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對旋浩包裝(中山)有限公司廠區域環境內的公眾對項目建設情況有所了解,并通過公示了解社會公眾對本項目的態度和建議,接受社會公眾的監督。
一、建設項目情況簡述
項目名稱:旋浩包裝(中山)有限公司年產塑料包裝袋6000萬個新建項目(一期)
建設單位:旋浩包裝(中山)有限公司
建設概況:旋浩包裝(中山)有限公 (略) 南頭鎮盈穗路7號2棟四樓之一(項目中心位置:東經:113°18′5.827″,北緯:22°41′26.206″),用地面積3000平方米,建筑面積為3000平方米。項目主要從事塑料絲、繩及編織品制造,年產塑料包裝袋6000萬個。
項目有員工25人,均不在廠內食宿。項目每年生產300天,每天生產8小時,不涉及夜間生產。
項目一期相關設備已經安裝完成并進入調試,現進行竣工公示和調試時間公示。
二、建設單位調試產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簡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生活污水:經三級化糞池預處理后, (略) 地方標準《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時段三 (略) 政污水管 (略) 南頭鎮污水處理廠處理。
2、大氣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1)印刷、復合、熟化、洗網廢氣:主要污染因子為非*烷總烴、TVOC、總VOCs、臭氣濃度。車間密閉收集,廢氣經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42m高排氣筒排放。外排非*烷總 (略) 地方標準《固定污染源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排放標準》(DB44/2367-2022)表1限值和《印刷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41616-2022)表1限值較嚴值;TVO (略) 地方標準《固定污染源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排放標準》(DB44/2367-2022)表1限值;總VOC (略) 地方標準《印刷行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標準》(DB44/815-2010)中表2第II時段凹版印刷標準;臭氣濃度達到《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2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值。
(2)未被收集的廢氣經過加強車間通風,無組織排放。非*烷總烴無組織排 (略) 地方標準《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總VOCs無組織排 (略) 地方標準《印刷行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標準》(DB44/815-2010)中表3無組織排放濃度限值;臭氣濃度無組織排放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中表1無組織排放標準;廠區內非*烷總烴的排 (略) 地方標準《固定污染源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排放標準》(DB44/2367-2022)表3廠區內VOCs無組織排放限值和《印刷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41616-2022)附錄A表A.1限值較嚴值。
3、噪聲污染及治理措施:
運營期間噪聲主要為普通加工機械的運行噪聲,原材料以及成品的運輸過程中產生交通噪聲,合理布局設備并經隔聲、消聲處理措施后確保項目廠界產生的邊界噪聲可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標準。
4、固體廢物及治理措施:
固體廢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固體廢物、危險廢物。這些固體廢棄物如亂堆亂放,處置不當,其有毒有害成份通過雨淋、日曬和自然風力等各種自然因素的作用下,最終以土壤、大氣和地下水污染等形式出現。
1、生活垃圾:應按指定地點堆放,并每日由環衛部門清理運走;
2、一般固體廢物:交由有一般工業固廢處理能力的單位處理;
3、危險廢物:暫存于危廢暫存區中,并定期交由具有相關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單位處理。
通過上述防止措施,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對周邊環境影響較小。
三、竣工日期及調試起止日期:
1、竣工日期:2023年9月23日
2、調試起止日期:2023年9月24日~2024年9月23日
四、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
關注本項目建設項目和周邊環境影響區域內居民、單位等公眾。
五、公眾反饋方式:
公眾科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發送信函、電子郵電等方式,發表對該工程竣工的意見和看法,發表意見的同時請提供詳細的聯系方式,建設單位將聽取公眾的意見對建設項目進行整改。
六、建設單位名稱及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旋浩包裝(中山)有限公司
地址: (略) 南頭鎮盈穗路7號2棟四樓之一
聯系人:肖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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