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購項目編碼 | *MB2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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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購項目名稱 | 湛江市坡頭區南油一區物流碼頭變更土地使用條件進行價格評估 |
中介服務事項 | 出具土地評估報告和土地估價技術成果 |
服務內容 | (略) 坡頭區南油一區物流碼頭,宗地面積*.1平方米土地使用權變更土地使用條 (略) 場價格進行評估。該宗地已辦理《國有土地使用證》(湛國用(2008)第*號),證載用途港口碼頭106,面積*.1平方米。該宗地屬變更土地使用條件,需評估變更前、變更 (略) 場價格,并按《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地價評估技術規范》(國土資廳發[2018]4號)提出應補繳的地價款,出具土地估價報告。 |
業主單位咨詢電話 | 0759-* |
投資審批項目 | 否 |
投資審批項目編碼 | |
項目規模 | 平方米(*平方米) |
中介機構要求 | 資質(資格)要求、備案要求 |
備案要求說明 | 無 |
其他要求說明 | 1.根據《 (略) 自然資源局關于印發的通知》(湛自然資(利用)〔2023〕446號)第三條“自然資源部門或土地儲備管理機構負責搖珠選取土地評估機構的相關工作。搖珠選取土地評估機構必須堅持公開、公平、公正、誠實信用原則。”及第八條“除公開出讓的宗地外,評估單位不能與權屬人(含用地意向者,下同)單獨聯系。評估單位違反規定在宗地評估期間單獨與權屬人聯系的,兩年內不能成為搖珠備選評估機構。” 2.受委托的中介服務機構辦理業務期間,不得接受與委托事項有利害關系人的禮品、禮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和商業預付卡等,不得收受或索取其他不正當利益。 3.請受委托的中介服務機構自覺遵守粵府辦[2018]53號文第四十四條“中介服務機 (略) 出現1次失信行為的, (略) 管理機構應當暫停該中介服務機構參與承接中介服務3個月;1年內(不計算暫停服務時間)出現2次一般失信行為的,暫停其參與承接中介服務6個月;2年內(不計算暫停服務時間)出現一般失信行為累計達到3次或出現嚴重失信行為的,將其清 (略) ”和第四十五條“凡被清 (略) 的中介服務機構,2年內不得申請入駐。”的有關規定,避免出現失信行為。 |
服務時限說明 | 自簽領委托估價協議起5個工作日內出具備案的正式報告 |
服務金額 | 暫不做評估與測算 |
金額說明 | 本次采購服務金額不作估算,實際服務金額在服務期限內按《 (略) 自然資源局公開選取機構評估地價管理辦法》(湛自然資(利用)〔2023〕446號)標準,根據每宗業務評估結果按宗進行計費。核算結果高于9.*元的,以9.*元為核算結果。參與宗地評估機構以其核算收費結果的三分之一作為收費金額,核定的收費金額小于500元的,以500元作為收費金額。 |
是否選取中介 | 否 |
有無回避情況 | 否 |
截止報名時間 | 2024-07-15 17:30:00 |
剩余會員時長將自動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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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