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公開選聘審計機構的公告
2023年2月 (略) (略) 裁定受理申請人王俊成與被 (略) (略) (下稱“加新華公司”)強制清算糾紛一案,并于2023年3月27日指定廣東朗乾律師 (略) 清算組。
根據相關規(guī)定及清算組的工作安排,現決定公開選聘 (略) 的財務進行審計,并出具審計報告。
一、本項目概要
2001年12月,吉大街道辦和吉大村委會公開發(fā)布《珠 (略) 吉大 (略) 開發(fā)商招標公告》,廣 (略) (略) (以下簡稱“ (略) ”)制作《綜合標書》參加投標,2002年1月,上述項目開發(fā)招商招標公開開標,2002年2月, (略) 改建辦、原吉大村 (略) 建設工程商用土地交易 (略) 發(fā)出《中標通知書》,2002年6月, (略) (略) (略) (略) 進行吉大村舊村改造, (略) (略) (略) (略) 對吉大舊村改造用地進行單項開發(fā)經營房產,2003年03月,加新華公司在 (略) 工商 (略) 登記成立,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略)88U,企 (略) ,注冊 (略) (略) 金升大廈13樓,經營范圍包括房產單項開發(fā);五金交電、百貨、建材材料、家用電器的批發(fā),零售。(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現工商登記經營狀態(tài)為在營(開業(yè))。
清算組現已接管財務賬冊(2003年-2021年度,每年2本),包括電子賬冊。
二、審計機構的工作范圍、選聘條件及承諾事項
(一)資質條件(需要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1.已入選《 (略) (略) 司法委托專業(yè)機構名單》;
2.審計機構和參與審計項目的工作人員近3年內沒有違法、違規(guī) (略) 罰記錄,審計機構成立時間在5年以上;
3.審計機構能夠同時投入至少2名以上注冊會計師服務于本項目,從事本項目的工作人員最近3年沒有與審計工作相關的違法違紀等不良記錄;
4、擬委派參與的審計團隊負責人具有3年以上破產或強制清算的審計工作經驗并且全程參與本項目;
5.審計機構及團隊成員不存在法律、司法解釋規(guī)定的回避情形。
(二)工作內容及要求
(1) (略) 的財務報表及相關材料進行梳理核實,并出具符合強制清算要求的審計報告。涉及內容但不限于:
1、 (略) 出資情況及資本充實情況,包括對所有股東實繳出資額的認定;
2、 (略) 成立時公司資金的來源;
3、 (略) 固定資產構成及變動情況;
4、 (略) 對外投資情況;
5、核查對外應收款項(資產)情況,對每筆應收款的形成依據說明,并將合同、轉賬憑證、確認函、欠條、決算書、權屬件等能夠證明應收款存在的依據,整理為獨立的文檔移交清算組。
6、 (略) 對外債務、擔保情況;
7、 (略) 的董事、監(jiān)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是否存在利職權獲取非正常 (略) 財產等情況;
8、 (略) 是否存在為逃避債務而隱匿、轉移財產的行為及虛構債務或者承認不真實債務的行為;
9、對清算方案及清算償付的實際情況,執(zhí)行審計程序,并將結果體現在清算審計報告文件或附件中;
10、協(xié)助清算組進行債權審查,對債權申報人向清算組申報的每一筆債權根據清算組要求發(fā)表獨立審計意見。
(2)根據清算組、債權 (略) 的要求,就專門問題出具專項報告,對審計報告、專項報告進行解釋、說明,出席債權人會議。
(3) (略) 或者清算組提出的其他工作事項。
(三)承諾事項
1.審計機構一經選定,須在3個工作日內組織工作人員進場,開始審計工作。
2.書面承諾與清算組簽訂委托協(xié)議起60日內完成第一稿預審稿,并于 (略) 的財務審計工作,出具審計報告;根據清算組的要求就專門問題出具專項審計報告。
三、報名及選定方式
管理人在全國企業(yè)破產重整 (略) (略) 破產管理人協(xié)會微信公眾號發(fā)布公告,審計機構自愿報名參加。
申報機構應于管理人確定的報名期限屆滿前提交書面并密封的申報書,申報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同意參與選聘的函(須由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
2.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以及資質證書復印件;
3.項目團隊負責人及團隊成員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復印件;
4.項目陳述書(包括但不限于機構基本情況、審計工作經驗、項目現場負責人破產工作經驗、項目團隊人員組成、本項目的審計方案、報價、提交審計報告時間、收費標準及付款方式等);
5.載明經辦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姓名、聯(lián)系方式、授權范圍的書面授權委托書(須由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并提供經辦人或授權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須加蓋公章并由本人簽字,簽名時須提供原件審核);
6.提供申報材料一式兩份。
管理人將根據收到的申報書綜合判斷各報名機構的執(zhí)業(yè)經驗和專業(yè)能力及報價,從符合條件的機構中擇優(yōu)選聘1 (略) (略) 強制清算案的審計機構。若符合條件的申報機構只有1家,直接選定該申報機構。
報名及評審過程, (略) (略) (略) 監(jiān)督。
四、報名時間及地點
報名截止時間:2025年03月30日18時;
地點: (略) (略) 吉 (略) 52號中信南航國際廣場15樓廣東朗乾律師事務所。聯(lián)系人:李俐葭、張卓彬。聯(lián)系電話:(略)、(略)。
五、審計費用及支付方式
(略) 對外債權實現后進行支付,支付時間無法確定,請審計機構自行承擔該風險。審計機構發(fā)生的全部費用均應包含在報價之內。
六、其他事項
本次選聘公告的解 (略) (略) 清算組所有,清算組保留根據實際情況調整選聘程序及要求的權利。
若本強制清算案件轉為破產清算案件,清算組可根據經本次選聘擇優(yōu)確定的審計機構的工作成果直接確定其為破產清算案件的審計機構,相關工作事項及要求由雙方另行協(xié)商。
特此公告!
(略) (略) 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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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