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 (略) 強制清算案
遴選審計機構的公告
(2024)百盈強清發(fā)字第8號
2024年1月30日, (略) (略) (略) 根據申請人陳風雷的申請,作出(2024)魯1102清申1號民事裁定書,裁定受理申請人陳風雷對被申請人 (略) (以下簡稱“百盈公司”)進行強制清算的申請。依照《 (略) 法》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百八十四條的規(guī)定,該院于2024年2月18日作出(2024)魯1102強清1號民事決定書,指定山東中展律 (略) 清算組(以下簡稱“清算組”)。因工作需要,根據《 (略) 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破產法》、 (略) 印發(fā)《 (略) 強制清算案件工作座談會紀要》的通知等相關規(guī)定,現向入選山東省 (略) 審計鑒定庫的成員公開遴選審計機構承擔 (略) 審計工作。
一、清算企業(yè)基本情況
(略) (以下簡稱“百盈公司”)于2020年12月 (略) (略) 場 (略) 批準注冊成立,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為*MA3UJJHF6E,法定代表人為侯翰青,注冊資本*人民幣。百盈公司經營范圍包括:日用百貨銷售;辦公設備銷售;居民日常生活服務;道路貨物運輸站經營;裝卸搬運;食用農產品批發(fā);谷物銷售;日用雜品銷售;農副產品銷售;廣告設計、代理;鮮蛋批發(fā)(除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外,憑營業(yè)執(zhí)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許可項目:食品經營(銷售預包裝食品)(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具體經營項目以審批結果為準)。
二、報名條件
(一)審計機構應取得國家行業(yè)主管部門核發(fā)的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執(zhí)業(yè)證書等有效資質證明文件,具有相應的審計資質。
(二)審計機構近三年以來具有破產清算、強制清算審計項目業(yè)績。
(三)項目所需要的具有資質專業(yè)人員具備業(yè)務能力強,經驗豐富,善于溝通、合作。擬委派參與本案的審計團隊負責人及團隊核心成員近3年內從事過清算案件或破產案件的會計審計工作。同時應提供項目負責人、工作人員名單及聯系方式,未經清算組同意,不得更換派出工作人員。
(四)滿足清算對項目完成的時間、質量要求:
1.強制清算審計報告應在機構中選進場后30日內出具。
2.強制清算審計機構服務內容:
(1)對百盈公司 (略) 受理強制清算申請之日的出資、資產、債權、債務、所有者權益等財務狀況進行審計,并根據具體情況出具審計意見或審計報告。
(2)分析注冊資本是否到位,是否存在虛假出資、出資不全、抽逃 出資等違法情形;
(3)百盈公司對外投資等情況;
(4)協 (略) 債權人申報債權,根據財務核查結果就債權審查出具審查意見。
(5)對包括但不限于《企業(yè)破產法》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三條規(guī)定情形進行專項財務核查。
(6)核查職工工資情況;核查公司股東、法定代表人、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關 (略) 獲得非正常收入、侵占債務人財產的情況;以及核查債務人及其股東、法定代表人、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是否存在隱匿、轉移資產的情況;
(7)配合清算組對清算企業(yè)財產狀況調查,若案件轉為破產清算的,還應配合對財產變價方案、破產財產分配方案等方案的制定。
(8)審計應收款項(資產)情況,對百盈公司每筆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及預付賬款的形成和依據進行說明,對應收款的追收及其他事項發(fā)表審計意見,并附帶逐筆整理相關合同、財務憑證、結算書、確認函、欠條、催收憑據、權屬憑證、判決書等,供清算組清查追收;
(9)清算組認為需要審計的涉及會計、財務專業(yè)的其他工作。
(10)對清算組辦理清算企業(yè)稅務注銷中涉稅事項提供咨詢或出具書面意見;
(11)審計機構可以根據參與強制清算案件經驗,自己在報價方案中提出可以提供的服務種類、服務方式、服務時限,優(yōu)質的方案作為清算組評分的重要考量因素。
(五)收費
1.審計機構收費按《山東省會計師事務所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和《山東省會計師事務所服務收費標準》(魯價費發(fā)〔2010〕187號)提交報價方案(費用計算標準、支付方式等);
2.審計過程中產生的人員、差旅等所有相關費用由審計機構、自行承擔;
3.因清算案件的特殊性,審計費依照《企業(yè)破產法》及相關法律規(guī)定并根據企業(yè)財產情況進行支付,采用先完成審計工作后付費的方式。入選審計機構應承 (略) (略) 置完畢后(資產變賣后分配時)收取, (略) (略) 置或變賣資金到位 (略) (略) (略) 批準且審計機構提供發(fā)票后支付。
三、報名方式
凡有意參選的相關機構,請在2025年2月6日17點前報名,并將相關資料提交或郵寄本清算組。
1. (略) 清算案件審計工作的申請書(原件);
2.有效的審計機構資質證明文件(復印件);
3.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原件)、聯系人或受托人授權委托書(原件);
4.項目負責審計師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復印件);
5. 擬參與項目審計的項目負責人、工作人員名單及聯系方式;
6. 項目服務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機構基本情況、本機構參與企業(yè)重整或清算工作經驗、項目現場負責人重整或清算工作經驗、項目團隊人員組成、項目團隊人員組成本項目的工作計劃、本項目的工作完成時間和報價方案等)。
7. 報名機構認為與審計事項相關的其他資料。
報名機構應將申報資料裝訂成冊、密封并加蓋申報機構公章。申報資料應按序裝訂,提交一式*份,申報機構須確保所提交的上述資料均真實、合法,提交承諾書,如經核查發(fā)現存在虛假及違法情形,該機構立即取消遴選資格,并依法承擔相應責任。報名機構在向清算組提交申報資料原件的同時,應向清算組郵箱發(fā)送電子版本。
四、遴選流程
報名截止后,清算組將對符合本公告報名條件的社會中介機構的材料進行評分。本次比選不組織現場陳述,評審小組根據參選單位提交的遴選資料進行書面評比,根據評分高低確定產生1個中選機構、1個備選機構。如申報機構只有2個的,由評審委員會審核符合條件的,直接確定第一名為中選機構、第二名為備選機構;如申報機構為1個的,由評審委員會審核符合條件的,直接指定為中選機構。
資料接收地址: (略) (略) 文化創(chuàng)意產業(yè)園A8-104號樓 山東中展律師事務所。
接收人: (略) 清算組
接收郵箱:*@*63.com
聯系人:呂律師 電話:*
注:本公告的 (略) 清算組所有。
(略) 清算組
二0二五年一月二十二日
附件:《申請書》
申 請 書
(略) 清算組:
(社會中介機構名稱)已收悉你單位登載的《關于 (略) 強制清算案遴選審計機構的公告》內容。經查證,我單位符合該公告規(guī)定的報名條件,且不存在可能影響履行職責的利害關系,近三年無違法違規(guī)記錄以及未受過 (略) 分。經研究,確認我單位(我團隊)參加 (略) 強制清算案遴選審計機構的競爭。
特此復函
(社會中介機構名稱)
年 月 日
聯系人:
聯系電話:
指定微信/電子郵箱:
剩余會員時長將自動延長
掃描添加客服微信
暫無歷史郵箱
使用微信掃一掃關注
“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