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諾函:
承諾函
山西 (略) :
中國 (略) /中煤時代 (略) ( (略) ):
本方擬受讓(ZM-116-2025-0303-05)廢舊電機出售一批,現對有關事項作如下承諾:
一、本方已仔細閱讀并自愿遵守中國 (略) 《平臺交易總則》《平臺實物資產競價交易規則》《用戶管理辦法》《 (略) 理辦法》等文件的規定,充分理解受讓方確定規則,即競價交易公告期滿,只產生一個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的,則以掛牌底價成交,整體拍項目成交數量為項目預估量,拆分拍項目成交數量為起拍數量;產生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的, (略) 絡競價方式確定受讓方,并同意按照相關規定參加本項目競買活動。
二、本方具備完成項目競價的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有權參與競價,并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同時具備本標的競價公告中所要求的全部資質條件。
三、本方已進行并完成針對本項目交易標的的現場踏勘(包括但不限于轉讓方提供的可供查閱的標的相關檔案文件)。若本方無法前往本項目預展地點進行現場踏勘的,則本方承諾認可交易標的現狀。本方自行承擔包括但不限于因所獲取的信息不全面或誤解等而產生的相應后果,一旦競價成功成為受讓方,不得以不了解交易規則或不了解競得標的為由拒絕受讓或拒絕付款,也不能以任何理由要求退換貨。交易標的因質量、數量、材質和使用性能等產生的問題與中國 (略) 無關。
四、本方所提交的材料中內容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本方對其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負責。
五、本方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支付能力和商業信用,競買資金來源合法,無商業欺詐行為和不良的誠信記錄,不存在對競買項目不利的重大訴訟事項。
六、本方承諾在參與競價時,充分考慮與項目相關的各項風險因素,在中國 (略) 競價系統中的一切行為均代表本方的真實意思表示。
七、本方承諾不擾亂報價、不惡意串通或參與其他違反法律法規、違反中國 (略) 交易規則的行為。
八、本方承諾在競價成功后按照本項目《競買人須知》中的規定和要求履行相關交易手續。
九、本方同意在競價成功后,由中煤時代 (略) 在已交納交易保證金中扣除交易服務費,交易服務費按照成交總價或預估總價(以單價成交的項目按標的預估量計算預估總價)的5 %收取;交易保證金不足以沖抵服務費的, (略) 發起補交通知的2個工作日內補足,交易服務費不再根據后續實際交割情況退補。
十、本方同意轉讓方、中國 (略) 有權根據本項目《競買人須知》和平臺交易規則中的相關規定,在違約時扣除全部交易保證金。
十一、本方承諾遵守相關施工規范按要求施工,嚴格按照國家及轉讓方相關規定進行安全作業,盡到安全施工義務,施工、清運等移交過程中發生的一切技術和安全責任由本方承擔。
承諾方:
年 月 日
(略) 《平臺交易總則》《平臺實物資產競價交易規則》《用戶管理辦法》《 (略) 理辦法》以及標的實際情況制定,競買人須認真閱讀本須知并接受其全部內容。 (略) 絡競價活動遵循“公開、公平、公正、誠實守信”的原則開展, (略) 絡競價活動的當事人必須遵守本須知的各項條款,并對自己的行為承擔法律責任。
一、網絡競價交易規則
(一)、總體規則
(1)網絡競價模式分為整體拍和拆分拍兩種競價模式。
(2)競價交易公告期滿,只產生一個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的,則以掛牌底價成交,整體拍項目成交數量為項目預估量,拆分拍項目成交數量為起拍數量;產生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的, (略) 絡競價方式確定受讓方。
(3)網絡競價由自由競價期和延時競價期組成。自由競價期不少于10分鐘。自由競價期結束后即進入延時競價期,延時競價期由延時競價周期組成,每個延時競價周期不少于2分鐘。
(二)、整體拍競價模式
1. 競價規則
(1)設有最低起拍價,不得低于轉讓方設定的轉讓底價;
(2)競買人只允許從轉讓底價起拍且只允許向上報價;
(3)采用加價方式進行,競買人每次有效報價為當前報價加上轉讓方設定的最小加價幅度的整數倍;
(4)同一價格只允許報價一次,每次報價均對應唯一的報價時間;自由競價期內,各競買人的每次有效報價隨即成為當前報價;進入延時競價期后,如出現新的有效報價,則進入新的延時競價周期。
2. 中標規則
(1)在一個延時競價周期內如未出現新的有效報價,在未有優先購買權情形下,則按照“價高優先”的原則確定中標方。
(2)整體拍競價模式下的中標方,即中標本場競價物資的全部數量。
(三)、拆分拍競價模式
1. 競價規則
(1)設有最低起拍價和最低起拍量,不得低于轉讓方設定的轉讓底價和轉讓底量;
(2)競買人只允許從轉讓底價和轉讓底量起拍,競買數量不允許超過本場競價的掛牌總量;
(3)網絡競價采用價量競買方式進行,競買人每次有效報價為當前報價加上轉讓方設定的最低加價幅度和最低加量幅度的整數倍;設定的加價、加量幅度以轉讓方設定為準;
(4)每次報價及報量均對應唯一的報價時間;每次報價須不低于各競買人自身當前報價;同一競買人同一價格、同一數量只允許報價一次;若需同一價格再次報價,須提高該價格下的競買數量(即加量);若需降低競買數量(即減量),須提高報價價格(即加價);
(5)自由競價期內,各競買人的每次有效報價隨即成為當前報價;進入延時競價期后,如出現新的有效報價,則進入新的延時競價周期。
2. 中標規則
(1)在一個延時競價周期內如未出現新的有效報價,除存在轉讓共有物等涉及優先購買權等情形外,則按照“價高優先,價同量大優先,價量相同時間優先”的原則確定中標方并分配中標數量。
(2)價高者優先,即優先第一順位分配中標數量;
(3)價格相同情況下,量大者優先,即優先第二順位分配中標數量;
(4)價格、數量均相同情況下,出價時間最早者優先,即優先第三順位分配中標數量;
(5)按照上述優先順位匹配中標數量后,若當前中標客戶中標數量超過本場剩余數量,則只分配本場剩余數量。
(四)產生兩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時未參加后續競價程序的,若競價過程中無競買人報價則報名競買人全部違約;如有競買人出價,未出價競買人不違約。
二、保證金返還
1. 受讓方交納的交易保證金若不涉及競價交易公告中交易保證金扣除情形的,在項目交割完成后, (略) 提交已簽訂的《實物資產交易合同》、貨款憑證、資產移交確認書等材料,經平臺審核通過后,扣除服務費后的剩余交易保證金 (略) 徑返還。
2. 競價成功后,未中標競買人的交易保證金將在3個工作日 (略) 徑無息退還。
三、保證金扣除
1. 非因轉讓方原因,存在以下任何一種情形時,在優 (略) 交納的交易服務費后,轉讓方有權扣除受讓方剩余交易保證金作為補償,交易保證金不足以補償的,相關方可進一步追償:
(1)意向受讓方交納交易保證金后單方撤回受讓申請的;
(2)產生兩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時未參加后續競價程序,且各意向受讓方在競價過程中均未應價的;
(3)在被確定為最 (略) 《服務費補交通知》約定時間補交服務費的;
(4)受讓方以不了解交易規則、交易條件,或不了解標的狀況或以標的質量和數量等方面存在瑕疵為由,發生拒簽《實物資產交易合同》、拒付交易價款的,拒絕受讓、拉運或部分拒絕受讓、拉運的;
(5)意向受讓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虛假偽造情形的,或不具備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相關資質的;
(6)意向受讓方之間相互串通,影響公平競爭,侵害轉讓方合法權益的;
(7)未按競價交易公告要求履行相關義務的;
(8)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及中國 (略) 交易規則中規定的其他情況。
2. 受讓方交納的交易保證金若涉及競價交易公告中交易保證金扣除情形的,平臺優先扣除應收取的交易服務費,交易保證金金額不足以抵扣交易服務費的,平臺有權向受讓方進一步追償。
3. 受讓方交納的交易保證金若涉及競價交易公告中交易保證金扣除情形的,在扣除交易服務費后存在剩余部分,轉讓方有權扣除受讓方剩余交易保證金作為補償,且轉讓方有權單方解除《實物資產交易合同》并重新進行公開轉讓。若交易保證金金額不足以彌補轉讓方損失或重新掛牌成交價低于本次掛牌成交價的,轉讓方有權要求競買人補足并保留進一步追究責任的權利。
四、交易相關約定
意向受讓方遞交報名材料并且交納競價保證金后,即表明已完全知曉并同意以下事項:
1. 受讓方應仔細閱讀并自愿接受本轉讓項目在中國 (略) 競價交易公告中的全部內容和相關約定;應充分了解并自愿接受轉讓標的在數量和質量等方面的全部現狀和瑕疵,愿意承擔全部或有風險;應充分考 (略) 場、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預計的各項風險因素,愿意承擔全部或有風險。
2.非強制踏勘項目:受讓方自交納競價保證金后,即視為已對標的資產完成現場踏勘并對標的現狀充分了解與認可,同時視為已承諾自身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資質與條件,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強制踏勘項目:受讓方必須前往標的現場對標的物現場踏勘,對標的現狀及全部掛牌內容、交易規則充分了解與認可,并在轉讓方指定 (略) 域簽到或簽署相關踏勘確認文件后方可參與本項目,未簽到確認者不得參與。
3. 本項目不接收聯合受讓。
4. 本標的無材質單、質量保證書、使用說明書等相關資料文件,標的數量和質量均以移交時的實際現狀為準,展示的照片和資產清單等描述性說明僅供參考,轉讓方不保證其完整性、品質及其原用途,不承擔瑕疵擔保,不負責技術質量保證及售后服務。受讓方在使用、銷售或以其 (略) 置過程中,產生的質量、安全等問題,轉讓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由此產生一切的責任及后果由受讓方自行承擔。
5. 受讓方提貨時不得挑揀,須按轉讓方指定順序和要求裝運。轉讓方不提供分揀場地,涉及到的其他交割細節由轉讓方制定。
6. 項目競拍成交后, (略) 從受讓方支付的競價保證金中直接扣除,如保證金不足以沖抵交易服務費的, (略) 發起補交通知的2個工作日內補足,如未補交,平臺有權暫停其交易資格直至其足額支付交易服務費,交易服務費不再根據后續實際移交情況退補。
7. 須在轉讓方內部流程履行完畢,轉讓方具備簽約條件的5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署《實物資產交易合同》。
8. 若標的轉讓價格為不含稅價,受讓方須根據轉讓方要求在最終實際成交金額的基礎上另行支付相應稅金。
9. 受讓方按項目約定向轉讓方交納履約保證金。
10. 受讓方須自《實物資產交易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按競拍成交總價或預估總價(以單價成交的項目按標的預估量計算預估總價)與轉讓方初次結算,一次性將競拍成交總價或預估總價對應的全部交易價款、稅費(預收)、履約保證金支付至轉讓方指定賬戶。
在標的全部移交完畢后,轉讓方與受讓方依據最終實際移交情況,結算并補(退)交易價款及稅費、履約保證金等。
11. 轉讓方在收到競拍成交后預估總價對應的全轉讓方部交易價款后與受讓方開展標的資產清點移交,且自標的資產交付之日起,凡涉及標的資產的(包括但不限于)看管、存放、拆除、挖掘、裝運、清理、建筑垃圾及其 (略) 理等一切費用、風險及安全責任,均由受讓方自行承擔,轉讓方對標的自交付時起不承擔任何責任。逾期不辦理交付手續的,視為交付已完成,視為受讓方對標的物無異議,標的物風險視為自交付之日轉移至受讓方,轉讓方不再承擔保管標的物的責任,標的物的毀損滅失風險由受讓方自行承擔。
12. 受讓方需按項目規定控制施工工期,現場產生的垃圾由受讓方負責一并清運,并確保不 (略) 內及沿途產生遺散。
13. 受讓方自備或委托第三方運輸本標的物的車輛以及相關工作人員在 (略) 作業,包括裝卸及運輸等,應遵守轉讓方環境、安全等方面的相關管理規定,轉讓方有權依照相關管理規定對受讓 (略) 罰,由此導致的安全責任或其他責任由受讓方承擔。
14. 受讓方須按相關施工規范和要求施工,嚴格按照國家相關規定進行安全作業,應盡到安全施工義務,施工、清運等移交過程中發生的一切技術和安全責任由受讓方承擔。
15. 受讓方須確保標的存儲地點臨近設備設施、房屋建筑物等不受損害,發生侵害轉讓方權益的,轉讓方有權要求受讓方承擔恢復原狀及賠償損失。
16 .受讓方須自行了解標的受讓應符合的國家、地方及行業相關的法律法規、行業規范要求的資質、條件和限制等,若受讓方因環保、安全、資質等不符合相關政策法規的,責任及損失由受讓方完全承擔。受讓方須對轉讓方以及安全、環保監管部門依法合規提出的整改意見及時進行整改,由此產生的費用由受讓方自行承擔。
17. 受讓方須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使用、處置受讓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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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