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塊概況
張營城中村改造項目 (略) 部分(農用地)地塊位于河 (略) (略) 張營村北,地塊北至張營城中村改造舊村項目、西至空地、南至張營村、東至空地;地塊中心坐標為東經114.*°,北緯38.*°,占地面積為6549.72m2(9.82畝)。
二、污染識別
(1)根據地塊內污染識別結果,地塊歷史分布有農田、村民住宅、建筑垃圾,可能對調查地塊造成有機農藥(六六六、滴滴涕、敵敵畏)的影響。
(2)通過對地塊周邊企業生產工藝、生產歷史、污染物排放等資料的分析,初步認為地塊周邊企業生產廢氣通過大氣沉降可能會對地塊造成pH、重金屬(銅、鉛、汞、鎘、砷、六價鉻)、苯胺、酚類、偶氮苯、氯代烴、苯系物、多環芳烴、水溶性氟化物的潛在影響。
(3)通過對調查場地及相鄰場地土地使用歷史、生產活動等資料的收集分析,認為地塊有被污染的可能性,為進一步明確地塊土壤當前的污染物濃度水平,項目開展了第二階段的采樣和檢測分析工作,對地塊內土壤進行檢測。
三、調查結論
本次調查共布設了6個土壤采樣點位,采集14土壤樣品,含2組平行樣。土壤檢測結果顯示,檢出值均未超過《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和《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DB13/T5216-2022)中第一類用地篩選值標準要求。
上述調查結果表明,地塊土壤中污染物的含量均未超過《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和《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DB13/T5216-2022)中滿足第一類用地標準,可按規劃用途(城鎮住宅用地、道路用地)安全利用,不存在健康風險。按國家相關規定,不需要開展下一階段的詳細調查和風險評估工作,地塊調查工作就此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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