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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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編號 | YTCQGG-*H1 | 監測編號 | |||||||||||||||
標的名稱 | 魯FJ2002舒馳牌大型普通客車 | 轉讓底價(萬元) | 5.68 | ||||||||||||||
掛牌日期 | 2024年06月19日 | 掛牌截止日期 | 2024年06月26日 | ||||||||||||||
標的明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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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評估及備案情況 | |||||||||||||||||
中介機構 | 煙臺永泰資產評估事務所(普通合伙) | 評估基準日 | 2024年04月30日 | ||||||||||||||
評估結果 | 7.*元 | 備案單位 | (略) 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局 |
交易條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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掛牌開始日期 | 2024年06月19日 |
掛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個工作日 |
是否自動延期 | 否 |
延期規則 |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優先權人是否放棄優先購買權 | 否 |
重大事項及其他披露內容 | 1、該標的購置于2014年12月,核定載客55人,車輛無抵押及其他項權利限制,車輛交強險及商業保險至2024年7月6日,無未處理的違章記錄。該車輛保養正常,免檢有效期內。車輛型號:YTK6106BE,車輛類型:大型普通客車,使用性質:非營運,車架號;LBZKC2219EC*,截止評估基準日2024年5月14日已行駛*公里。 2、標的車輛均按現場展示的狀況及狀態進行現狀轉讓和交接,轉讓方對車輛所作出的說明及相關資料均是對標的所作的參考性說明,不作為轉讓方對車輛品質的任何擔保,也不作為車輛現狀的法律依據和標的移交的憑據。 3、過戶地不限,意向受讓方須自行了解遷入地車輛限購及指標管理政策,如成交后因受讓方原因不能辦理過戶的由受讓方承擔一切損失與責任。 4、車輛必須過戶,過戶地不限,過戶后轉受讓雙方才能進行車輛移交;如車輛過戶外遷,出檔前禁 (略) 。 5、標的車輛移交前車輛發生的一切違章、違法、交通事故、意外事故等,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及法律糾紛由轉讓方承擔;標的車輛移交后車輛發生的一切違章、違法、交通事故、意外事故等,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及法律糾紛由受讓方自行承擔。為完成標的車輛移交涉及的一切費用由受讓方自理。自標的車輛辦理完過戶手續后,轉讓方便不負責標的車輛的保管。 6、如車輛成交后年檢、保險過期由買受人自行辦理,費用自理。保險不支持變更、過戶。 7、機動車無租賃抵押情況。 8、標的車輛車牌號碼不在轉讓范圍內。(車輛不帶指標轉讓。) 9、其他重大事項詳見煙永評字(2024)190號《資產評估報告》。 |
與轉讓相關的其他條件 | 1.意向受讓方須承諾,在掛牌公告期間已自行對標的資產進行了全面了解,一經遞交受讓申請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資產轉讓的所有內容及程序,完全了解及認可轉讓標的的狀況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內容,并自行承擔受讓標的所帶來的的一切后果;成為最終受讓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轉讓標的為由退還轉讓標的,否則視為違約;非因轉讓方原因引發的風險因素,由受讓方自行承擔。 2.意向受讓方須承諾,在確定為受讓方的次日起5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資產交易合同》,自《資產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將全部交易價款 (略) 公共資源(國有產權)交易中心指定賬戶。 3.意向受讓方須承諾,自行辦理車輛過戶過程中涉及的保險及年審等手續,并承擔由此產生的所有費用(含補交的費用)。 4.意向受讓方須承諾,自出具《產權交易憑證》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憑相關交易證明和受讓方主體資格證明赴轉讓方指定地點辦理交接手續。逾期不辦理的,受讓方應支付由此產生的費用,并承擔本標的物可能發生的損毀、滅失等后果。 5、意向受讓方須承諾,同意產權中心自出具《產權交易憑證》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全部交易價款劃轉至轉讓方指定賬戶。 6、意向受讓方須承諾,本次轉讓為按標的現狀交接,受讓方同意按照標的資產實體現狀接收標的。行駛里程、修理記錄、環保排放標準、事故及瑕疵等相關信息僅供參考,不作為意向受讓方作出受讓決定的依據。 7、意向受讓方須承諾,自行辦理車輛過戶過程中涉及的車輛過戶、保險及年審等手續,并承擔由此產生的所有費用(含過戶費、補交的費用)。具體費用情況須由意向受讓方至相關單位自行查詢。 8、意向受讓方須承諾,已充分了解標的資產的情況,同意交易完成后在辦理標的資產的過戶過程中,轉讓方僅以提供現有資料為其應盡的協助配合義務,其他事宜均應由受讓方辦理,轉讓方不承擔標的資產過戶不能的法律風險。如若因政府相關部門或其他不可歸咎于轉讓方的因素導致標的資產完成權屬變更的日期過于遲延,受讓方不得向轉讓方主張承擔未履行協助配合義務的違約責任。 9、意向受讓方須承諾,已自行了解遷入地車輛限購及指標管理政策。 |
處置方案 | |
組織交易方式 | 網絡競價 |
受讓資格及審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記審核 | 是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受讓。 |
是否允許聯合受讓 | 否 |
(略) 上報名 | 是 |
保證金交納規則 | |
交納截止時間要求 | 2024年06月26日 |
轉讓方基本情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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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讓方名稱 | (略) 辛莊鎮人民政府 | |||
轉讓方 基本情況 | 注冊地(住所) | (略) 辛莊鎮政府駐地 | ||
法定代表人 | 郭強 | 注冊資本(萬元) | 0.* | |
企業類型 | 機關 |
聯系方式 | |||
---|---|---|---|
交易機構聯系人 | 張先生 | 交易機構聯系電話 | 0535-* |
交易機構聯系傳真 | 交易機構聯系郵箱 |
標的資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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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項目不需要提供相關資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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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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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編號 | YTCQGG-*H1 | 監測編號 | |||||||||||||||
標的名稱 | 魯FJ2002舒馳牌大型普通客車 | 轉讓底價(萬元) | 5.68 | ||||||||||||||
掛牌日期 | 2024年06月19日 | 掛牌截止日期 | 2024年06月26日 | ||||||||||||||
標的明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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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評估及備案情況 | |||||||||||||||||
中介機構 | 煙臺永泰資產評估事務所(普通合伙) | 評估基準日 | 2024年04月30日 | ||||||||||||||
評估結果 | 7.*元 | 備案單位 | (略) 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局 |
交易條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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掛牌開始日期 | 2024年06月19日 |
掛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個工作日 |
是否自動延期 | 否 |
延期規則 |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優先權人是否放棄優先購買權 | 否 |
重大事項及其他披露內容 | 1、該標的購置于2014年12月,核定載客55人,車輛無抵押及其他項權利限制,車輛交強險及商業保險至2024年7月6日,無未處理的違章記錄。該車輛保養正常,免檢有效期內。車輛型號:YTK6106BE,車輛類型:大型普通客車,使用性質:非營運,車架號;LBZKC2219EC*,截止評估基準日2024年5月14日已行駛*公里。 2、標的車輛均按現場展示的狀況及狀態進行現狀轉讓和交接,轉讓方對車輛所作出的說明及相關資料均是對標的所作的參考性說明,不作為轉讓方對車輛品質的任何擔保,也不作為車輛現狀的法律依據和標的移交的憑據。 3、過戶地不限,意向受讓方須自行了解遷入地車輛限購及指標管理政策,如成交后因受讓方原因不能辦理過戶的由受讓方承擔一切損失與責任。 4、車輛必須過戶,過戶地不限,過戶后轉受讓雙方才能進行車輛移交;如車輛過戶外遷,出檔前禁 (略) 。 5、標的車輛移交前車輛發生的一切違章、違法、交通事故、意外事故等,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及法律糾紛由轉讓方承擔;標的車輛移交后車輛發生的一切違章、違法、交通事故、意外事故等,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及法律糾紛由受讓方自行承擔。為完成標的車輛移交涉及的一切費用由受讓方自理。自標的車輛辦理完過戶手續后,轉讓方便不負責標的車輛的保管。 6、如車輛成交后年檢、保險過期由買受人自行辦理,費用自理。保險不支持變更、過戶。 7、機動車無租賃抵押情況。 8、標的車輛車牌號碼不在轉讓范圍內。(車輛不帶指標轉讓。) 9、其他重大事項詳見煙永評字(2024)190號《資產評估報告》。 |
與轉讓相關的其他條件 | 1.意向受讓方須承諾,在掛牌公告期間已自行對標的資產進行了全面了解,一經遞交受讓申請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資產轉讓的所有內容及程序,完全了解及認可轉讓標的的狀況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內容,并自行承擔受讓標的所帶來的的一切后果;成為最終受讓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轉讓標的為由退還轉讓標的,否則視為違約;非因轉讓方原因引發的風險因素,由受讓方自行承擔。 2.意向受讓方須承諾,在確定為受讓方的次日起5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資產交易合同》,自《資產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將全部交易價款 (略) 公共資源(國有產權)交易中心指定賬戶。 3.意向受讓方須承諾,自行辦理車輛過戶過程中涉及的保險及年審等手續,并承擔由此產生的所有費用(含補交的費用)。 4.意向受讓方須承諾,自出具《產權交易憑證》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憑相關交易證明和受讓方主體資格證明赴轉讓方指定地點辦理交接手續。逾期不辦理的,受讓方應支付由此產生的費用,并承擔本標的物可能發生的損毀、滅失等后果。 5、意向受讓方須承諾,同意產權中心自出具《產權交易憑證》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全部交易價款劃轉至轉讓方指定賬戶。 6、意向受讓方須承諾,本次轉讓為按標的現狀交接,受讓方同意按照標的資產實體現狀接收標的。行駛里程、修理記錄、環保排放標準、事故及瑕疵等相關信息僅供參考,不作為意向受讓方作出受讓決定的依據。 7、意向受讓方須承諾,自行辦理車輛過戶過程中涉及的車輛過戶、保險及年審等手續,并承擔由此產生的所有費用(含過戶費、補交的費用)。具體費用情況須由意向受讓方至相關單位自行查詢。 8、意向受讓方須承諾,已充分了解標的資產的情況,同意交易完成后在辦理標的資產的過戶過程中,轉讓方僅以提供現有資料為其應盡的協助配合義務,其他事宜均應由受讓方辦理,轉讓方不承擔標的資產過戶不能的法律風險。如若因政府相關部門或其他不可歸咎于轉讓方的因素導致標的資產完成權屬變更的日期過于遲延,受讓方不得向轉讓方主張承擔未履行協助配合義務的違約責任。 9、意向受讓方須承諾,已自行了解遷入地車輛限購及指標管理政策。 |
處置方案 | |
組織交易方式 | 網絡競價 |
受讓資格及審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記審核 | 是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受讓。 |
是否允許聯合受讓 | 否 |
(略) 上報名 | 是 |
保證金交納規則 | |
交納截止時間要求 | 2024年06月26日 |
轉讓方基本情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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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讓方名稱 | (略) 辛莊鎮人民政府 | |||
轉讓方 基本情況 | 注冊地(住所) | (略) 辛莊鎮政府駐地 | ||
法定代表人 | 郭強 | 注冊資本(萬元) | 0.* | |
企業類型 | 機關 |
聯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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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機構聯系人 | 張先生 | 交易機構聯系電話 | 0535-* |
交易機構聯系傳真 | 交易機構聯系郵箱 |
標的資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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