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雙 (略) 鋁單板加工項目
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第二次公示
一、項目概況
山東雙 (略) 成立于2024年1月,注冊資本*元人民幣,主要從事鋁單板等金屬制品的生產和銷售。 (略) 場發展需求,山東雙 (略) 擬投資*元在山東省泰安高 (略) 東、 (略) 以南石灰官莊街10號,建設“鋁單板加工項目”。項目占地約3200m2,主要建設噴涂車間及其它配套設施,項目建成后,年生產鋁單板*平方米。項目勞動定員10人,實行一班工作制度,每班工作8小時,年工作300天,運行時間2400h。
項目已經取得山東省建設項目備案證明,項目代碼為:2406-*-04-01-*。經查找《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24年本)》,本項目不屬于鼓勵類、限制類和禁止類,屬于允許類建設項目,項目使用的設備沒有國家明令禁止的淘汰類和限制類的工藝和設備,項目的建設符合國家有關產業政策。
二、主要環境問題及采取的措施
該項目在生產過程中有各類污染物排放,對環境造成一定影響。對周圍環境的主要影響有:
1、廢氣
項目產生的有組織廢氣主要是調漆廢氣、噴漆廢氣、流平廢氣、漆膜固化廢氣、噴塑粉塵、塑粉固化廢氣、危廢暫存間廢氣。噴漆廢氣經水簾處理后,漆膜固化廢氣經冷卻器冷卻后,同調漆廢氣、流平廢氣共同經“干式過濾+活性炭吸附脫附+CO催化燃燒”處理后,經1根15m高排氣筒P1排放;噴塑粉塵經“旋風+布袋除塵”處理后,經1根15m高排氣筒P2排放;塑粉固化廢氣經“冷卻器+兩級活性炭吸附”處理后,經1根15m高排氣筒P3排放;危廢暫存間廢氣經“兩級活性炭吸附”處理后,經1根15m高排氣筒P3排放,P1、P3排氣筒排放的VOCs、二*苯可以滿足《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 第2部分:鋁型材工業》(DB37/2801.2-2019)表1標準的要求;SO2、NOx、顆粒物可以滿足《區域性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7/2376-2019)表1重點控制區、《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表2二級標準的要求。P2排氣筒排放的顆粒物可以滿足《區域性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7/2376-2019)表1重點控制區、《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表2二級標準的要求。P1排氣筒排放的*醇可以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表2二級標準的要求。
無組織排放源主要為未收集的調漆廢氣、噴漆廢氣、流平廢氣、漆膜固化廢氣、噴塑粉塵、塑粉固化廢氣、危廢暫存間廢氣。本項目采取以防為主,加強管理的方針,定期進行設備、裝置的安全性檢查。同時加強對無組織排放源的監管與相關人員培訓,強化廠區綠化措施,預計項目顆粒物、*醇廠界無組織排放濃度可以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表2標準要求;VOCs、二*苯廠界無組織排放濃度可滿足《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 第2部分:鋁型材工業》(DB37/2801.2-2019)表2標準要求。另外,項目對VOCs無組織排放的控制和管理在滿足《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 *-2019)的要求后,預計本項目無組織廢氣對周圍環境空氣的影響較小。
2、廢水
項目廠區排水采取雨、污分流的方式,雨水經廠區雨水管線收集后,經園 (略) 排入泮河。擬建項目廢水主要包括純水裝置排污水、前處理廢水、水簾水池排污水和職工生活污水。水簾水池排污水經漆水分離凈化裝置處理后,前處理廢水經廠區廢水處理系統處理后,職工生活污水經化糞池預處理后,與純水裝置排污水混合后,廠區總排口廢水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 8978-1996)三級 (略) 第二污水處理廠進水水質要求后,共同通過園 (略) (略) 第二污水處理廠進一步處理。同時加強危廢暫存間、油漆庫、事故水池和噴涂區的防滲措施。
本項目采取以上措施后,對周圍水環境影響較小。
3、噪聲
項目主要噪聲源為風機、噴槍等,單臺設備源強約80~90dB(A)。通過選用低噪聲設備,并采取基礎減振、隔聲等措施后,經合理布局、距離衰減后,經預測,項目廠界噪聲值能夠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3類標準的要求,預計廠界噪聲對周圍環境影響較小。
4、固廢
項目固體廢物主要包括一般工業固廢、危險廢物和職工生活垃圾、廢催化劑,一般工業固廢主要為收集塑粉、除塵器收塵,其中,收集塑粉回用于生產,除塵器收塵由環衛部門定期清運。危險廢物主要為脫脂槽渣、無鉻鈍化槽渣、漆渣、廢活性炭、水處理污泥、廢濾材(廢漆霧氈、廢過濾袋)、廢包裝物(廢油漆桶、廢稀釋劑桶),均委托有危險廢物處理資質的單位處理。廢催化劑由廠家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定期清運。
本項目固廢均得到合理處置,不外排,不會對生態環境造成二次污染。
5、環境風險
本項目采取各種風險防范措施,并新建事故水池等;制定并實施詳細的事故應急預案,加強管理和安全生產教育。確保事故狀態下,不對周圍環境造成危害。
三、征求群眾意見主要事項
《山東雙 (略) 鋁單板加工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已委托山東 (略) 編寫,如對本項目提出意見或建議,可在項目公示之日起10工作日內以電話、書面、電子郵件等方式向山東雙 (略) 或山東 (略) 反映,并留下您的主要聯系方式,以便我們及時和您取得聯系。
四、建設項目的建設單位名稱及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山東雙 (略)
聯系地址:山東省泰安高 (略) 東、 (略) 以南石灰官莊街10號
聯系人:曹健
聯系電話:*
五、承擔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的機構名稱和聯系方式
評價單位:山東 (略)
聯系地址: (略) 泰山區財源 (略) 96號天龍國際大廈B座(南樓)2607
聯系人:王志峰
聯系電話:0538-*
郵箱:*@*63.com
六、全本公示及意見調查表公示
(略) 站:/
公 (略) 絡鏈接:http://**_*.html
公示發布單位:山東雙 (略)
公示發布時間:2024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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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