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經 (略) 委托,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企業國有資產交易監督管理辦法》( (略) 國資委、財政部第32號令)《青海省企業國有資產交易監督管理辦法》(青國資產【2024】33號)《企業國有產權交易操作規則》(國資發產權[2009]120號),青海 (略) 場對該公司1臺車輛公開轉讓,掛牌價:#.00元。
對受讓方的基本要求及受讓條件詳詢青海 (略) 場網站http://**.cn,有意受讓者, (略) 場報名,公告期為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1月28日,并于公告截止日2024年11月28日17時前將交易保證金人民幣:#萬元整(#.00元) 匯入指定賬戶(保證金以到賬時間為準)。
競價方式及時間:進入競價程序后,于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1月29日,采取動態報價方式確認受讓方。
報名地點: (略) (略) (略) 67號金陽光大廈A座15樓。
(以下圖片僅供參考,具體以現場實物為準)
特別提示:
1、車輛以現場實物為準,意向受讓人需到現場勘查車輛,確認無疑問后報名;
2、在競拍車輛時競買人需到當地車管所提前核實能否辦理相關事宜及查詢車輛違章和年審情況 ,若過戶中產生問題由競買人自行負責承擔;
3、競得后保證金作為車輛押金,待車輛手續全部辦理完后方可退還;
4、報名截止2024年11月28日下午17:00(以保證金到賬時間為準);
5、在競拍車輛過程中產生的所有費用由競買人自行承擔;
6、車輛競得后,車輛只能過戶給受讓方,不允許過戶給他人;
7、本項目公告期即為盡職調查期,意向受讓方在本項目公告期內有權利及義務對標的企業進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讓方交納保證金后,即視為已完成對本項目的全部盡職調查,并已詳細閱讀且完全認可本項目所涉及全部內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項目產權交易標的的現狀及瑕疵,不得以不了解產權交易標的現狀及瑕疵為由逾期或拒絕簽署《實物資產交易合同》、拒付交易價款、放棄受讓或退還轉讓標的。
項目負責人:孫先生 #
業務負責人:沈先生 #
網絡負責人:趙女士 0971-#
青海 (略) 場
2024年11月22日
千輛公車競價,民間二手車免費發布、 (略) 交易, (略) 場“公眾號”
最新國資政策法規、企業混改、增值擴股、產(股)權交易、機械設備
車輛、房產等實物資產交易, (略) 場“公眾號”
特別提示:市場人員做好勘察策劃、回訪共銷,未成交原因分析報告回復客戶等全程免費服務。
咨詢電話:0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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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