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東支行業務 (略) 部維修改造工程項目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啟東支行業務 (略) 部維修改造工程項目(項目名稱)已經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中國 (略) 南通分行,建設資金來自自有資金,項目出資比例為 100%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 現對 該項目啟東支行業務 (略) 部維修改造工程項目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2.1.1 建設地點: (略) 匯龍 (略) 522號。
2.1.2 建設規模:啟東支行業務 (略) 部裝修改造工程項目主要內容為原址裝修翻新事項,涉及土建(電梯井建設)、裝飾、安裝、消防等事宜,詳見圖紙及工程量清單。總投資額:約#元。
2.1.3 工期要求:120日歷天。 計劃開工日期:2025年4月30日,竣工日期:2025年8月31日(具體開工時間以招標人或總監理工程師發出開工令為準)
2.1.4 質量要求:合格工程。
2.2 招標范圍:本項目分為一個標段,包含但不限于土建(電梯井建設)、裝飾、安裝、消防等,具體詳見招標人提供的施工圖紙和工程量清單,招標人保留調整招標范圍的權利。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須具備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上資質的獨立法人資格,并具有安全生產許可證,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 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備建筑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同時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證) 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
(2)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 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 6 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 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 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模在項目負責人執業范圍之內。(以 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項目擔任項目負責人職務)
注: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 (略) 〔2021〕 40 號)的規定,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一級建造師統一使用電子證書,紙質注冊證書作廢。須提供符合 (略) (2021)40 號文件要求的電子注冊證書,否則資格審查不予通過。其風險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3.3 投標人及擬派項目負責人應具備其他要求:
3.3.1投標人或項目負責人承擔過類似工程:無;
3.3.2近 2 年來(自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日前推 2 年),企業和擬派項目負責人沒有因串通投標、弄虛作假、以他人名義投標、騙取中標、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受到建設等有關部 (略) 罰的;
3.3.3近 1 年來(自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日前推 1 年),企業沒有無正當理由放棄中標資格(不含項目負責人多投多中后放棄)、不與招標人訂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約擔保情形的;
3.3.4近三個月來(自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日前推三個月),投標人沒有因拖欠工人工資被招標項目所在地省、市、縣(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
3.3.5近五年來(自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日前推 5 年),投標人或者擬派項目負責人在招標人之前的工程中沒有履約評價不合格的。
3.3.6申請人未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3.3.7投標單位因安全生產事故被暫停投標資格并在暫停期內的,不得參與本項目的投標活動。
3.3.8按照《關于在公共資源交易領域的招標投標活動中建立對失信被執行人聯合懲戒機制的實施意見》(蘇信用辦﹝2018﹞23 號)的規定,“失信被執行人”不得參與本項目投標。“失信被執行人”的認定以開標當日“信用中國”網站或“信用江蘇”網站公布名單為準。
3.3.9其他要求:a.授權委托書;b.投標時,項目負責人和授權委托人只須提供投標截止時間前三個月(不含投標截止時間當月)中至少一個月的社保繳納查詢情況;如不能提供社保繳納查詢情況,只須提供授權委托代理人、項目負責人的有效勞動合同,投標人承諾項目負責人和授權委托人為本單位正式員工;若提供與事實不符的承諾,按相關規 (略) 理;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年齡應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項目負責人及授權委托人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或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退休證明材料和與投標人簽訂的有效勞務協議;c、依法應當進行招標的工程,招標投標時,除項目負責人外,其他現場人員不再要求明確;施工合同備案時,項目負責人隨招投標系統自動導入施工合同備案系統,關鍵崗位人員配備標準及要求按《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關于明確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信息歸集中施工項目經理部關鍵崗位人員配備及有關管理要求的通知》(蘇建建管[2017]236號文,蘇建建管〔2022〕387號文修訂)執行。
3.4 投標人不得有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 1.4.3 項規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標 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獲取時間為:公告發布時間至 2025 年 4 月 7 日09時 00 分;
4.2 招標文件獲取方式:投標人使用“標證通”、“國信 CA”或“CFCA”登錄“ (略) ”獲取;
本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中“ (略) ”是指: (略) 公共 (略) ;
5. 投標文件的遞交
5.1 各投標申請人必須于 2025 年 4 月 7 日 09 時 00 分以前將 (略) 上投標電子 標書(已加密文件) (略) 上招投標系統。開標當日,投標人不必抵達開標現場,僅需在任意地點通過 鴻雁不見面交易 V3.0 系統參加開標會議,并根據需要使用鴻雁不見面交易 V3.0 系統與現場招標人進行互 動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傳送等活動。
6.資格審查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進行資格審查,資格評審標準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
7.評標方法
本次招標采用合理低價法,評標標準和方法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
8.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江蘇建設 (略) 、 (略) 公共 (略) 上發布。
9. 招標投標行政監督部門名稱
本項目的監督部門:中國 (略) 江蘇省分行。
10.特別提醒:
(1)本工程采用遠程不見面交易的模式,具體詳見招標文件。
(2)未按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保證金或投標保證金信用承諾書的投標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標公告系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與招標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根據《關于在我省國有資金投資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中應用建筑企業資質動態監管結果有關要 求的通知》(蘇建招辦【2022】2 號)文件要求,投標人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當日,建筑業企業資質 動態監管結果(指本項目要求的資質)處于不合格狀態的,其資格審查不予通過。
(5)根據江蘇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公布 2024 年元旦春節期間拖 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群體性 (略) 場準入及通報批評企業和人員名單的通知》的要求, 對 156 家企業 全省 (略) 場準入,對 63 家企業全省通報批評,對 44 名從業人 (略) 場準入,對 63 名從 業人員全省通報批評。被限制準入和被通報的企業及人員,拒絕其投標。
11.聯系方式
招標人:中國 (略) 南通分行 | 招標代理:中 (略) |
地址: (略) (略) (略) 18號農行大樓 | 地址: (略) (略) 南祖師庵7號 |
聯系人:吳女士 | 聯系人:王宇、皇甫東、田利平 |
電話:0513-# | 電話:# |
2025 年 3 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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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