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老舊住房小區改造工程勘察設計更正公告
(2024-JLWLGE-F3002)(第1包)
因項目需要,現對某老舊住房小區改造工程勘察設計(項目名稱)2024-JLWLGE-F3002(項目編號)招標公告進行更正,原招標公告與本更正公告不一致之處,以本更正公告為準。
1.“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談判:否”,改為“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談判:是”。
2.報價供應商資格條件改為:
(一)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資格條件: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害的設各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軍隊單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資獨資企業或控股企業。
(三)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同時參加同一包的采購活動。生產場經營地址或者注冊登記地址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產型企業,股東和管理人員(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之間存在近親屬、相互占股等關聯關系的不同非國有銷售型企業,也不得同時參加同一包的采購活動。近親屬指夫妻、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近姻親關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購失信名單、軍隊供應商暫停名單,未在軍隊采購失信名單禁入處罰期內,未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
(五)本項目特定資格:具有工程設計綜合*級資質或建筑行業設計*級(或以上)資質或建筑行業(建筑工程)設計*級(或以上)資質和工程勘察綜合類*級資質或工程勘察專業類(巖土工程)*級及以上或巖土工程(分項)巖土工程勘察*級及以上資質。
(六)報價企業應當具備服務履約的能力,在履約環節不得轉包和違法分包,一經發現存在轉包和違法分包行為,轉包和違法分包的相關企業均將受到相關處罰。
(七)以聯合體形式參加談判的,聯合體成員單位不能超過2家,聯合體成員均須具備獨立法人資格。
3.申領談判文件時需提供以下材料改為:
1.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軍隊單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書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權書原件,授權代表身份證和授權代表在報價前4個月內(不含報價當月》連續3個月由報價供應商繳納社保證明材料的復印件;
4.非外資獨資企業或控股企業的書面聲明《事業單位、軍隊單位不需要提供);
5.報價供應商主要股東或出資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條第(四)項明確的違法失信名單的承諾書;
7.本項目特定資格材料:工程設計綜合*級資質或建筑行業設計*級(或以上)資質或建筑行業(建筑工程)設計*級(或以上)資質和工程勘察綜合類*級資質或工程勘察專業類(巖土工程)*級及以上或巖土工程(分項)巖土工程勘察*級及以上資質復印件加蓋公章;
8.聯合體協議書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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