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名稱: | 金屬萃取劑技術改造項目 | |
建設地點: | (略) 新河生態化工科技產業基 (略) 10號 | |
建設單位: | 青 (略) | |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 青島 (略) | |
公示時間: | 2024年05月15日 至 2024年05月21日 | |
項目概況: | 項目位于 (略) 平度新河生態化工科技產業基 (略) 10號。公司“年深加工*噸碳四項目一期工程-*噸/年工業異辛烷生產項目”于2016年3月取得環評批復(青環平度審〔2016〕3號),“*噸/年碳四深加工技術改造項目”于2020年6月取得環評批復(青環審〔2020〕12號),“鹽酸*脒項目”于2020年10月取得環評批復(青環審〔2020〕23號)。本項目為技改工程,在原廠區內利用鹽酸*脒項目閑置生產車間、罐區及設備建設磷酸三戊酯、磷酸三*酯、3-*基-1-苯基-4-壬酰基-5-吡唑啉酮生產線各1條,并新建700平方米危險化學品倉庫1座。新增生產設備與設施包括離心機1臺、計量罐3座、冷卻器4臺、抽料泵2臺、轉料泵3臺、計量泵7臺、真空機組2套等。 環保設備與設施:依托二級降膜吸收器2臺、“活性炭吸附+堿液噴淋”裝置1套、“隔油+A2O”工藝200立方米/天污水處理站1座、50平方米危險廢物暫存間1座,5160立方米事故水池2座;改造1套“二級水噴淋+旋風除濕+活性炭吸附”裝置為“二級水噴淋+旋風除濕+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改造1套“活性炭吸附+堿液噴淋”裝置為“堿液噴淋+分離器除濕+活性炭吸附”裝置;新增活性炭吸附裝置1套、10平方米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場1處。 項目建成后,新增產能磷酸三戊酯900噸/年、磷酸三*酯900噸/年、3-*基-1-苯基-4-壬酰基-5-吡唑啉酮200噸/年、再生利用產物氯化銨1026.66噸/年。鹽酸*脒項目不再生產。項目總投資*元,其中環保投資*元。 |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 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 對策和措施: | (一)嚴格落實水污染防治措施。氯化氫降膜吸收排水經中和后,與水噴淋塔排水、氨降膜吸收排水、循環冷卻廢水、廢鹽蒸餾冷凝水、設備清洗廢水、地面沖洗廢水、真空泵排水、三氯氧磷吸收罐排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及廠區現有工程廢水一并進入廠區污水處理站處理,外排廢水石油類、二氯*烷、苯、*苯、鄰二*苯、間二*苯、對二*苯須滿足《石油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要求。PH、化學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懸浮物須滿足《污水綜合排放標準》(*)表4中三級標準,該標準中未做規定的氨氮、總氮、總磷、氯化物、溶解性總固體、苯系物等因子須滿足園區污水處理廠進水水質要求。 (二)嚴格落實大氣污染防治措施。生產車間磷酸三戊酯、磷酸三*酯酯化反應產生的氯化氫廢氣、中和工序過量氨氣各經1套二級降膜吸收器預處理后,與吡唑啉酮酰化反應廢氣、投料廢氣、蒸餾釜不凝氣、烘干廢氣、計量罐及母液罐呼吸廢氣、磷酸三*酯、正*醇儲罐呼吸廢氣一同進入1套“二級水噴淋+旋風除濕+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處理后廢氣通過現有30米高排氣筒DA012排放。污水處理站產臭池體封閉,廢氣經收集后通入1套“堿液噴淋+分離器除濕+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尾氣經15米高排氣筒DA010排放。 DA012排氣筒顆粒物排放濃度須滿足《區域性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7/2376-2019)表1中重點控制區標準要求,排放速率須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中表2限值要求;VOCs排放濃度及排放速率須滿足《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 第6部分:有機化工行業》(DB37/2801.6-2018)表1“其他行業-Ⅱ時段”標準要求,*醇、二氯*烷排放濃度滿足表2標準要求;氯化氫排放濃度須滿足《石油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中表5標準要求;氨排放速率、臭氣濃度須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中表2標準要求。DA010排氣筒氨、硫化氫、VOCs排放濃度、排放速率及臭氣濃度須滿足《有機化工企業污水處理廠(站)揮發性有機物及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DB37/3161-2018)中表1標準要求。 項目液體物料采用密閉管道輸送,生產設備均密閉,生產過程產生的廢氣經收集后進入相應的廢氣處理設施處理后排放。廠界VOCs濃度須滿足《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第6部分:有機化工行業》(DB37/2801.6-2018)中表3標準要求,氯化氫濃度須滿足《石油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中表7標準要求,顆粒物、*醇濃度須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中表2標準要求,氨、硫化氫濃度及臭氣濃度須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表1標準要求。 項目新增顆粒物、VOCs年排放量控制在0.019噸、2.079噸以內。 (三)落實噪聲污染防治措施。項目新增泵類、離心機、風機等設備,須選用高效低噪、低振動的設備,優化廠區平面布置,廠界噪聲須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3類標準要求。 (四)嚴格落實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措施。廢原料包裝桶、廢活性炭、廢潤滑油、磷酸三*酯蒸餾分離出的雜質、磷酸三戊酯蒸餾分離出的雜質、高鹽廢水蒸餾廢鹽等危險廢物,暫存于現有危險廢物暫存間,定期委托有相應危險廢物處置資質的單位處置。 污水處理站生化污泥應鑒別固體廢物屬性,根據鑒別結果確定處置去向,鑒別前按照危險廢物進行收集、貯存管理。廢原料外包裝袋等一般工業固體廢物暫存于一般工業固體廢物暫存庫,收集外售綜合利用或按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處置。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后由環衛部門定期清運。 各類固體廢物應根據特性分區、分類貯存和管理;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過程應滿足相應防滲漏、防雨淋、防揚塵等環境保護要求;危險廢物暫存管理須滿足《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要求。加強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建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責任制度和管理臺賬,并做好存檔工作。按規定使用危險 (略) ,申報危險廢物相關資料。 (五)嚴格落實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報告書》中的地下水、土壤跟蹤監控點,做好污染物跟蹤監測工作。按照源頭控制、分區防控、污染監控、應急響應原則,采取防滲、防漏、防腐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按照《重點監管單位土壤污染隱患排查指南(試行)》開展隱患排查,防止有毒有害物質滲漏、流失、揚散,定期向當地生態環境部門報告有毒有害物質排放情況。拆除設施、設備或者建筑物、構筑物時應制定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并報行業主管部門、生態環境部門備案。 (六)嚴格落實環境風險及環境安全風險防范措施。修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報當地生態環境部門備案。配備充足的環境應急物資,加強應急培訓和演練,有效防范、科學處置突發環境事件。生產裝置區采取DCS系統集中控制,設置連鎖和緊急停車系統,生產裝置區、液氨線及罐區配套建設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氣體泄漏檢測儀及報警裝置、堿液噴淋裝置、事故氨吸收裝置等。設置罐區外側圍堰、廠區內事故水池、廠區雨水口截斷閘閥的事故廢水三級防控措施,防止事故廢水進入外環境。完善廠區現有環境風險防控體系,落實與青島新河生態化工科技產業基地環境風險聯控聯動機制。嚴格依據標準規范建設環境污染防治設施,健全內部管理責任制度,依法依規對污染防治設施開展安全評價、評估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并按規定報安全生產主管部門。 (七)落實環境監測措施。嚴格執行國家相關規定和《報告書》確定的環境監測計劃。按照《排污口規范化整治技術要求(試行)》等規定,設置規范的污染物排放口、標志牌,廢氣排氣筒設置永久采樣孔、 (略) ,廢氣處置設施加裝專用電表,記錄電量消耗情況。加強污染防治設施的維護管理,及時清理和更換活性炭等耗材,確保污染防治設施運行效果,規范建立污染環境防治設施運行、固廢轉運等管理臺賬并存檔。 (八)嚴格按照《固體廢物再生利用污染防治技術導則》(*)要求,開展環境風險定性評價和定量評價。按照再生利用危險廢物的監測要求,加強對再生利用產物質量指標和特征污染物的監測。再生利用產物須符合《固體廢物鑒別標準 通則》(GB*—2017)管理要求和擬替代原料的產品質量標準,嚴禁用于人體健康相關領域,與下游企業簽訂的供貨協議及目標產物外包裝等均應明確相關要求和責任。 建設單位已按規定開展公參。 | |
建設單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關部門作出的相關環 境保護措施承諾文件: | ||
審 批 單 位 | 名稱: | (略) 生態環境局 |
聯系電話: | 0532—* | |
傳真電話: | ||
通訊地址: | (略) 南 (略) 17號 | |
郵政編碼: | * |
剩余會員時長將自動延長
掃描添加客服微信
暫無歷史郵箱
使用微信掃一掃關注
“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