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計劃的目的、意義
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是落實“十四五”規劃的重要組成部分。規范管理國有建設用地是做好自然資源管理工作的重要措施。供地計劃是否合理,對落實 (略) 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土地利用年度 (略) 的 (略) (略) 有直接影響,也會影響到國家土地管理法規政策的落實和土地參與宏觀調控的效果。規范編制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工作,有利于更客觀、更準確地了解實際用地需求,提高供地的科學性、針對性和合理性。積極發揮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的正確引導作用,繼續實行建設用地總量和強度雙控制,科學安排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落實產業用地政策,合理配置土地資源,保證國土空間規劃和年度計劃的有效實施,促進土地供應的規范化、制度化、科學化,提高土地參與國家宏觀調控的作用。
(二)編制依據
根據《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編制規范(試行)》(國土資發〔2010〕117號)和《福建省自然資源廳辦公室關于做好2025年房地產用地供應有關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要求,按照中央、省委、市委經濟工作會議部署要求和深化拓展“三爭”行動部署, (略) 重點工作安排,堅持綠色高質量發展,推動各類建設項目快速落地,落實20 (略) 政府工作報告精神,聚焦環武夷山國家公園保護發展帶建設、“護綠、擴綠、轉綠”三大行動、縣域重點產業鏈、農村一二三產融合發展項目,以及“五個一”生態優勢產業和“3+4+5”重點產業集群,支持 (略) 標準化、智慧化建 (略) 重點支撐項目、補鏈強鏈延鏈項目建設。結合上一年度土地供應情況和2025年項目用地計劃需求,高標準高質量開展編制工作。本次計劃的編制 (略) 本級, (略) 域: (略) (略) 全域、 (略) (略) 全域(不含 (略) )、 (略) (略) (童游組團、將口組團、興田組團)。計劃期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編制依據主要有:
(1) (略) 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十四五”規劃綱要;
(2)《 (略) 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
(3)《202 (略) 本級( (略) 、 (略) )土地儲備計劃》(南政地〔2025〕25號);
(4)《土地利用現狀分類》;
(5)《城市用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準》;
(6)《福建省自然資源廳關于發布<福建省工業項目建設用地控制指標>的通知》(閩自然資發〔2024〕31 號);
(7)《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編制規范(試行)》。
(一)指導思想
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以及總書記在福建考察時的重要講話精神,落實黨中央、省委、市委經濟 (略) 委六屆七次、八次全會部署要求,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圍繞服務和融入 (略) 、全方位推動高質量發展,聚焦打造綠色產業發展高地、新 (略) 改革先鋒、生態文化旅游產業對臺合作品牌、科技助力鄉村振興樣板、優秀傳統文化傳承發展標桿、生態文明建設典范,加快建設現代化產業體系,更好統籌發展和安全,防范化解重點領域風險,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房地產調控的決策部署,落實住宅用地調控目標, (略) (略) 場平穩健康有序發展。抓住行政中心搬遷后空間重塑、布局重構、資源重組的有利契機,推動 (略) 、 (略) 、 (略) 各類資源要素合理配置和高效集聚;持續推進 (略) 建設, (略) 功能,加快人氣商氣集聚,促進產城人有機融合,全面 (略) 輻射帶動能力;聚力“產城融合” 奮力繪就產業興、人氣旺、城市美的 (略) 。
(二)基本原則
(1)城鄉統籌原則
建設用地用地供應計劃編制的城鄉統籌原則就是通過建設用地的供應計劃,建立合理的城鎮體系結構,改變分散狀態,促進人口和經濟向 (略) 、中心鎮、中心村集中;逐步改變城鄉“二元”經濟體制,促進城鄉一體化的同步發展。
(2)節約集約用地原則
節約利用主要是從保護土地資源的角度通過一系列的政策、措施或技術手段,減少社會經濟發展對具有自然價值的土地造成不可逆的消耗;而集約利用是一般指在一定面積的土地上,集中地投入較多的生產資料和勞動,使用先進的技術和管理方法,以求在較小面積的土地上獲得高額產值和收入的一種經營方式。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編制的節約與集約用地原則,總的來說就是如何更有效地利用建設用地,以最小的土地成本來滿足社會經濟發展與環境建設的需要,提升土地利用率和畝產效益。
(3)供需平衡原則
建設用地必須在建設用地供需預測的基礎上,進行土地供需平衡分析,分析土地供供給和需求的矛盾,提出相應的供地方式。使得建設用地的利用方式不是某一部門的、某一產業、某一時期的、某一種回報的最優,而是整體的最優(經濟、社會和生態)和跨時期(代內和代際)的最優。
(一)國有建設用地供應總量
南平市本級(延平區、建陽區、武夷新區)2025年度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總量為433.5947公頃,其中: (略) 118.3971公頃、 (略) (不含 (略) )143.8664公頃、 (略) 171.3312公頃。
(二)國有建設用地供應結構
南平市本級(延平區、建陽區、武夷新區)2025年度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總量為433.5947公頃,其中:商服用地為99.1763公頃、工礦倉儲用地為86.3092公頃、住宅用地為83.4886公頃、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用地73.676公頃、交通運輸用地為69.6077公頃、特殊用地3.852公頃、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17.4849公頃。
(三)國有建設用 (略)
(1) (略) 重心科學合理, (略) 行政中心搬遷后各項工作逐步推進, (略) 作為行政中心占比 (略) (略) 略高,新型城鎮化建設步伐加快,持續推動建陽與 (略) 一體化發展。
(一)新發展階段建設工作
把握新發展階段,突出揚優勢促超越。堅定不移踐行“兩山”理念, (略) 向生態文明跨越發展的新方位,圍繞綠色發展體系要求,加快把生態優勢、資源優勢轉化為經濟優勢、產業優勢,建美綠水青山,做大金山銀山,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發展質量效益全面提升,生態產業化產業生態化水平顯著提升,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全面深化,生態環境質量、森林覆蓋率保持全國全省前列,努力在全方位推動綠色高質量發展超越上邁出重要步伐。著力探索將項目用 (略) 發展導向、存量用地消化、低效用地盤活、新增建設用地報批等有機結合。
(二)全 (略) 功能品質
推進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建設, (略) 區管理體制, (略) 網格化管理, (略) , (略) 治理“一網統管”,啟動 (略) 、 (略) 、 (略) “三城同創”, (略) 、 (略) 、 (略) 。全力 (略) 建設。注重產、城、人融合,處理好職、住、服綜合平衡, (略) 生產、生活、生態空間,實現功能混合、組團發展, (略) 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深 (略) 域、 (略) 設計。
(三)按照“市場+保障”的原則進行房地產用地調控
堅持住宅用地供應計劃管理,規范住房建設和管理工作。認真貫徹 (略) 場長效機制工作方案和2025年住宅用地供應分類調控工作要求,優先保障保障性住房、拆遷安置房用地、租賃住房用地需求。在保障計劃供應規模的基礎上,儲備一定數量的住宅用地, (略) 場需求,科學供應住宅用地。
(四)促進土地集約節約利用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和節約集約用地政策,按照“嚴控增量、盤活存量、節約集約、優化結構” (略) ,引導轉變要素保障過度依賴觀念, (略) 土地挖潛更新,實現資源利用質量和效率“雙提升”。嚴格執行國家土地供應政策。突出經濟發展支撐項目用地服務,充分保障招商引資、省市重點工程、民生補短板項目和優勢產業用地需求。工礦用地、倉儲用地、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交通運輸用地、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均實行指導性計劃控制,應保盡保。2025年國有建設用地供應立足于土地集約節約利用的需求,按照以供給引導和制約需求的原則來編制,統一有序、規范供應,嚴格控制土地供應總量,嚴格按照各類建設項目用地定額標準和投資強度來計算建設用地的需求,防止浪費土地。
(一)輿論宣傳
輿論、公眾的意見或言論。社會輿論反映人心的向背,影響著人們 (略) 勢的發展,在造成或轉移社會風氣方面具有不可估量的影響。國有建設用地計劃的編制,是國家加強土地宏觀管理的一項戰略措施,直接影響到國家土地管理法規政策的落實和土地宏觀調控的效果。因此,要加強公眾和利益部門的輿論引導,堅持以供給來制約和引導需求的土地利用原則,把建設用地的集約節約利用上升為全民的主流意識,為社會主義土地公有制服務,為社會主義經濟建設服務,促進人地的和諧發展、促進土地資源的可持續利用。
(二)部門配合
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的編制,是一個綜合平衡過程,牽涉到多部門管理,要進一步強化屬地政府、自然資源、住建、財政、發改、林業、商務、文旅等相關部門的密切配合和協調,做好建設用地的管理工作,凡是沒有自然資源部門依法出具的建設項目用地選址和預審意見的,發改部門不予批復可行性研究報告,不列入投資計劃;自然資源部門不予辦理供地手續;金融監管部門不給予貸款。嚴格實施住宅用地供應計劃,合理安排供應時序、規模。
(三)相關激勵
激勵政策,就是要經濟活動的當事人達到一種狀態,在這種狀態下,它具有從事某種經濟活動的內在推動力。必須建立起相關激勵機制,綜合運用行政、經濟、技術、法律的激勵機制, (略) 土地的集約節約利用激勵機制、農用地保護的激勵機制、農用地向建設用地最優轉化激勵機制等相關內容,確保2025年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能夠 (略) 。
(四)制度保障
制度表現為管束人們行為的一系列規則。正式的制度是指人們有意識地創造一系列政策法規以及由這一系列規則構成的等級結構。制度具有降低交易成本,為經濟提供服務,為合作創造條件,提供激勵機制,外部利益內部化等功能而對土地資源的持續利用作出貢獻。建設用地的供給計劃本身就是一項建設用地管理的制度安排,關系到各部門各行業的切身利益,在其執行過程中,極易產生外部性,因此,要建立和完善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的執行、監督、考評、監測體系,做到權力與權威、謀斷與決斷的統一,確保2025年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能夠貫徹執行。
南平市本級(延平區、建陽區、武夷新區)2025年度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表
單位:公頃
地區 | 小計 | 商服用地 | 工礦倉儲用地 | 住宅用地 | 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 | 交通運輸用地 | 特殊用地 | 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 |
(略) | 118.3971 | 26.55 | 13.0325 | 11.69 | 41.3769 | 21.8957 | 3.852 | 0 |
(略) (不含 (略) ) | 143.8664 | 26.2536 | 53.8604 | 12.2666 | 25.4038 | 21.3988 | 0 | 4.6832 |
(略) | 171.3312 | 46.3727 | 19.4163 | 59.532 | 6.8953 | 26.3132 | 0 | 12.8017 |
(略) 本級 合計 | 433.5947 | 99.1763 | 86.3092 | 83.4886 | 73.676 | 69.6077 | 3.852 | 17.4849 |
注:土地用途按照《土地利用現狀分類》(GB/T *-2017)一級類統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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