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讓底價: ¥ 57.* 萬元
轉讓方承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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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轉讓方擬轉讓持有標的資產,并委托交易機構公開披露資產轉讓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1.本次資產轉讓是我方真實意愿表示,轉讓的資產權屬清晰,我方對該資產擁有完全的處置權且實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條件; 2.我方轉讓資產的相關行為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 3.我方所提交的《資產轉讓公告》及附件材料內容真實、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4.我方在轉讓過程中,遵守法律法規規定 (略) 場的相關規則,按照有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違規行為,給交易相關方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法律責任及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 |
標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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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的名稱 | 中山市石岐區富麗路1號永怡花園怡興閣8幢702房 | 轉讓底價(萬元) | 57.24 |
掛牌日期 | 2024-05-20 | 掛牌截止日期 | 2024-05-31 |
資產概述 | 中山市石岐區富麗路1號永怡花園怡興閣8幢702房 | ||
房產具體信息 | |||
房產證號 | 粵(2017) (略) 不動產權第*號 | 地址 | 中山市石岐區富麗路1號永怡花園怡興閣8幢702房 |
建筑面積 | 102.57 平方米 | 建筑結構 | |
建成時間 | 已用年限 | 年 | |
經度 | 緯度 | ||
目前用途 | 住宅 | 規劃用途 | 住宅 |
租賃情況 | 空置 | 使用年限 | |
其他說明 | 標的為空置狀態,無抵押無查封,物業無安裝電梯。 |
交易條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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掛牌開始日期 | 2024-05-20 | ||
掛牌公告期 | 10 個工作日 | ||
是否自動延牌 | 是 | ||
延牌規則 | 如果公告期結束時 未征集到意向 |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價款支付要求:在《資產交易合同》簽訂且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付清全部交易價款。 | ||
優先權人是否放棄優先購買權 | 是(放棄或不涉及) | ||
重大事項及其他披露內容 | 1.本次轉讓標的按現狀轉讓,房產不涉及抵押。意向受讓方須自行到標的房產所在地的政府主管部門了解房產過戶等的相關規定、程序及手續。意向受讓方應實地查看房產現狀,房產外觀、結構、固定裝修及內在質量以移交時的現狀為準,轉讓方給予必要配合,如遇公告面積、用途和性質等與實際辦理有差異時,應以登記機關發證為準,不影響本次交易的成交價格。 2.意向受讓方應符合國家及地方限購政策文件的要求,意向受讓方需自行向房產登記管理部門核實條件。因不符合限購條件,成交后無法辦理過戶的,由意向受讓方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3.意向受讓方完成意向受讓登記后,即視為已對轉讓標的的現狀及相關交易風險充分知悉,完全了解與認可標的資產的狀況、公告內容,自愿承擔除因轉讓方原因引起的一切責任和風險:非轉讓方原因(包括不限于自身購房資格原因等)導致轉讓標的產權權屬過戶手續不能履行的,轉讓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標的,再次進行公開轉讓。 4.標的資產交付日前的水、電、煤氣、電視、寬帶、衛生、物業管理費、物業維修金及其他相關附屬費用由轉讓方負責,標的交付時,轉讓方負責結清相應費用。交付日后上述相關費用由受讓方自行解決,轉讓方不再承擔上述費用。 5.因法律法規、政策變化和非轉讓方原因,或意向受讓方不滿足現行政策規定的受讓條件或其所提供的文件資料不能滿足現行政策要求而導致交易標的成交后,交易標的房產權屬不能過戶至受讓方名下,使受讓方不能全部或完全實現受讓交易標的權益和權利的,受讓方應自行承擔所有相關的風險和損失,保證金不予退還,轉讓方及產權交易機構不承擔任何擔保責任。 6.具體房產信息以相關權屬證明為準。 7.其他披露事項詳見廣東正達資產土地房 (略) 出具的《房地產估價報告》[正達房評字第(2023)*號]。 特別提示:轉讓方根據既有檔案材料、相關中介報告等對標的資產現狀進行盡可能謹慎、周全的描述,但這種描述和相關材料并不構成對意向受讓方的任何承諾和保證,只是對意向受讓方了解標的資產現狀的提示和簡介。意向受讓方參與交易視為已自行或委托專業機構進行了充分詳盡的盡職調查,對標的資產的真實情況進行了充分細致的了解。 下載【重大事項及其他披露內容】 | ||
與轉讓相關的其他條件 | 一、受讓須知: 1.意向受讓方須在轉讓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辦理完畢受讓申請手續(含提交《資產受讓申請書》及其附件材料、交納誠意金或保證金等工作流程),接收受讓申請材料時間為信息公告期內工作日9:00-17:00。意向受讓方在信息公告期內向中心提交《資產受讓申請書》及其附件材料的行為,是對交易條件和轉讓底價的認可和接受。 2.意向受讓方需在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向廣東聯合產權交易中心結算賬戶交納交易保證金(以到賬為準)。 2.1意向受讓方若違反資產交易相關法規政策或交易規則的,保證金不予退回。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受讓方后,保證金按照相關約定自動轉為資產交易價款。意向受讓方未能成為受讓方的,保證金在交易活動結束之日或受讓方確定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一次 (略) 返還。 2.2本項目誠意金、保證金或交易價款不接受現金、現金匯款、托收支票、銀行匯票等付款方式,意向受讓方應通過匯款、轉賬方式轉入廣東聯合產權交易中心結算賬戶,并在付款憑證備注欄中注明“GR2024*+資金用途”。 2.3廣東聯合產權交易中心結算賬戶(用于誠意金、保證金和交易價款的收付): 賬戶名稱:廣東聯合 (略) 賬號:*1804 開戶行:中信銀行 (略) 支行 3.意向受讓方在辦理意向登記手續并簽訂《盡職調查保密承諾函》后,在信息公告期內查閱資產交易文件和對標的進行盡職調查。意向受讓方須根據本公告自主判斷投資價值,自主做出投資決策,自行承擔投資風險。 4.廣東聯合產權交易中心對意向受讓方提交的資料進行審查,必要時可以要求意向受讓方提供補充資料。信息公告期內,只有一個合格意向受讓方報名參加交易的,由轉讓方和該合格意向受讓方按照廣東聯合產權交易中心的通知,按照掛牌價與該意向受讓方報價孰高原則直接簽訂《資產交易合同》;產生兩個或兩個以上合格意向受讓方的, (略) 絡競價(多次報價)方式確定受讓方后,由轉讓方和受讓方按照廣東聯合產權交易中心的通知簽訂《資產交易合同》。 5.受讓方須在廣東聯合產權交易中心出具交易憑證前,按有關規定或約定向廣東聯合產權交易中心支付有關服務費用。本項目有關服務費用不接受現金、現金匯款、托收支票、銀行匯票等付款方式,受讓方須將上述費用通過匯款、轉賬方式轉入以下賬戶。 5.1受讓方應在付款憑證備注欄中注明“GR2024*+資金用途”。 5.2廣東聯合產權交易中心賬戶(用于收取服務費用): 賬戶名稱:廣東聯合 (略) 賬 號:** 開戶行:興業銀行廣州分行營業部 6.本公告所稱意向受讓方是指有購買標的資產意向并向廣東聯合產權交易中心提交書面受讓申請材料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組織。本公告所稱合格意向受讓方是指經廣東聯合產權交易中心審查,符合受讓條件和轉讓要求并取得廣東聯合產權交易中心出具的《資格審核認定結果通知書》的意向受讓方。本公告所稱掛牌起始、截止日期即為本項目信息公告起始、截止日期。 二、受讓方應履行的義務: 1.受讓方須承諾已知悉相關購房政策文件的有關規定,并已自行確認完全符合相關購房政策文件的要求。如因不符合相關購房政策規定而導致無法辦理權屬變更登記的,由此產生的責任由受讓方自行承擔。 2.標的資產按現狀交易。意向受讓方參加受讓報名前可通過現場勘查自行對標的資產情況負責,包括但不限于標的資產結構、性能、價值及房產的其他情況。意向受讓方放棄對標的資產現場勘查的,不影響其按本義務及其他相關交易文件承擔相應責任,并承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法律風險。 3.意向受讓方一旦提交資產受讓申請視為接受轉讓方已擬定的《資產交易合同》等文本,成為受讓方后無條件與轉讓方簽署包含前述《資產交易合同》在內的文件。 4.交易雙方應在廣東聯合產權交易中心出具《組織簽約通知書》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簽訂《資產交易合同》。 5.受讓方應在《資產交易合同》簽訂且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付清全部交易價款。 6.受讓方須按照交易合同的約定履行相應義務。 7.受讓方按約定簽訂《資產交易合同》并支付交易服務費后,其交納的交易保證金按約定轉為交易價款的一部分。 8.受讓方負責辦理標的資產交易后的有關該標的資產的一切產權變更等手續,轉讓方予以協助,受讓方自行承擔權屬變更風險。若最終未能完成標的物業過戶權屬變更,受讓方不得以此為由,要求變更已簽訂的交易合同或解除交易合同或追究轉讓方責任。交易雙方在產權交易機構出具交易憑證之日起180個工作日內,轉讓方與受讓方按照標的資產現狀進行交接。交接后所產生的風險如瑕疵缺陷、損毀等均由受讓方承擔。受讓方從交付之日起負責標的資產的所有安全和風險,并承擔與標的資產相關的一切權利和義務。 | ||
處置方案 | |||
組織交易方式 | 網絡競價 | ||
處置方案 | 每個標的單獨征集意向 | ||
是否需要登記審核 | 是 | ||
符合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 | |||
是否允許聯合 | 否 | ||
(略) 上報名 | 不允許 | ||
保證金交納規則 | |||
收取方案 | 本次標的處置保證金收取方式為固定保證金,保證金金額為*.00元。 | ||
交納時間 | 交易機構 | ||
交納截止時間要求 | 掛牌截止日17:00前(以銀行到帳時間為準) | ||
交納方式 | 銀行轉賬 | ||
收款賬號 | 廣東聯合 (略) 賬號:*1804 開戶行:中信銀行 (略) 支行 轉賬備注:+保證金 | ||
保證內容 | 本項目保證金的保證事項按本公告中的受讓須知內容和《廣東聯合產權交易中心企業國有產權轉讓交易保證金操作細則》《廣東聯合產權交易中心企業國有產權轉讓資金結算操作細則》執行。 | ||
處置方法 | 1.本項目保證金的處置按本公告中的受讓須知內容和《廣東聯合產權交易中心企業國有產權轉讓交易保證金操作細則》《廣東聯合產權交易中心企業國有產權轉讓資金結算操作細則》執行。2.若意向受讓方未被確認為受讓方的,在交易活動結束之日或受讓方確定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廣東聯合產權交易中心按規定將保證金無息返還相關主體;若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受讓方的,保證金按照相關約定轉為交易價款。3.項目設置誠意金的,按如下處置方式:(1)誠意金在信息公告期滿之日起,未經廣東聯合產權交易中心同意,不得無故申請退還。(2)意向受讓方未被確認為受讓方,誠意金在交易活動結束之日或受讓方確定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無息返還相關主體。(3)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受讓方后,誠意金按照相關約定自動轉為資產交易價款。 |
(略) (略) | ||||
基本情況 | 注冊地(住所) | (略) (略) 1號中環廣場2座7樓 | ||
法定代表人 | 陶仕飛 | 注冊資本(萬元) | *人民幣 | |
經濟類型 | 國 (略) (企業) | 企業類型 | (略) | |
社會信用代碼或組織機構代碼 | *586 | 經營規模 | 大型 | |
內部決策情況 | 董事會決議 | |||
行為批準 情況 | 國資監管機構 | (略) 國資委監管 | ||
監管機構屬地 | 廣東省 (略) | |||
國家出資企業或主管部門名稱 | (略) (略) | |||
批準單位名稱 | (略) (略) | 批準文件類型 | 董事會決議 | |
批準日期 | 2023-07-27 | 批準文件名稱/決議名稱 | (略) (略) 董事會決議 |
經辦人聯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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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機構聯系人 | 林小姐 | |
交易機構聯系電話 | 020-* | |
交易機構聯系傳真 | ||
交易機構聯系郵箱 | ||
交易機構聯系地址 | 南方聯合產權交易中心(廣東聯合產權交易中心國 (略) )-- (略) (略) 28號時代廣場中座7樓 | |
(略) 址 | http://**;htt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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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