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4年10月30日,根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和《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要求,我公司邀請相關單位人員及專家組成驗收工作組,根據《浙江龍泉經 (略) (略) (劍川大道- (略) 段)工程竣工環境保護驗收調查報告》,驗收組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和審批文件等要求對建設項目的環境保護設施進行現場檢查會,并審查了驗收調查表以及環保設施運行管理資料內容,根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辦法以及企業自主驗收相關要求并形成現場檢查意見。會后我司按照意見要求進行公示,目前情況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浙江龍泉經 (略) (略) (劍川大道- (略) 段)工程西起劍川大道, (略) ,包 (略) 及兩 (略) ,道路總長度約為3.004公里。其 (略) 中的劍川大道 (略) 一路段寬36m,設計車速60km/h, (略) (略) 短寬30米,設計車速40km/h, (略) 西起劍川大 (略) 長約2280m,道路樁號K0+060.577-K2+340; (略) 一寬18米,設計車速40km/h,長約472.866m,樁號 K0+020- K0+492.866; (略) 二寬10米,設計車速20km/h,長約251m,樁號K0+030-K0+281.365; (略) 中央隔離帶設置斷口,位置分別在樁號K0+500、K1+087.5處,開口寬度15米。
項目建設內 (略) 工程、給水工程、排水工程、污水工程和附屬工程等。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2017年5月,浙江 (略) 受我司委托編制了《浙江龍泉經 (略) (略) (劍川大道- (略) 段)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2017年6月22日, (略) (略) 以“龍環許[2017]34號”出具了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
工程2017年6月底開始施工,2018年3月底運營,建設工期9個月。
(三)投資情況
項目主要環保投入(略)元,占項目總投資(略)萬元的2.3%。
(四)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范圍為浙江龍泉經 (略) (略) (劍川大道- (略) 段)整體工程項目。
二、工程變動情況
項目因地制宜對長度進行調整,增設隔離帶,工程變動均在許可范圍內。
三、環境保護設施落實及生態保護情況
(一)水環境
施工期:①施工期生活污水使用周邊公共衛生設施;②施工建設臨時沉淀池,施工產生的泥漿水 (略) 理后回用于施工;③施工期間在臨時堆放的邊沿設截流溝,通至沉砂池,堆場上設覆蓋物,混凝土不自行攪拌,采用成品罐車直接澆筑。施工期間未發生水污染事故。
營運期:道 (略) 面徑流與其它雨水通過兩側排水溝混合后排入附近河道,項目實際不產生污水,對周邊水體影響不大。
(二)環境空氣
施工期:建設施工現場沿工地四周設置連續圍擋,施工期間定期灑水;建設混凝土不自行攪拌,采用成品混凝土罐車直接澆筑;建設施工場 (略) 硬化率100%;建設施工現場余土集中堆放且遠 (略) ,(略)續回填,無棄方;拆遷工地臨 (略) (略) 的,采取硬質封閉圍擋,拆遷作業過程全灑水;拆遷余料遠 (略) 加蓋堆放,后委托環衛清運;運輸建筑渣土等車輛加蓋運輸,定期檢修, (略) 線遠 (略) 。項目施工期間沒有發生大氣污染投訴事件。
營運期:運 (略) 維護和管理由交通、環衛部門統一管理,有環衛部門 (略) 進行清掃和灑水,較少揚塵。
(三)聲環境
施工期:在施工期間,建設單位通過培訓加強了對施工人員的環境保護意識的教育,基本上做到合理安排作業時間,施工人員均由監理單位管理。施工過程均選用高效低噪機械設備,且對設備定期維護保養。距敏感點近的施工點,設置臨時隔聲護圍,減小了施工噪聲影響。夜間22:00-次日06:00未進行產生噪聲污染的施工,做到了文明施工。項目施工期間沒有發生噪聲投訴事件。
營運期:道路兩側敏感點安裝隔聲屏障, (略) 安裝警示標志,項目運營期間沒有發生噪聲投訴事件。
(四)生態保護
施工期:項目場 (略) 域為 (略) ,工程范圍內未發現珍稀野生動物活動痕跡,同時周邊無溪流、河道,項目施工期間對動植物無明顯影響;施工期間,水土流失防治措施體系主要為工程覆土、場地平整、工程綠化和撫育管理等,未發生水土流失情況。
營運期:根據現狀調查,項目場 (略) 域主要為村莊、 (略) ,工程建設對動植物、水生生物生存環境、種類均未造成明顯影響。 (略) 域內未造成水土流失危害,原有臨時措施均已拆除,工程沿線植被長勢良好,無裸露面。紅線內堆土場已被工程覆蓋, (略) (略) 區域。
(五)固體廢物
施工期:施工生活垃圾均已委托環衛部門清運;工程無棄方,均進行回填,拆遷余料均外售進行利用。項目施工期間沒有發生施工垃圾亂傾倒投訴事件。
營運期:本項目營運期內垃圾納入環衛部 (略) 理,植 (略) 綠化部門管理; (略) 域產生的固體廢物基本不會對周圍環境造成影響。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及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1、水環境
本項目運營 (略) 域排水良好,未出現污水滿溢現象。項目本身無廢水排放。根據生態環境部門提供的龍泉溪水質監測數據顯示,運營期間工程所在地下游臨江斷面水質能達到《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略))Ⅱ類水質,優于水環 (略) 要求,說明項目運營期對下游水質無影響。
2、環境空氣
根據運營期監測結果顯示, (略) 域環境空氣中總懸浮顆粒物和二氧化氮能夠達到《環境空氣質量標準》((略))二級標準。
3、聲環境
工程沿線敏感目標聲環境和衰減斷面涉 (略) 域聲環境質量均能達到《聲環境質量標準》((略))中的2類標準,衰減斷面 (略) 晝間、夜間聲環境質量均能達到《聲環境質量標準》((略))中的4a類標準, (略) 晝間、夜間聲環境質量均能達到《聲環境質量標準》((略))中的3類標準。 (略) 處交通噪聲衰減較明顯,涉 (略) 域聲 (略) 交通噪聲影響不大,主要為社會環境噪聲源。
工程沿線24小時交通噪聲在液堿可受貨運車輛行駛偶發噪聲影響,存在個別超標現象,整體基本能穩定達到《聲環境質量標準》((略))中的4a類標準。
4、固體廢物
經調查,通過采取有效措施,施工期固體廢物得 (略) 置,工程永久占地無棄方或遺留垃圾。營 (略) 沿線 (略) 垃圾桶,道路整潔,產生的固體廢物未對周圍環境造成影響。
五、自主驗收結論
依據《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國環規環評[2017]4號),浙江龍泉經 (略) (略) (劍川大道- (略) 段)工程基本落實了“環評文件”和批復中相關要求;環保設施運行效果和生態環保情況達到相關排放標準和規定要求;各項環保管理制度基本執行到位。我司認為可以通過建設項目竣工環保驗收,并按要求公示驗收情況,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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