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時間:2025-03-21 16:55
舒 (略) ( (略) -龍津大道) (略) 及附屬設施更新改造工程結算審計服務單位采購項目成交結果公告
一、項目編號:(略)-10
二、項目名稱:舒 (略) ( (略) -龍津大道) (略) 及附屬設施更新改造工程結算審計服務單位采購項目
三、成交信息
供應商名稱:安徽 (略)
供應商地址: (略) 舒城縣千人橋鎮五里橋街道156號商鋪
成交金額:人民幣(略)(略)萬零(略)(略)(略)元(略)角(略)分((略).48元)
四、主要標的信息
服務類 |
名稱:舒 (略) ( (略) -龍津大道) (略) 及附屬設施更新改造工程結算審計服務單位采購項目。 服務范圍:與造價咨詢相關的服務,包括但不限于:(1)參加工程造價控制的有關會議;(2)工程施工過程中各種工程變更、工程索賠及其它原因所引起的工程造價調整等內容;(3)對施工單位上報的已完成工作量進行審核,審核進度款;(4)按(略)方要求進行詢價工作;(5)設備材料采購見證;(6)承發包雙方提出索賠時,為委托方提供咨詢意見;(7)協助業主及時審核設計變更、現場簽證等發生的費用,相應調整造價控制目標,并參與隱蔽工程驗收、材料詢價等;(8)參與工程竣工驗收;(9)出具跟蹤審計報告;(10)出具竣工結算審計報告;(11)應建設單位要求配合與造價相關的其他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該包所含全部工程竣工結算審計完成并出具竣工結算審計報告為止。 服務標準:成交供應商須按國家相關規定及采購人要求完成項目服務工作。 |
五、代理服務收費標準及金額:收費標準詳見采購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個工作日。
七、其他補充事宜
(一)若供應商認為成交結果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應知其權益受到損害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安徽 (略) 提出質疑。
(二)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令第94號--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等法律法規,現將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質疑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書面質疑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質疑人的名稱、地址、郵編、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2)采購人名稱、項目名稱、項目編號、包別號(如有);
(3)被質疑人名稱;
(4)具體的質疑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5)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6)必要的法律依據;
(7)提起質疑的日期。
質疑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權書)簽字并加蓋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質疑的主體不是參與該政府采購項目活動的供應商;
(2)提起質疑的時間超過規定時限的;
(3)質疑材料不完整的;
(4)質疑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5)對其他供應商的響應文件詳細內容質疑,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
(6)質疑事項已進 (略) 理、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程序的。
八、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
名 稱: (略) (略)
地 址:舒城縣城關 (略)
聯系方式:(略)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 稱:安徽德誠 (略)
地 址:舒城縣城關鎮廣進久富商業廣場3幢
聯系方式:(略)
3、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陳工
電 話:(略)
2025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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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