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閔行區國有土地使用權協議出讓公示
(略) 閔行區人民政府批準,我局擬以協議方式出讓1幅國有土地使用權。現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 (略) 關于國有土地資產管理和國土資源部關于《協議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規范(試行)》等的規定,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將擬協議出讓地塊的有關情況公示如下:
一、協議出讓地塊基本情況
區 | 地塊名稱 | 地塊 位置 | 土地級別 | 土地面積(公頃) | 容積率(萬/公頃) | 土地用途 | 出讓年限(年) | 出讓價格 (萬元) | 意向用地者 | 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 |
1、在軌道交通13號線紀翟路站(暫名)與66-01地塊間增加地下步行連通道,連接軌道交通站點和66-02地塊,層數為地下一層和地下二層,通道寬度不小于8米,不大于12米。 2、在66-01地塊設置人行出入口。 3、園堂路地下通道部分,基坑深度不超過10m;66-01地塊內通道部分,基坑深度不超過13m。 (二)交通方面要求 1、地下連通道的功能及交通組織、結構標高等應征詢地下管線單位及道路主管部門的意見,不影響管線的敷設及道路的建設。地下通道的實施結合園堂路的建設時序,減少對周邊的影響。通道建成后由受讓人牽頭落實后續通道管養工作。 2、應保證地下人行通道凈空高度2.5米以上。 (三)綠化方面要求 本項目建設應符合《 (略) 新建公園綠地地下空間開發相關控制指標規定》(滬綠容〔2010〕80號)文件規定和要求。連通道地下空間占地面積不得大于66-01地塊規劃公共綠地總面積的30%;用于綠化種植的地下空間頂板上標高應當低于地塊周邊道路地坪最低點標高1.0米以下,確保頂板上覆土厚度不低于1.5米。 (四)物業自持要求 受讓人應當按出讓年限整體持有地下連通道用地。 (五)地下建筑面積 地下總建筑面積為1141.60 平方米,其中地下一層866.3平方米、地下二層275.3平方米。 |
二、公示時限
本公示在2023年08月22日24時截止。
三、意見反饋方式
在公示時限內,任何單位、組織和個人,對本公示所列的地塊有異議的,請以書面方式提出。
地 址:閔行區秀文路600號
單 位: (略) 閔行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021-*
聯 系 人:高先生
四、辦理協議出讓原則
1、公示期間,有異議且經審查發現確實存在違反法律法規行為的,協議出讓程序終止,并嚴格依法處理。
2、公示期滿,無異議或雖有異議但經審查沒有發現存在違反法律法規行為的,我局按照《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意向書》約定,與意向用地者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五、其他
《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簽訂后7日內,我局將協議出讓 (略) 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網(http://**)以 (略) 場網(http://**)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
剩余會員時長將自動延長
掃描添加客服微信
暫無歷史郵箱
使用微信掃一掃關注
“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