (略) 門所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
* 、對交易礦 (略) 理方式
在公告期內對出讓采礦權有異議的,請以書面形式與嘉蔭 (略) 聯系。
十、需要公告的其他內容
1.本次出讓活動不受理電子郵件、電話等其他形式的報名;
2.本次出讓不接受申請人聯合競買;
3.本次出讓事項如有變更, (略) 為準;
4. (略) 指時間均為 (略) 時間,所指資金均為人民幣;
5.確定競得人后,競得人 (略) 政服務和公 (略) 與掛牌人簽訂《成交確認書》。
6.競得人應根據《成交確認書》與出讓人簽訂《礦業權出讓合同》,并 * 次性全額繳納礦業權價款。不能按時交納礦業權價款的,視為自動放棄,所交納的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并承擔因違約 (略) 造成的損失。
7. (略) 辦理礦山立項、用地、設計、安全、環保、林業、水土保持等其他相關手續,所需費用 (略) 承擔。
8. (略) 解決除出讓標的物以外等方面的問題和矛盾,并承擔費用。
9.本次礦業權出讓結果將在本次出讓活動結束后, (略) 網站、 (略) 公 (略) 、 (略) (略) 站公示。
與本公告及與本礦業權掛牌交易相關的補充通知、公示等應公開信息同時 (略) 網站、 (略) 公 (略) 、嘉蔭 (略) 站發布。
* .本公告未盡事宜,詳見《出讓文件》。
單位:嘉蔭 (略)
聯系人:謝東明聯系電話: ***
聯系人:郭祥光聯系電話: ***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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