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說明:
(略) 土地開發儲備中心申請出 (略) (略) *地塊的規劃條件,該宗用地面積為*.64平方米。根據《廣東省城鄉規劃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現將規劃方案向申請人和利害關系人進行公示,公開征詢意見。
建設單位(個人)名稱: (略) 土地開發儲備中心
項目位置: (略) (略) *地塊
申請內容:地塊規劃條件
主要經濟技術指標:
1.總用地面積:*.64平方米;
2.用地性質:二類居住用地(兼容商業,90%≤住宅計容建筑面積占總計容建筑面積≤95%,5%≤商業計容建筑面積占總計容建筑面積≤10%);
3.容積率:1.0<容積率≤3.0,*.64平方米<計算容積率建筑面積≤*.92平方米;
4.建筑密度≤35%(其中高層建筑密度≤22%);
5.綠地率≥35%;
7.建筑限高:≤80米。
8.建筑退線:詳見附圖。
公共 (略) 政公用設施配套要求:
1.須預留街 (略) (略) ,用地面積不少于800平方米,建筑面積不少于1000平方米。
2.須預留司法所 (略) ,可與街 (略) 用地合并設置。
3.須預留派出所 (略) ,可與街 (略) 用地合并設置。
4.須配建文化活動中心一所,用地面積不少于3000平方米,建筑面積不少于3000平方米。
5.須按20平方米建筑面積/百戶標準配建養老設施。
6.須用地范圍內須配建一所12班托兒所。
7.須用地范圍內 (略) 場(菜市場),建筑面積為750-1500平方米或者2000-2500平方米。
8.須 (略) 衛生站一所,建筑面積不少于120平方米。
9.須配建 (略) 點一所,銀行用地面積不少于800平方米,建筑面積不少于400平方米;儲蓄所建筑面積不少于100平方米。
10.停車位配建要求:住宅按每100平方米建筑面積配0.8個車位或每戶配建1個車位;商業按每100平方米建筑面積配1個車位。
11.須根據相關規范及文件的要求配套或預留移動通信、燃氣、給排水等設施的建設空間、建設位置、容量及其配套資源。
公示期限:
2025年3月25日至4月4日(共10天)
附注:
1、該圖主要體現建筑 (略) 和關系,僅為示意圖,圖上所展示的建筑外輪廓線及未盡之細部應以《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核定為準。
2、公示地點:用地現場、街道辦公示欄及 (略) 站。
3、凡是與該項目審批有重大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組織,如對該項目存在異議,應在公示期內持本人身份證件以及證明利害關系存在的證據材料, (略) 提出書面意見。意見需注明聯系人真實電話、聯系電話和聯系地址。
4、有效反饋意見日期:公示日期內。逾期視為無效意見,不予采納。
5、 (略) 址:http://**)。
6、聯系電話:0668-*。
附圖:2025(控)U004.pdf。
(略) (略)
202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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