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潛在服務商:
根據工作需要, (略) (略) 擬選取一家食堂食材供應商,根據政府采購工作相關規定,為確保此次采購服務規范化、透明化、便利化,我單位擬對此項服務采取比選方式擇優選取供應商。現將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項目概況
采購單位: (略) (略)
項目名稱:林芝市中級人民法院食堂食材供應采購服務項目
項目內容:食堂日常所需的食材供應,包括大米、面粉、食用油、調味品、肉類、禽蛋、蔬菜、水產、豆制品、水果、牛奶、干雜等。
二、服務期限
服務期:1年。期間,前兩個月為試用期,試用期滿綜合服務滿意則轉為正式協議。
三、供應商具備下列資質
1.具備獨立提供項目內容所屬物品的供貨能力、售后服務能力、能夠提供臨時或特殊保障供給;
2.能夠提供配送物品的檢測報告或食品檢驗合格證;
3.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可開具正式發票。
四、供應商提交的必選材料
1.經年檢合格的營業執照復印件(需蓋公章);
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或法人代表人授權書;
3.注冊地稅務部門出具的上一年度完稅情況證明或完稅憑證復印件;
4.產品報價單;
5. (略) 區經營服務門店相關材料(門面照片、租賃合同);
6.有良好的信用記錄:申報單位未被列入 (略) 站(http://**.cn)的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記錄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名單;未被列入 (略) (http://**.cn)的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和被財政部門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供應商相關證明材料。
五、報價說明
供應商的報價為基礎單價的優惠折扣百分比。
六、遞交響應文件截至時間:2025年4月11日至2025年4月17日18:30之前將相關報價文件蓋章并 (略) 新樓503辦公室(司法行 (略) ),逾期送達的或文件未 (略) 理的不予受理。
七、遴選評比辦法:我院將對資質合格的供應商進行綜合評價,經內部程序研究討論,擇優選擇1家供 (略) 食堂食材供應工作,原則上采取按最低報價挑選供應商機構的方式,但不保證最低價為唯一選取方式,我院將結合所提供的售后服務、企業資信等因素綜合考量中標供應商。
八、聯系方式:
聯系人:才吉女士
電話:(略)
地址: (略) (略) (略) 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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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