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公告
北辰區征字〔2024〕20號
2024年6月9日, (略) 人民政府以《市規劃資源局關于北辰區2024年第三批土地征收(掛鉤試點)的批復》(津規資源準函〔2024〕80號)批準征收土地16.*公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 (略) 土地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要求,現將經依法批準的征收土地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建設單位及建設項目名稱、土地用途
1.建設單位: (略) 北辰區土地整理中心;
2.建設項目: (略) 北辰區大張莊鎮人民政府;
3.征收土地用途:工業用地。
二、征收土地范圍和位置(見附圖)
東: (略) ;南:永進道;
西: (略) ;北:永豐道。
三、征收土地權屬、地類、面積
征收土地大張莊鎮高莊村集體土地16.*公頃(252.1818畝),具體情況如下:
地類 | 征收土地面積 (公頃) | 征收土地面積(畝) |
耕地 | 11.* | 172.* |
林地 | 1.* | 29.* |
其他農用地 | 3.* | 49.* |
總計 | 16.* | 252.* |
四、征收土地補償標準及補償安置方案
本次征收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按照《 (略) 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執行,為121.*元/公頃,計2042.*萬元。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采取貨幣補償,支付給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
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安置,另行依照征地補償安置協議執行。
五、征收土地安置人員數量及安置方式
(略) 規定,本次征收土地安置農業人口8人,采取社會保險方式進行安置。
六、征收土地工作安排
(一)征地補償費用撥付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征地補償安置有關費用由區人 (略) 規劃資源局北辰分局、鄉鎮人民政府等單位按照征地補償安置協議約定的時間和方式進行撥付。
(二)交付土地
征地補償安置有關費用足額撥付后,相關各方要及時清理地上附著物和青苗,按照征地補償安置協議約定的時間交付土地。逾期不騰退土地的區人民政府將責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將依法 (略) 強制執行。
特此公告。
(略) 北辰區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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