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淮安 (略) :
你公司報送的《江蘇淮安 (略) 年生產(略)袋腹膜透析液技改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以下簡稱“《環境影響報告表》”)已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符合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編制的基本要求,環境影響分析內容及結論基本可信。根據《環境影響報告表》的評價結論,在落實《環境影響報告表》中提出的各項污染防治及風險防范措施前提下,從環保角度考慮, (略) 在 (略) 淮安高新技術產 (略) (略) 111號建設年生產(略)袋腹膜透析液技改項目(項目代碼:2409-(略)-89-01-(略))。
二、在項目工程設計、施工建設和環境管理過程中,你公司須嚴格落實《環境影響報告表》中提出的各項環境保護措施和要求,并重點落實以下要求:
(一)項目建設期應按要求做好各項廢水、廢氣、噪聲及固廢的污染防治工作,督促施工單位在開工十五日前到環保部門辦理排污申報手續。夜間施工須經環保部門批準后方可施工,盡量減少噪聲對周圍環境的影響。
(二)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中水回用”原則設計和 (略) (略) 。項目運營期廢水主要為生活污水、生產及輔助廢水。生活污水經 (略) 理后接管至東 (略) 理廠。生產設備清洗及地面清洗廢水、滅菌廢水、檢驗清洗廢水、洗衣用水、鍋爐排水、RO純水、純化水和注射水制備濃水、反滲透清洗廢水等生產和輔助廢水經 (略) 理后接 (略) 東 (略) 理廠,經處理后達到《城 (略) 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略))一級A標準,最終排入鹽河。
(三)本項目鹽酸配置產生的氯化氫廢氣經干 (略) 理后通過腹膜透析液一期15m高DA002排氣筒排放,執行《制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32/4042-2021)表2和附錄C中相關限值;制袋、噴碼過程產生的非(略)烷總烴廢氣經兩級活性 (略) 理后通過新建15m高DA004排氣筒排放,執行《制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32/4042-2021)表1和附錄C中相關限值;質檢中心含非(略)烷總烴和氯化氫廢氣經兩級活性 (略) 理后通過15m高DA005排氣筒排放,執行《制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32/4042-2021)表1、表2和附錄C中相關限值;天然氣鍋爐采用低氮燃燒技術,煙氣經15m高DA006排氣筒排放,廢氣(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林格曼黑度)執行《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32/4385-2022)表1中相關限值;危廢庫含非(略)烷總烴廢氣經兩級活性 (略) 理后通過新建15m高DA007排氣筒排放,執行《制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32/4042-2021)表1中相關限值。
腹膜透析液原料稱量廢氣經微負壓收集后經濾筒 (略) 理后無組織排放,剩余未被收集的廢氣無組織排放。廠界無組織廢氣顆粒物、非(略)烷總烴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2/4041-2021)表3中排放限值;廠界無組織氯化氫執行《制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32/4042-2021)表7中排放限值;廠區內VOCs無組織排放執行《制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32/4042-2021)表6中排放限值。
(四)對項目噪聲源進 (略) ,優先選用低噪型設備,采取有效的隔聲、消音、減振等降噪措施,確保廠界噪聲達標排放,排放標準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略))3類標準。
(五)按照“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處置原則,項目須落實《環境影響報告表》提出的各類固體廢物的收集、貯存、綜合利用 (略) 置措施。其中,項目產生的廢機油(HW08)、 (略) (HW02)、質檢廢液(HW49)、廢包裝桶(HW49)、廢培養基(HW49)、質檢廢物(HW49)、腹膜透析液不合格品(HW03)、廢活性炭(HW49)等危險廢物委托有資 (略) 置,并按照《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 (略)-2023)、《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印發<江蘇省固體廢物全過程環境監管工作意見>的通知》(蘇環辦〔2024〕16號)等有關文件要求建設危險廢物暫存場所用于暫存運營期產生的危險廢物。廢包裝材料外售物資單位回收利用;純水制備廢濾芯、廢EDI模塊由供貨單位回收利用,一般固體廢 (略) 內貯存的,應符合《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標準》(GB (略)-2020)的要求;生活垃圾、化糞池污泥由環衛部門統 (略) 理。
(六)本項 (略) 邊界外擴50m設置衛生防護距離,衛生防護距離范圍內不得規劃新建居民住宅、學校、醫院等環境敏感目標。
(七)嚴格按照《江蘇省排污口設置及規范化整治管理辦法》等文件要求,規范化設置各類排污口和標志。
三、項目污染物年排放量核定為:
(一)大氣污染物:顆粒物≤0.4201t/a(有組織≤0.3861t/a、無組織≤0.034t/a),SO2≤0.54t/a,NOx≤1.2636t/a,揮發性有機物≤0.(略)t/a(有組織≤0.(略)t/a、無組織0.(略)t/a),HCl≤0.(略)t/a(有組織≤0.0133t/a、無組織0.(略)t/a)。
(二)水污染物(接管量/環境外排量):
生產廢水(接管量/排入環境量)≤(略).263t,COD≤41.482/6.9137t、SS≤27.6546/1.3827t、(略)≤4.8396/0.6914t、TN≤6.2223/2.0741t、TP≤0.6914/0.0691t、鹽分≤110.619/110.619t、LAS≤0.2765/0.0704t。
綜合廢水(接管量/環境外排量):廢水量≤(略).263t;COD≤42.1156t/7.0457t;SS≤27.9186t/1.4091t;(略)≤4.9056t/0.7046t;TN≤6.3015t/2.1137t;TP≤0.6993t/0.0704t;鹽分≤110.619/110.619t、LAS≤0.2765/0.0704t。
新增總量平衡手續未完成前,本項目不得投入生產。
(三)固體廢物:全部綜合利用 (略) 置。
四、你公司須嚴格落實生態環境保護主體責任,對《環境影響報告表》內容和結論負責,做到配套建設的污染防治設施與項目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并在建設過程中納入施工合同。項目竣工后,應按規定組織開展項目竣工環保設施“三同時”驗收工作,驗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產。
五、你公司應當對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2019版)》,在啟動生產設施或者在實際排污之前申領排污許可證(或者填報排污登記表);未取得排污許可證(或者填報排污登記表)的,不得排放污染物。
六、你公司應對廢氣、廢水治理等污染治理設施開展安全風險辨識管控,健全內部污染防治設施穩定運行和管理責任制度,嚴格依據標準規范建設環境治理設施,確保環境治理設施安全、穩定、有效運行。
七、 (略) 淮陰生態環境綜合 (略) 負責對該項目的日常監督管理。
八、《環境影響報告表》自批準之日起超過5年,項目方開工建設的,你公司 (略) 重新審核。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采用的生產工藝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態破壞的措施發生重大變動的,你公司 (略) 重新報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2024年12月2日
剩余會員時長將自動延長
掃描添加客服微信
暫無歷史郵箱
使用微信掃一掃關注
“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