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擬轉讓所持有標的資產,并通過“浙交匯”平臺公開披露資產轉讓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和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1)本次轉讓是我方真實意思表示,轉讓標的權屬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項外,我方對該資產擁有 (略) 置權且不存在法律法規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對于設定擔保物權的資產轉讓,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
(2)本次轉讓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
(3)我方所提交的轉讓申請及相關材料真實、完整、準確、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4)我方在交易過程中自愿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浙交匯”平臺相關交易規則及規定,恪守轉讓公告約定,按照相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
(5)我方已認真考慮本次轉讓行為可能導致的企業經營、行業、市場、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預計的各項風險因素,愿意自行承擔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風險;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違規行為,給交易相 (略) (略) 和“浙交匯”平臺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及其他法律責任。
標的名稱 | 紹興市上虞區陳溪鄉虹橋等四個水電站廢舊資產包 | ||
資產來源 | 企業實物資產 | ||
共有或他項權利情況 | 不涉及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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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披露內容 | 1.公告掛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滿日下午5時整止,期間征集意向方并辦理線上報名登記手續。符合競買條件的意向方應在信息披露期滿日下午5時(報名截止時間)前在“浙交匯”平臺完成線上報名手續并完成保證金訂單支付,逾期無效。 2.掛牌期滿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競買人,則信息披露終結。 3.轉讓掛牌期滿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條件的競買人,則按動態報價結果確定成交價和受讓方。受讓方在其被確定后的3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交易合同。 4.本次轉讓標的位于 (略) (略) 陳溪鄉,詳見標的信息。 5.資產交易過程中所產生的包括組織人服務費在內的所有費用,由轉、受讓雙方按規定各自承擔。 6.本標的在進場分割、搬離物件等清場過程中產生的各類殘渣、固廢等廢料,由受讓方完成全部標的運輸及現場清理工作。 7.轉讓標的資產均以現場實物現狀為準。 8.掛牌期間將組織意向方到標的物所在地進行實地看樣,意向方在報名時需同時提供實地勘察證明;如無此證明,意向方提交報名申請并且交納競買保證金視為對標的范圍及相對應的實物已予以確認。 9.本次競拍標的看樣時間為:掛牌期間,看樣地點:標的所在地,看樣聯系人:陳先生,聯系電話:#。 |
轉讓方名稱 | (略) (略) (略) | ||
注冊地 | (略) (略) 陳溪鄉大廟 | ||
證件類型 | 營業執照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85E |
交易條件 | 計價方式 | 總價 | |
轉讓底價(萬元) | 20.00 | ||
是否有保留價 | 無 |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方式: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支付。 | ||
與轉讓相關的其他條件 | 1.意向方競買報名時應按照其報名項目信息披露的要求交納競買保證金至至指定賬戶, (略) 徑:浙交匯——個人中心——支付訂單——確認付款。意向方經資格確認并交納全部保證金后獲得參與競價交易資格。受讓方被確定后,其交納的競買保證金扣除其應交交易服務費后的余額轉為轉讓價款的組成部分。 2. 受讓方須合同簽訂當天繳納#元履約保證金至轉讓方指定賬戶(戶名: (略) (略) (略) ,開戶行:浙江上虞農村 (略) 下管支行,賬號:#)。 3.除此次標記的轉讓資產以外的設備、房屋、門窗等非轉讓資產一律不準破壞拆除,如受讓方或受讓方委托的主體在搬離時損壞轉讓方建筑物或其他設施,或發生其他安全事故的,轉讓方有權按損失程度以拆除保證金抵扣損失,保證金不足以賠償損失的,受讓方應另行補充賠償。如受讓方依約履行各項義務,無違約及違反維穩、安全、治安、消防等情況,在完成全部標的裝載、運輸、現場恢復原狀,如受讓方依約履行各項義務,經轉讓方驗收合格后,履約保證金將于清場后7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 4.受讓方在轉讓方安排的專人監督管理下,于20個工作日內完成取貨移交工作,不得超出取貨范圍。若逾期未完成取貨的按每逾期一天1000元的標準由轉讓方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如受讓方逾期30天仍未完成全部標的提貨的,視為嚴重違約,受讓方放棄剩余標的資產的所有權,其所繳納的履約保證金由轉讓方沒收。 5.本次轉讓的標的掛牌價格及成交價格為含增值稅價格,轉讓方在收到 (略) 轉付的交易價款后向受讓方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 6.資產交易過程中所產生的包括組織人服務費在內的所有費用,由轉、受讓雙方按規定各自承擔。 7.轉讓資產明細參見標的清單,但清單僅供參考,受讓方應先將各種影響價格因素等考慮周全,并請務必查看現場,一經成交,最終成交總價將不作任何調整。 8.所有標的資產均 (略) 置,不保證其具有原用途,受讓方如按原用途使用而造成危險或出現事故的,一切責任均由受讓方承擔。 | ||
聯系人姓名 | 陳先生 | ||
聯系人電話 | # |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1、意向方應為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法人、非法人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國家法律法規有特別規定的,意向方應符合相應的條件。 特別提示:若涉及房屋限購、貸款等政策的,意向方應當符合國家和地方的政策要求。 | ||
保證金設定 | 交納金額(萬元) | 4.00 | |
交納時間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滿日17:00前交納保證金(以完成“浙交匯”平臺保證金訂單支付為準)。 | ||
溫馨提示 | 因技術、網絡等原因,您的資金匯入銀行賬戶后,在“浙交匯”平臺-“我的賬戶”中的到賬時間可能發生遲延,請在截止時間前盡早匯入資金。 | ||
交納方式 | 線上;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發布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個工作日 | |
信息發布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信息披露終結 | ||
是否自動延牌 | 否 | ||
延牌情況 | 目前已延長0個周期,已延長0個工作日 | ||
交易方式 | 動態報價/在線報價 |
項目附件 | 公示附件 | 報名所需材料清單及說明.docx 、 實地勘察證明.docx 、 授權委托書.doc 、 浙交匯意向方報名時所需文本.docx 、 資產交易合同樣稿.docx |
材料附件 |
交易機構 | 聯系人 | 石女士 | 電話 | 0575-# |
傳真 | 郵箱 | |||
地址 | (略) (略) (略) 833號鑫洲國際商務大廈12樓 | 網址 | http://** | |
轉讓方 | 聯系人 | 陳先生 | 電話 | # |
傳真 | 郵箱 | |||
地址 | 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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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