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城市管理指揮中心建設項目運維單一來源公示
一、項目基本情況
采購人: (略) 綜合 (略)
項目名稱: (略) 管理指揮中心建設項目運維
標的名稱: (略) 管理指揮中心建設項目運維
數量:1
預算金額(元):#
單位:中國移 (略) (略) 嘉興分公司
貨物或服務的說明:(1)咨詢:服務期內,向用戶提供與產品相關的免費技術咨詢服務(包括熱線服務),包括熱線電話,電子郵件,浙政釘等方式(7×24)。承諾最遲在2小時以內做出反應、24小時內提出解決方案。 (2)軟件遷移與二次安裝:主要針對硬件環境變更或其他原因需要重新安裝、軟件遷移時,可在異地通過電話或電子郵件等其他方式配合用戶完成所供應軟件的二次安裝;也可以經雙方協商后,達成共識,由服務單位派出技術工程師作現場技術指導安裝或直接安裝。 (3)升級更新:在服務期內, (略) 完善性升級更新。服務期滿后,提供對相關軟件升級提醒服務,協助制訂升級計劃。 (4)狀態報告和故障預測:服務期內,在征得用戶同意的條件下,服務單位工程師可定期通過遠程方式對應用系統的運行狀況進行巡檢,或現場對系統進行檢查,對應用系統現狀做出評估,預測可能出現的故障,并提出預防策略以及提高系統軟件性能的優化建議。 (5)優化系統:在系統實際運行時,服務單位需根據業務運行情況、網 (略) 的系統參數提供優化建議,確保系統隨著業務的發展能夠持續、穩定、高效地運行。 (6)擴容與改造建議: (略) 功 (略) 絡性能、應用系統性
擬采購的貨物或服務的預算總金額(元):#
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的原因及說明: 根據《浙江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規范政府購買服務采購管理的通知》(浙財采監〔2021〕2號),“公共服務項目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一)在現有的經濟和技術條件下,更換承接主體將無法保證與原有項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務配套要求,且導致服務成本大幅度增加或者原有投資損失
二、擬定供應商信息
名稱:中國移 (略) (略) 嘉興分公司
地址: (略) (略) 1399號
三、公示期限
2024年10月30日至2024年11月06日
四、其他補充事宜
1.本項目公告期限為5個工作日,供應商對該項目擬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及其理由和相關需求有異議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內(截止時間為本公示發布之日后的第6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及同級財政監管部門提出異議。
2.
五、聯系方式
1.采購人信息
名 稱: (略) 綜合 (略)
聯 系 人:陳
聯系電話:0573-#
傳 真:/
地 址: (略) (略) 164號
2.同級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
名 稱: (略) (略) 政府采購監管科
聯 系 人:#先生
監管部門電話:0573-#
傳 真:/
地 址: (略) (略)
六、附件
專業人員論證意見(格式見附件)
附件信息:
單一來源采購方式專業人員論證意見.docx (12.9 KB)
剩余會員時長將自動延長
掃描添加客服微信
暫無歷史郵箱
使用微信掃一掃關注
“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