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縣城峰高峰賞梅基地場地平整及邊坡擋墻工程(二期)(施工)補充通知
致各投標人:
現就永泰縣城峰高峰賞梅基地場地平整及邊坡擋墻工程(二期)(施工)招標文件(以下簡稱招標文件)的有關內容補充如下:
1.招標文件“第2章投標須知”“第1節投標須知前附表”“投標保證金”中的“投標保證金金額:【根據閩發改規[2023]7號文件規定,本項目免于收取無失信記錄企業投標保證金。】,投標人應按招標文件要求提供免繳投標保證金承諾函。詳見招標文件。0元人民幣;”修改為“投標保證金金額:【根據閩發改規[2023]7號文件規定,本項目免于收取無失信記錄企業投標保證金。】,投標人應按招標文件要求提供免繳投標保證金承諾函。詳見招標文件。*元人民幣; 根據《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5部門關于印發保障各類經營主體平等參與招投標競爭九條措施的通知》(閩發改規〔2023〕7號)規定,政府投資項目預算金額*元以下(含*元)的停止收取投標保證金,超過*元的推行“信用+承諾”制度實行差異化繳納投標保證金。減繳、免繳投標保證金的投標人應當自覺遵守招標投標法律法規,不免除違法違規和違約責任。對試行投標保證金減免的政府投資項目出現法律法規和招標文件中投標保證金不予退還的情形時,投標人應當在接到招標人或其委托的招標代理機構書面通知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足額補繳*元的投標保證金。投標人參與投標的,即視為承諾出現法律法規中投標保證金不予退還的情形時,負有責任的投標人或中標人應當限時足額補繳投標保證金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對未按期足額補繳投標保證金給招標人帶來損失的,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由各有關行業監管部門依法依規將其列為招標投標重點監管對象。”
2.招標文件“第4章 合同條款及格式”“第3節 專用合同條款”“2.5 資金來源證明及支付擔保-發包人提供資金來源證明的期限要求:不提供。-發包人提供支付擔保的形式: / 。”修改為“2.5 資金來源證明及支付擔保-發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擔保:是,發包人在合同生效和承包人提交履約擔保金額后向承包人提供支付擔保,擔保金額為中標合同額的10%(不含暫列金部分)。
發包人提供支付擔保的形式: 發包人選擇其中一種:①現金、②銀行保函、 (略) 出具的擔保保函、④保險公司出具的保證保險 、 (略) 出具的擔保保函 。”
3. 招標文件“第8章投標文件格式”“投標函附錄”修改如下:
二、投標函附錄
序號 | 項目內容 | 合 同 條款號 | 約定內容 | 備 注 |
1 | 缺陷責任期 | 15.2 | 自項目實際竣工日期起計算為24個月 | |
2 | 承包人履約擔保金額 | 3.7 | 履約擔保金額:根據榕建筑〔2022〕181號規定,福建省建筑業龍頭企業、 (略) 建筑業龍頭企業的履約擔保金額為中標合同價的5%, (略) 建筑業準龍頭企業的,其履約擔保金額為中標合同價的 7.5%;其他中標人的履約擔保金額,為中標合同價的10%。 | |
3 | 分包 | 3.5 | 不允許 | |
4 | 逾期竣工違約金 | 7.5.2 | 逾期竣工違約金的計算方法: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總工期延誤,每延誤一天,承包人按*元/天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誤期賠償費限額為簽約合同價的 10%;超過10%則視為承包人根本違約,發包人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延誤工期違約金由發包人直接從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 | |
5 | 逾期竣工違約金最高限額 | 7.5.2 | 逾期竣工違約金的最高限額: 簽約合同價的10%。 | |
6 | 預付款額度 | 12.2.1 | 預付款額度:為簽約合同價的10% | |
7 | 質量保證金扣留百分比 | 15.3.1 | 竣工結算價款的 3% | |
… | …… | …… | …… |
投標人: (蓋單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蓋章)
注:本附錄中的項目內容、合同條款號、約定內容等由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在編制招標文件時予以明確,投標人在投標文件應對此作出響應。
4:招標文件“第2章投標須知”“第1節投標須知前附表”“其他”“《工程選用建機一體化企業承諾書》”格式自擬。
5:招標文件“第3章評標辦法和標準”“第1節評標辦法和標準數據表”“擬派出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最低資格和人數要求”修改如下:
3、其他施工現場管理人員根據《福 (略) 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部施工管理人員配備標準》(閩建建〔2018〕37號文附件1,文件有修改或更新的,則以修改或更新后的內容為準)的最低配備標準,設置相應崗位和數量。要求如下:
施工員:1人,(土建施工員1人);
質量員:1人;(無專業要求)
材料員:1人;(無專業要求)
機械員:1人;(無專業要求)
安全員:1人,(取得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C證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1人);
試驗員:0人;
4. 招標文件“第4章 合同條款及格式”“第3節 專用合同條款”“12.1 合同價格形式”修改如下:
12.1 合同價格形式
12.1.1單價合同。
綜合單價其它風險內容:合同單價在合同約定的風險范圍內不作調整。
超過風險范圍以外的調整方式:按通用合同條款執行。
12.1.2總價合同。
綜合單價其它風險內容:不適用。
超過風險范圍以外的調整方式:不適用。
5:招標文件“第4章 合同條款及格式”“第3節 專用合同條款”“3.7 履約擔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約擔保:是,為簽約合同價的10%。”修改為“是,根據榕建筑〔2022〕181號規定,福建省建筑業龍頭企業、 (略) 建筑業龍頭企業的履約擔保金額為中標合同價的5%, (略) 建筑業準龍頭企業的,其履約擔保金額為中標合同價的 7.5%;其他中標人的履約擔保金額,為中標合同價的10%”
注:本項目重新生成的招標文件已隨本補充通知一起上傳,請各投標人通過本補充通知附件自行下載,并通過本補充通知重新生成的招標文件制作本項目投標文件。未及時下載造成的后果由投標人自行承擔。本補充通知作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與《招標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及約束作用,投標人請按上述要求執行,當招標文件、招標文件的澄清、修改、補充等在同一內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時,以最后發出的文件為準。投標人應在開標前隨時查看本項目招標公告的相關公示欄,查看本次招標項目的相關信息,若因投標人的疏忽而未及時發現本次招標項目的相關信息,后果自行承擔。
招標人:福建省永陽振興 (略)
招標代理機構: (略)
日 期:2025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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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