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 (略) :
你單位提交的《關于大 (略) 新建混凝土攪拌站建設項目辦理取水許可的申請》及相關資料收悉。在未取得取水許可審批有關手續的情況下,建設單位擅自建設取水工程或設施,該行為違反了《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費征收管理條例》《取水許可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你單位必須認真吸取教訓,增強守法意識,杜絕此類情況再次發生。鑒于該項目已 (略) (略) 發 (略) 備案,同意該項目補辦取水許可審批有關手續。
我廳組織對該項目水資源論證表(以下簡稱《論證表》)進行了審查,并提出了審查修改意見。建設單位組織對相關材料進行了補充、修改、完善。經對修改完善后的材料進行復核,我廳形成技術審查意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水行政許可實施辦法》《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費征收管理條例》《取水許可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決定準予行政許可。
一、大 (略) 新建混凝土攪拌站建設項目位 (略) 小南頭街道小南頭村西,年產商品混凝土(略)m3, (略) (略) 發 (略) 以南發改函〔2007〕25號同意該項目備案。
二、同意該項目生產取水 (略) 東郊污水廠再生水,職工生活取水水源為當地孔隙地下水,批復總取水量(略)m3/a,其中生產取水量(略)m3/a,職工生活取水量855m3/a;待公 (略) 覆蓋后對孔隙地下水進行置換。
以上批復的年取水量是多年平均情況下的最大取水量,遇到重大旱情以及其他需要限制取水的情形時,計劃用水管理單位可以緊急限制該項目取水。
三、同意該項目生產取水 (略) 東郊污水廠再生水接水口(東經113°18′31″,北緯40°03′13″),生活取水口 (略) 內現有水源井井口(東經113°18′43″,北緯40°01′08″)。
四、建設單位 (略) 《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費征收管理條例》( (略) 令第460號)、水利部《關于強化取水口取水監測計量的意見》(水資管〔2021〕188號)和山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山西省水資源稅改革試點實施辦法的通知》(晉政發〔2017〕60號)的有關規定,安裝符合有關標準規范要求的在線取水計量設施,確保運行正常;嚴格執行計量取水、計劃用水、有償用水制度,建立取用水臺賬,依法依規繳納水資源稅。
五、建設單位應加強各項節水和水資源保護措施,積極實施節水技術改造,加強節約用水和用水計量管理,嚴格落實節約用水“三同時、四到位”制度,按時申報用水計劃和報送實際用水量。廢污水 (略) 理后用作農田施肥,不得隨意外排。廢污水在儲存、輸送過程中須采取嚴格的防滲措施。嚴禁利用滲坑、滲井向地下水含水層排放廢污水。
六、鑒于該項目取水工程及設施已建成,建設單位應及時向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提交有關申驗資料,申請核發取水許可證。
若該項目的性質、規模、取水地點、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方式等發生重大變化,建設單位應重新申請取水許可。
七、建設單位應嚴格落實審查意見的有關要求,并在收到本決定書后,及時將該項目水資源論證 (略) 、縣級水行政主管部門。 (略) 、縣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應認真履行屬地監管責任,加強屬地管理和計劃用水管理, (略) (略) (略) 負責該項目取水許可的日常監督管理。
附件:大 (略) 新建混凝土攪拌站建設項目
水資源論證表技術審查意見
山西省水利廳
2024年12月17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
大 (略) 新建混凝土攪拌站
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表技術審查意見
(略) 令《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費征收管理條例》以及《山西省水利廳關于做好取水許可管理專項整治行動整改提升工作的通知》,大 (略) (略) 御景 (略) 編制了《大 (略) 新建混凝土攪拌站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表》(以下簡稱《論證表》)。山西省水利廳于2023年8月組織有關專家對《論證表》進行了函審,編制單位按照專家意見進行了修改,根據修改后的《論證表》,形成如下技術審查意見:
一、大 (略) 新建混凝土攪拌站建設項目位 (略) 小南頭街道小南頭村西,年產商品混凝土(略)m3, (略) (略) 發 (略) 以南發改函〔2007〕25號同意該項目備案。2023 (略) (略) (略) 要求企業停止取水并辦理取水許可手續。
二、《論證表》分析論證,核定項目總取水量為(略)m3/a,其中生產取水量(略)m3/a,職工生活取水量855m3/a;混凝土綜合取水指標為0.15m3/m3,職工生活取水指標50L/(p·d),均符合《山西省用水定額》。
三、《論證表》 (略) 域水資源狀況及其開發利用現狀等基礎上,確定該項目生產取水 (略) 東郊污水廠再生水。 (略) 城 (略) 未覆 (略) 實際,職工生活取水水源為當地孔隙地下水, (略) 城郊中型孔隙淺層地下水嚴 (略) 范圍,待公 (略) 到達后應進行水源置換,該取水方案符合當地水資源配置實際。
四、 (略) 東郊污水廠近三年月平均最小出水量(略)m3/d, (略) 理損失按10%考慮,可利用量(略)m3/a,在扣除已批復配置國電電力 (略) 發電項目取水量499.(略)m3/a后,剩余水量可滿足該項目生產取水量(略)m3/a的需求。取水方式為業主 (略) 東郊污水廠再生水接水口自行拉運,業主單位應建設一定容量的再生水池;取水口坐標:東經113°18′31″,北緯40°03′13″。
五、該 (略) 內現有水井1眼,井深80m,開采第四系松散層孔隙地下水,出水量30m3/h(26.(略)m3/a),可滿足項目職工生活取水量855m3/a的需求。水井坐標為東經113°18′43″,北緯40°01′08″。
六、 (略) 東郊污水廠再生水水質各檢測項指標符合《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業用水水質》的要求,混凝土生產若對水質有特殊要求, (略) 理后方可作為項目生產水源;項目孔隙地下水水質各檢測項指標均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要求,可作為職工生活取水水源。
六、該項目生產廢水、職工生活污水 (略) 理后應全部回用,不得外排。業主單位應修建足夠容量的廢污水收集池,并制定突發水污染事件 (略) 置預案,確保廢污水不外排。固廢、危廢等應嚴格按照環 (略) 置。
七、業主應嚴格遵守水資源管理和保護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全面落實節約用水“三同時、四到位”制度,加強節水、取水、用水管理,安裝計量設施,按時申報用水計劃和報送實際用水量,并接受當地水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管理。
綜上所述,《論證表》基礎資料豐富,內容全面,論證方法正確,結論客觀實際,基本符合《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導則》的要求。該項目生產取水 (略) 東 (略) 理廠再生水,職工生活用水取水水源為當地孔隙地下水,可以滿足該項目取水量(略)m3/a(再生水(略)m3/a,孔隙地下水855m3/a)的需求,待公 (略) 到達后應置換孔隙地下水。
《論證表》通過審查,可作為業主單位辦理取水許可手續的技術依據。
抄送: (略) (略) 、行政審批 (略) 、 (略) (略) (略) 、行政審批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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