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對樂山犍為至城南11 (略) 新建工程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審批意見的公示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議,我局擬對樂山犍為至城南11 (略) 新建工程環境影響報告表作出審批決定。為保證此次審議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現將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23年11月9日-2023年11月15日(共5個工作日)。 聯系電話:0833-*、*(市營商環境服務管理局?生態環境窗口) 傳真:0833-* 地址: (略) (略) 西段553號2012辦公室 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要求聽證。 擬批準建設項目的情況: (一)項目名稱:樂山犍為至城南11 (略) 新建工程 (二)建設地點: (略) 犍為縣 (三)建設單位:樂山 (略) (四)環評文件編制單位:四川華易 (略) (五)項目概況: 主要建設內容及規模包括: (1)線路工程 新建11 (略) 從犍為220千伏變電站110千伏出線構架起,至城南110千伏變電站110千伏進線構架止, (略) 徑長約2.5km,雙回架空,導線采用2×JL/G1A-240/30、JL/G1A-240/30型鋼芯鋁絞線,地線采用OPGW-24B1-80型光纖復合架空地線。 (2)變電工程 犍為220千伏變電站擴建110kV出線間隔1個(已進行環評),城南110千伏變電站擴建110kV出線間隔1個。 (3)通信工程 配套建設二次系統及通信系統工程。 (六)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保護措施 1.聲環境保護措施 選用低噪聲系列工程機械設備,遠離聲環境敏感點一側使用設備。施工運輸車輛在經過居民區時減緩行駛速度、控制鳴笛。 慎重開展夜間施工,確實需要夜間施工時,公告當地居民并且征得縣級以上相關主管部門的同意,辦理《夜間作業施工許可證》。加強宣傳及與當地居民的溝通工作,取得當地居民的支持。 2.大氣環境保護措施 嚴格按照“六個必須”,“六個不準”的要求開展施工,即必須打圍作業、必 (略) 、必須設置沖洗設施、必須濕法作業、必須配齊保潔人員、必須定時清掃施工現場。不準車輛帶泥出門、不準高空拋撒建渣、不準現場攪拌混凝土、不準場地積水、不準現場焚燒廢棄物、不準現場堆放未覆蓋的裸土。 3.地表水環境保護措施 (略) 部分的施工人員生活污水利用附近居民既有旱廁收集后用作農肥,變電站間隔擴建部分的施工人員生活污水利用犍為及城南兩座變電站已建的化糞池收集后用作農肥;施工廢水利用設置的簡易沉淀池進行處理,經沉淀和除渣后循環使用,不外排。 4.固體廢棄物環境保護措施 施工期間產生的固體廢棄物主要是施工人員產生的生活垃圾和施工產生的棄土。生活垃圾經既有垃圾桶收集后清運至附近垃圾回收站;塔基施工棄方堆放在鐵塔下夯實,施工結束后采用當地植被進行恢復;變電站間隔施工棄方用于站址周邊綠化。 5.生態環境保護措施 優化臨時工程,嚴格劃定施工范圍,將施工人員活動范圍盡量局限在建設工程附近一定范圍內,防止對施工范圍以外區域的植被造成踩壓和破壞。加強野生動物保護宣傳,嚴禁施工人員捕獵鳥類和獸類。 (二)運營期生態環境保護措施 運行期做好設施的維護和運行管理,定期開展環境監測。同時在后期項目運行過程加強與本項目周邊居民的溝通并加強環保宣傳,有電磁環境及聲環境相關投訴時,及時解決,滿足公眾合理的環境訴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