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 (略) 數字經濟產業園六期配套服務提升項目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招標公告
一、招標條件本招標項目嘉 (略) 數字經濟產業園六期配套服務提升項目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已由嘉善縣嘉善經濟技 (略) 管理委員會備案,項目批復: 2503-*-99-01-* ,招標人為嘉善經開 (略) ,建設資金來自自有資金(非財政性資金)。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與服務范圍2.1 建設地點:嘉善縣惠民街道楓南村。
2.2 建設規模:嘉 (略) 數字經濟產業園六期配套服務提升項目,嘉 (略) 數字經濟產業園六期總建筑面積31.*平方米,包括標準廠房及配套29.*平方米和辦公樓1.*平方米。本項目涉及提升改造廠房面積約19.*平方米,具體包括配電系統(含廠房二次配電)、氣體設備系統、制冷系統、潔凈車間改造及相關設施設備等,致力于打造更加完善的集生產、辦公、配套一體化的現代化 (略) 。項目分兩期實施,一期完成1#廠房改造,二期完成2-4#廠房改造。項目總投資*萬元,工程費用暫按*萬元。本次招標單項合同估算價為998.*元。
注:工程費用指:(1)主要工程項目;(2)輔助和服務型的工程項目;(3)室外工程項目(紅線以內)(4)場外工程項目(紅線以外)。
2.3 招標范圍:項目管理、工程監理等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
2.3.1項目管理:設計規劃與計劃管理、設計優化管理、限額設計管理、設計功能調研、方案設計及施工設計審核、 組織專項設計審查、設計變更管理、項目計劃統籌及總體管理、前期工作管理、技術管理、進度管理、投資管理、質量安全管理、項目組織協調管理、招標采購管理、合同管理、檔案信息管理、報批報建管理、竣工驗收、竣工備案及項目移交、工程結算管理、施工過程及質量保修期內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參建各方合同履約執行管理、施工過程及質量保修期內信 (略) 理等涉及到的所有工作。
2.3.2工程監理:本項目所有建設內容(包括建筑安裝、市政、機電及人防等)的施工過程中及質量保修期內監理(包含施工階段及質量保修期內工程質量、進度、投資控制、合同管理和組織協調,安全、文明施工監管、環境保護監管等)以及勘察、設計、設備監造、保修等階段的相關工程監理服務、施工過程及質量保修期內信 (略) 理等涉及到的所有工作。
2.4質量控制目標:達到國家合格標準。
2.5服務期:自簽訂合同之日起至本項目竣工備案完成且結算審計完畢。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資格要求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3.1.1 承擔本項目管理工作的單位須具有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
3.1.2 承擔本項目監理工作的單位須具有工程監理綜合資質或房屋建筑工程監理*級資質證書,且在有效期內;
3.1.3投標人(含聯合體各方)未被“信用中國”網站(http://**)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和”信用中國(浙江)”網站(http://**)列入黑名單。
3.2投標人擬派項目總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資格要求:
3.2.1 項目總負責人:須具備工程建設類注冊執業資格,且具備建設類高級及以上職稱;
3.2.2 總監理工程師資格:須具備有效的國家監理工程師(房屋建筑工程專業)注冊證書。擬派本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在投標截止日時無承擔在建工程項目的總監理工程師,且中標后不得承擔其他工程的監理。
3.2.3 擬派項目總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等均需獨立配置,不得兼任。還須提供項目總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等人員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出具時間為招標公告發出之后至投標截止期前(社保部門蓋章的人員參保證明復印件加蓋投標人公章,或者經由社保系統自助拉取的參保證明加蓋投標人公章即可,且繳費證明材料所示單位應是投標人或其分支機構)。
3.2.4 如聯合體投標的,投標人須在聯合體協議中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單位,項目總負責人由聯合體牽頭人擬派,總監理工程師由承擔監理工作的單位擬派。
3.2.5 投標文件中擬派項目組管理人員與合同委派人員必須一致,且項目管理過程中項目組管理人員必須與投標文件、合同人員一致,若有違約,違約行為按本招標文件違約條款執行。
3.3投標人不得有以下情形
3.3.1 為本標段提供招標代理服務的;
3.3.2 與本標段的招標代理機構存在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的;
3.3.3 與本標段的招標代理機構存在相互控股或參股的;
3.3.4 與本標段其他投標人存在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
3.3.5 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投標人及其分包單位不得與本項目的工程總承包單位、施工單位存在利害關系;
3.3.6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3.4投標人備案相關手續要求:符合條件者均可登記,省外監理企業須提供《省外企業進浙承接業務備案證明》。
3.5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除必須滿足3.1項資質要求外,還應滿足下列要求:
3.5.1 聯合體家數(包括牽頭人和聯合體成員)不得超過2家;
3.5.2 聯合體各方應當簽訂協議,明確各方擬承擔的工作和責任;
3.5.3 聯合體各方應當具備與聯合體協議中約定的分工相適應的資質和能力;
3.5.4 聯合體各方不得再單獨以自己名義或者參加另外的聯合體進行投標;
3.5.5 聯合體各方必須指定牽頭方,授權其代表所有聯合體成員負責投標相關事宜,并簽署投標文件。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4.1本工程實行資格后審,不進行現場登記,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5年3月25日至2025年4月15日上午09點00時止,通 (略) 管理系統(網址:http://**)自主登記。(如聯合體投標的,由聯合體牽頭人登記即可)
4.2招標文件請用投標人的賬號登 (略) 管理系統(網址:http://**)自行下載,下載時間為2025年3月25日至2025年4月15日上午09點00時止。
4.3未取得“ (略) 管理系統”用戶名和密碼的潛在投標人,應先辦理單位注冊登記手續,取得用戶名和密碼。具體登記辦法請登錄“ (略) 管理系統(網址:http://**)→投標人注冊”欄目進行操作。
4.4如有電子招投標系統的疑問,請咨詢:
投標人在制作過程中若遇問題可 (略) (略) 聯系(咨詢電話:(Tel)*) (略) 建設工程窗口:李先生0573-*。
五、投標保證金
本次招標投標保證金*萬元整,投標保證金繳納形式為:現金(銀行轉賬)或銀行保函(紙質或電子)或電子保證保險保函,具體詳見投標人須知。投標保證金是投標文件的一個組成部份。(如聯合體投標的,則由聯合體牽頭人繳納即可;以聯合體牽頭方名義提交的投標保證金,對聯合體各成員均具有約束力。)
六、開標時間及地點
開標時間:2025年4月15日上午09點00時
開標地點:嘉 (略) 388號云帆大廈(嘉善縣政務服務中心三樓交易6室)。
七、附表:資格審查強制性資格條件標準
八、聯系方式
招標人:嘉善經開 (略)
地址:嘉善縣惠民 (略) 18號2號樓505室
聯系人:房先生
電話:0573-*
招標代理: (略) 銀建 (略)
地址:嘉善 (略) 185號善商大廈1號(東)樓21層
聯系人:張小一
電話:0573-*
附表:資格審查強制性資格條件標準
序號 | 項目內容 | 合格條件 |
1 | 營業執照 | 投標人須具備合法有效的企業營業執照(聯合體所有成員均需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投標人公章提供在投標文件中。) |
2 | 資質等級證書 | 1. 承擔本項目管理工作的單位須具有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證書,且在有效期內; 2. 擔本項目監理工作的單位須具有監理綜合資質或房屋建筑工程專業*級監理資質證書,且在有效期內; 3. 本項目接受聯合體投標,如為聯合體投標的須滿足招標公告要求,還需提供聯合體協議書(詳見附件1) (以上證書復印件加蓋投標人公章提供在投標文件中。) |
3 | 省外進浙備案 證明 | 省外監理企業須提交有效期內的《省外企業進浙承接業務備案證明》 (略) 頁備案證明。(以上證書復印件加蓋投標人公章提供在投標文件中。) |
4 | 項目總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要求 | 1. 項目總負責人:須具備工程建設類注冊執業資格,且具備建設類高級及以上職稱; 2. 總監理工程師資格:須具備有效的國家監理工程師(房屋建筑工程專業)注冊證書;擬派本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在投標截止日時無承擔在建工程項目的總監理工程師,且中標后不得承擔其他工程的監理。 (以上證書復印件加蓋投標人公章提供在投標文件中。) 注:聯合體投標的,投標人須在聯合體協議中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單位,項目總負責人由聯合體牽頭人擬派,總監理工程師由承擔監理工作的單位擬派 (項目總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不得兼任)。 |
5 | 社會保險繳納證明 | 委托代理人、擬派項目總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的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出具時間為招標公告發出之后至投標截止期前(社保部門蓋章的人員參保證明復印件加蓋投標人公章,或者經由社保系統自助拉取的參保證明加蓋投標人公章即可,且繳費證明材料所示單位應是投標人或其分支機構)。 |
5 | 其他強制性 資格條件 | 投標人(含聯合體各方)未被“信用中國”網站(http://**)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和“信用中國(浙江)”網站(http://**)列入黑名單。提供自招標公告發布之日起至投標截止日內任意時間的“信用中國”和“信用中國(浙江)”網站投標人 (略) 頁截圖。(以上截圖加蓋投標人公章) |
注:
1、評標委員會按以上《資格審查強制性資格條件標準》每一項進行核查,如有一項不符合要求,則投標人的資格審查不通過,對不通過的投標人其投標文件不再進行后續評審。
2、注冊證書延續注冊期間,投標單位提供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視同有效。
3、如為聯合體投標的,須提供各成員的營業執照等相關資料。
附件1: 聯合體協議書(如為聯合體投標的)
(所有成員單位名稱)自愿組成聯合體,共同參加(項目名稱)投標。現就聯合體投標事宜訂立如下協議:
1、(某成員單位名稱)為聯合體牽頭人。
2、聯合體牽頭人合法代表聯合體各成員負責本招標項目投標文件編制和合同談判活動,并代表聯合體提交和接收相關的資料、信息及指示,并處理與之有關的一切事務,負責合同實施階段的主辦、組織和協調工作。
3、聯合體將嚴格按照招標文件的各項要求,遞交投標文件,履行合同,并對外承擔連帶責任。
4、聯合體各成員單位內部的職責分工如下:。
5、本協議書自簽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后自動失效。
6、本協議書一式 份,聯合體成員和招標人各執一份。
牽頭人名稱(蓋單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日期:年 月日
成員名稱(蓋單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日期:年 月日
成員名稱(蓋單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備注:
1、本協議書由委托代理人簽字的,應附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
2、如非聯合體投標,則不需提供本協議書。
剩余會員時長將自動延長
掃描添加客服微信
暫無歷史郵箱
使用微信掃一掃關注
“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