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稿時間 :2025-03-11閱讀次數:】
洪湖市高潭口二站施工場地內的廢舊設備整體公開轉讓項目
正式披露 項目編號:GR2025HB*(G*-1)
轉讓單價:0.*元/噸
交易品類:資產轉讓
資產類別:其他
(略) :湖北省
掛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個工作日 | ||
掛牌起始日期: | 2025-03-11 | 掛牌結束日期: | 2025-03-24 |
保證金(萬元:) | 1.5 | ||
交易機構: | (略) | ||
交易機構聯系人: | 魏經理 0716-* | ||
轉讓方: | 湖北華夏 (略) |
項目編號 | GR2025HB* |
項目名稱 | 洪湖市高潭口二站施工場地內的廢舊設備整體公開轉讓項目 |
轉讓單價 | 0.*元/噸 |
掛牌日期 | 2025-03-11 |
掛牌截止日期 | 2025-03-24 |
資產概述 | 本次轉讓廢舊設 (略) 高潭口二站施工場地內,廢舊設備明細分別為2臺拌和機、2個水泥罐、2套配料機、2套拌和系統控制柜、1套電子汽車衡、1輛裝載機。 |
標的所在地 | 湖北省 - (略) - (略) - (略) 高潭口二站施工場地內 |
重大事項披露 | 1.廢舊設備以單價1950元/噸進行掛牌; 2.受讓方采用預付款方式結算,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按成交單價乘以預估重量30噸預付成交款,最終結算以雙方確認的設備過磅總重量(不除渣)來確定總價款。如在過磅過程中所涉及的成交款已超過預付款,則需按轉讓方要求再次預交成交款,受讓方在預交首次預付款后轉讓方開始進行移交過磅。廢舊設備全部過磅完畢后計算總成交價款,對多繳納的預付款在接到轉讓方書面通知后,產權交易機構在5個工作日 (略) 退回。 3.受讓方負責老舊維修設備的拆卸、裝車、運輸、過磅及與轉讓交割相關的所有工作并承擔全部費用,轉讓方負責監督及必要的協助與配合。 4.受讓方應在轉讓標的移交開始后5個工作日內,將標的資產與轉讓方交割完畢。 5.受讓方與轉讓方交割工作中所涉及和發生的一切安全責任、事故及連帶責任均由受讓方 (略) 理,與轉讓方及產權交易機構無關。 6. 本次轉讓廢舊設備 (略) 高潭口二站施工場地內,轉讓方不提供相關質量證明、技術資料,轉讓方不保證轉讓標的的正常使用,不承諾質量及功能性,轉讓標的以掛牌公告展示時現狀為準。意向受讓方在掛牌公告期間有權利和義務自行對標的資產進行全面了解,一經遞交受讓申請,并交納了保證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與認可轉讓標的現狀及相關約定,自愿接受轉讓標的的全部現狀及瑕疵,并愿承擔一切責任與風險,對本次轉讓標的可能存在的風險(包括但不限于標的物的保管、移交、拆除、裝卸、運輸、市場價格波動等風險)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擔,不因資產受讓后可能產生的任何風險向轉讓方和產權交易機構進行追責和索賠。成為受讓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轉讓標的狀況包括但不限于資產質量、數量、重量、規格、材質、尺寸、完整、功能、性能及文件等方面的瑕疵為由退還轉讓標的、改變交易結果和價格、拒付交易價款,否則將視為違約。 |
其他 | |
標的狀態 | 報廢 |
其他說明信息 | 本次轉讓廢舊設 (略) 高潭口二站施工場地內,廢舊設備明細分別為2臺拌和機、2個水泥罐、2套配料機、2套拌和系統控制柜、1套電子汽車衡、1輛裝載機。廢舊設備明細詳見《鄂智評報字(2024)第141號》資產評估報告中《固定資產-機器設備清查評估明細表》,請意向受讓方自行在公告附件中下載。 |
征集到兩個及以上受讓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 網絡競價(多次報價) |
掛牌起始日期 | 2025-03-11 |
掛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個工作日 |
信息發布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變更信息披露內容,重新申請信息披露 |
是否自動延牌 | 否 |
價款支付方式 | 其他 |
價款交納說明 | 受讓方采用預付款方式結算,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按成交單價乘以預估重量30噸預付成交款,最終結算以雙方確認的設備過磅總重量(不除渣)來確定總價款。如在過磅過程中所涉及的成交款已超過預付款,則需按轉讓方要求再次預交成交款,受讓方在預交首次預付款后轉讓方開始進行移交過磅。廢舊設備全部過磅完畢后計算總成交價款,對多繳納的預付款在接到轉讓方書面通知后,產權交易機構在5個工作日 (略) 退回。 |
優先權人是否意向行使優先購買權 | 否 |
與轉讓相關的其他條件 | 1.意向受讓方報名登記時須交納1.*元交易保證金到武漢光谷聯合產權交易所 (略) 指定賬戶(以掛牌截止時17:00前到達武漢光谷聯合產權交易所 (略) 指定賬戶為準),并應在上述約定時間內進入“e產權”——個人中心——支付訂單,完成對保證金的確認付款操作。 2.意向受讓方須完全認可標的現狀和本項目《資產評估報告》[鄂智評報字(2024)第141號]、《實物資產轉讓產權交易合同(樣本)》中的全部內容并不持異議。 3.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受讓方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須與轉讓方簽訂《實物資產轉讓產權交易合同》,并于《實物資產轉讓產權交易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繳納預繳成交款、交易費。 4.受讓方須同 (略) 在收到轉讓方結算函并完成結算后,將全部交易價款轉至轉讓方指定賬戶。 5.本次轉讓標的是以現狀轉讓,意向受讓方提交受讓申請前需對轉讓標的進行充分的調查、了解,遞交受讓申請時須承諾已充分了解本次轉讓標的現狀和瑕疵,并對本次轉讓標的可能存在的風險有充分的認識,不因資產受讓后可能產生的任何經濟或民事糾紛而向轉讓方、 (略) 進行追責和索賠。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意向受讓方須為依法設立、合法存續的企業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
是否允許聯合受讓 | 否 |
保證金金額(萬元) | 1.5 |
交納時間 | 掛牌截止日17:00前 |
保證金交納說明 | 意向受讓方報名登記時須交納1.*元交易保證金到武漢光谷聯合產權交易所 (略) 指定賬戶(以掛牌截止時17:00前到達武漢光谷聯合產權交易所指定賬戶為準),并應在上述約定時間內進入“e產權”——個人中心——支付訂單,完成對保證金的確認付款操作。 |
保證金 (略) 置方式 | 1、在掛牌截止后,經資格審核,如僅有1個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辦理受讓登記手續,則采取協議的方式成交,經確認的受讓方與轉讓方簽訂《實物資產轉讓產權交易合同》后其交易保證金扣除受讓方應支付給產權交易機構的服務費后,余款轉為交易價款的一部分。掛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 (略) 絡競價方式進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讓方交納的交易保證金直接轉為競價保證金。競價結束,經確認的受讓方與轉讓方簽訂《實物資產轉讓產權交易合同》后,競價保證金扣除受讓方應支付給產權交易機構的服務費后,余款轉為交易價款的一部分;未競得轉讓標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讓方,其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在3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至意向受讓方“我的賬戶”中(意向受讓方進入“e產權” ——個人中心——資金轉出,完成交易保證金提現操作)。 2、經資格審核,被確定為不符合受讓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其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在5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至該意向受讓方“我的賬戶”中(意向受讓方進入“e產權”——個人中心——資金轉出,完成交易保證金提現操作)。 3、如因非轉讓方原因,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形時,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全部保證金不予退還, (略) 將直接從該保證金中優先扣取交易雙方按約定應支付 (略) 的全部產權交易費用后,余額將作為對轉讓方的經濟賠償,經轉讓方書面申請后支付。若保證金不足以彌補轉讓方 (略) 的經濟損失,轉讓方 (略) 還有權進一步追究意向受讓方的法律和經濟責任:①掛牌截止后,意向受讓方單方要求撤回受讓申請的;②以協議方式轉讓的,意向受讓方在被確認為受讓方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不簽訂《實物資產轉讓產權交易合同》的; (略) 絡競價方式轉讓的,意向受讓方未按要求參與競價及應價,或者在被確認為受讓方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不簽訂《實物資產轉讓產權交易合同》或放棄受讓的。④未在規定期限內交清交易價款全款、產權交易費用的。 除非轉讓方和受讓方另有明確約定,否則從《實物資產轉讓產權交易合同》生效時起,扣除交易費用后剩余的保證金自動轉為合同交易價款的一部分,交易保證金保證作用終止,合同雙方權利義務按合同約定履行。 |
轉讓方信息 | |
轉讓方名稱 | 湖北華夏 (略) |
估值機構 | 湖北 (略) |
估值依據類別 | 評估報告 |
核準或備案 | 備案 |
核準或備案機構名稱 | (略) (略) |
核準(備案)日期 | 2025-02-24 |
評估基準日 | 2024-12-04 |
評估值(萬元) | 業務無法提供 |
單價評估值 | 0.*元/噸 |
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本頁面
剩余會員時長將自動延長
掃描添加客服微信
暫無歷史郵箱
使用微信掃一掃關注
“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