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
你 (略) 提交的《上 (略) 璞葉小鎮漁光互補110kV接入工程環境影響報告表》(以下簡稱《報告表》)以及相關材料已收悉,現已審理完結。
一、經審理查明:
(一)本工程位 (略) 陳家鎮德云村裕安養殖場內,由璞葉小鎮漁光互補二期升壓站至110kV展裕1U016線43#桿。建設內容包括:新建1回110kV (略) 至現有110kV展裕1U016線43#桿, (略) 徑長度0.122km,新建排管土建長度0.094km(含工井長度)。拆除現有110kV展裕1U016線43#桿至一期升壓站間1×1000mm2電纜0.208km,現有排管不拆除。以及其他環保工程和依托工程等。項目總投資(略)元,其中環保投資(略)元。
(二)你單位委托江蘇智圓 (略) 為本項目編制了《報告表》。網上公示已按照相關規定完成。
二、我局經審查后,作出以下決定:
(一)根據滬發改能源﹝2024﹞358號、《報告表》分析結論意見及建設單位環保措施落實承諾,在全面落實《報告表》提出的各項環境保護措施的前提下,從環保角度原則同意項目按照《報告表》中所列的建設地點、性質、規模和環境保護措施等進行建設。在建設中,如果項目的建設地點、內容、性質、規模及采用的防治污染、防止生態破壞的措施發生重大變動的,應重新報批建設項目環評文件。
(二)項目施工階段,建設單位應做好施工期環境保護工作,合理安排施工時段和使用施工設備,落實施工期噪聲、揚塵、廢水、固體廢物等環保設施和污染防治措施,保護環境,防止對環境的影響。
1、加強對施工現場的噪聲污染源的管理,施工機械設備應低噪選型,合理安排施工計劃, (略) 施工現場、施工 (略) 線和時間等。夜間禁止施工,高噪聲設備周圍應設置隔聲圍欄,采取有效的隔振、降噪措施,減少對周邊環境保護目標的影響,確保施工場界噪聲符合《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略))》要求。
2、施工過程中嚴格遵守《 (略) 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等對工程施工防塵的相關規定,采取防塵、抑塵措施,對揚塵防治重點施工環節和場所必須及時采取灑水、圍擋、遮蓋等抑塵措施;施工機械應符合相關規定懸掛牌照,不得使用高污染內燃機械;加強運輸管理,必須采用密閉化車輛運輸,加強車輛清潔維護管理,合理安排施工 (略) 線,堅持文明施工、科學施工,減少施工期的大氣污染。
3、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基坑廢水等施工廢水經收 (略) 理出水滿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雜用水水質》(GB/T (略)-2020)標準后,回用于場地、道路沖洗。施工人員生活污水利用臨時廁所統一收集后,委托環衛部門清運,不得外排。
4、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應嚴格遵守《 (略) 建 (略) 理管理規定》等要求,妥善堆置,防止塵土飛揚,并及時委托專業單位合 (略) 理。拆除的舊電纜等由電力部門統 (略) 置,不得隨意丟棄。生活垃圾應分類堆放,并委托環衛部 (略) 理。
(三)項目在營運過程中應按照《報告表》提出的環境污染防治對策,落實環保設施和污染防治措施,保護環境。具體要求:
1、項目應選用低噪聲設備 (略) ,采取有效降噪措施,確保廠界噪聲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略))》標準限值要求。
2、應加強地下電纜工頻電場強度、工頻磁感應強度的管控,確保地下電纜的工頻電場強度、工頻磁感應強度均滿足《電磁環境控制限值》((略))。
3、建設單位應落實《報告表》提出的環境管理、環境監測等各項要求,建立健全環境管理制度,加強環保設施的日常運行維護。
(四)項目建設應嚴格執行配套建設的環保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的環保“三同時”制度,落實建設項目信息公開工作。項目建成后,建設單位應當按照 (略) 相關規定開展竣工環保驗收并辦理排污許可相關手續。
(五)你單位應當遵守國家投資項目管理的有關規定,及時向相關部門申報備案、審批或核準。如項目備案、審批或核準機關調整并導致環評審批權限發生變化時,你單位應另行向有審批權限的生態環境部門申請環評審批。
三、 (略) (略) 執法大隊負責對項目的環境保護檢查工作。
四、根據《 (略) 人民政府 (略) 級以上人民政府統一行使行政復議職責的通告》(滬府發〔2021〕12號)及行政復議體制改革要求,申請人如不服本審理決定,可以自收到本審批意見之日起六十 (略) (略) 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自收到本審理決定之日起六個月內直接 (略) (略) 提起行政訴訟。
五、項目建設和運行依法需要規劃、消防、安全、衛生等其他行政許可的,申請人應按規定辦理其他審批手續后方能開工建設或運行。
附件:1、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決定公告
2、上 (略) 璞葉小鎮漁光互補110kV接入工程環境影響報告表(報批稿公示版)
(略) (略) (略)
2025年1月20日
剩余會員時長將自動延長
掃描添加客服微信
暫無歷史郵箱
使用微信掃一掃關注
“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