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時間:2025-03-05 閱讀次數:】 【我要打印】
凌自然資礦告字[2025]01號
(略) 東城街道瓦廟子建筑用白云巖采礦權掛牌出讓公告
一、出讓人
名稱: (略) (略)
場所: (略) (略) 5號自然資源大廈
二、 (略)
名稱: (略) (略) 凌源分中心
場所: (略) 鐵西二街2號
三、出讓采礦權基本情況
項目名稱: (略) 東城街道瓦廟子建筑用白云巖礦
開采礦種:建筑用白云巖
地理位置: (略) 東城街道瓦廟子村
礦區面積:0.5168平方公里,礦區范圍坐標及標高見表。
礦區范圍拐點坐標表
拐點 編號 | 2000 國家大地坐標系 | 開采深度 | 面積 | |
X | Y | |||
1 | (略).8000 | (略).6800 | 由810m至560m標高 | 0.5168 平方公里 |
2 | (略).3197 | (略).9112 | ||
3 | (略).9120 | (略).8201 | ||
4 | (略).1885 | (略).5949 | ||
5 | (略).7992 | (略).9920 | ||
6 | (略).7561 | (略).3354 | ||
7 | (略).0900 | (略).1400 | ||
8 | (略).2934 | (略).1987 | ||
9 | (略).2591 | (略).2162 | ||
10 | (略).8400 | (略).2500 | ||
11 | (略).7400 | (略).4600 | ||
12 | (略).7700 | (略).0000 | ||
13 | (略).4700 | (略).8100 |
資源儲量:1718.(略)立方米
可采資源量:1215.(略)立方米
資源開發利用情況:已編制開發利用方案,生產規模為120.(略)m3/a,
擬出讓年限:9.72年
起始價:(略)元
礦山地質環境保護及土地復墾要求:根據《礦山地質環境保護及土地復墾方案》完成治理要求,并取得合格證。
四、競買人資質條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二)未被列入全國礦業權人勘查開采信息公示系統中的“嚴重違法名單”。(三)未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失信懲戒對象”、“重點關注名單”、“安全生產領域失信生產經營單位”。(四)未被“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五)競得人若為非本地注冊企業,須在簽訂《成交確認書》后1個月內,在本地注冊成立 (略) 開發運營該礦山。(六)本次掛牌出讓只接受單獨競買,不接受聯合競買。(七)競買人須繳納競買保證金人民幣(略)元,繳納截止時間為2025年4月16日止,競得者所交競買保證金可等額抵作采礦權出讓收益。
五、出讓方式及交易的時間、地點
出讓方式:掛牌競價
公告時間:2025年 3月5日-2025年4月1日
掛牌時間:2025年 4月2日-2025年4月16日
申請報名起止時間:2025年 4月2日-2025年4月16日
地點: (略) (略) 凌源分中心
自由報價啟動時間:2025年4月2日9:00時至2025年4月16日17:00時
限時報價啟動時間:2025年4月17日9:00時
六、獲取掛牌文件的途徑和申請報名的起止時間及方式
獲取掛牌文件的途徑:(一)報名時間:2025年4月2日8:30至2025年4月16日11:00時止。(二)報名及報價地點: (略) (略) 凌源分中心產權交易科。(三)競買申請人需提交如下資料:1、營業執照副本;2、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3、單位法人代表證明或委托書;4、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5、受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6、提交競買(投標)保證金不屬于銀行貸款、股東借款、轉貸和募集資金的承諾書;7、金融機構的資信證明。(四)資格確認:意向競買人提交報名材料后, (略) (略) 凌源分中心審核,符合競買人資格條件要求的,意向競買人可獲取掛牌出讓文件并提交書面申請,憑《受讓登記表》取得交易資格,成為競買人(如有提供虛假材料和不實承諾等情形的將被取消競買資格,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
七、確定競得人的標準和方法
(一)本次出讓采取電子競價方式(電子競 (略) https:// http://**,操作程 (略) (略) 站交易指南欄目)進行公開競價,競買人須自行在權益云設定登錄賬號及密碼,賬號及密碼作為本次競買的唯一合法報價資格,各競買人應妥善保管。(二)競價分為兩個報價階段:自由報價階段和限時報價階段。自由報價階段期限從掛牌當日開始,按照時間優先,價格優先的原則,競買人可以對該采礦權充分報價,報價只要高于現有最高報價即為有效報價(首次報價不低于起始價),競價階梯為(略)元或(略)元的整數倍。自由報價階段結束后,即進入限時報價階段,此階段由多個限時報價周期組成,每個限時報價周期為180秒。在一個限時報價周期內如無人加價,當前的最高報價者即為該采礦權的競得人,該采礦權的報價活動結束;如限時報價周期內有人加價,則以此報價時間為新的限時報價周期起點,以此類推,直至最后一個限時報價周期內沒有新的有效報價為止,當前最高有效報價的競買人即成為該采礦權的競得人,該采礦權的報價活動結束。(三)掛牌成交后的 (略) 出具的競價結果通知單與出讓人簽訂《采礦權成交確認書》。(四)結果公示:交易結 (略) 站公示10個工作日。(五)競得人按照《采礦權成交確認書》要求 (略) (略) 簽訂《采礦權出讓合同》,按合同約定一次性繳納采礦權出讓收益,辦理采礦權登記手續,領取《采礦許可證》。
八、競買 (略) 理及采礦權出讓收益交納
出讓成功的競買保證金自動轉為采礦權出讓收益,競得方交清所有款項后30日內簽訂《采礦權出讓合同》。未競拍成功的意向競買方持購買保證金收款收據、本人身份證原件, (略) (略) 凌源分中心辦理退款手續,3個工作日內將競買保證金無息返還。
九、風險提示
(一)礦業投資具有較大風險性,競買人應實地踏勘擬 (略) ,應詳盡了解本次出讓采礦權現狀及出讓文件所表述的有關礦體的規模、形態、儲量、品位等可能與實際開采有差距,對此,出讓人、網上掛牌人均不承擔責任。競買人提交競買申請書將視同對本次出讓采礦權的現狀及所列條件無異議并全部接受,并對有關承諾承擔法律責任。(二)競得人在礦產資源開采過程中因地方規劃、政策變化等,競得人應無條件服從。不可預見的風險、不可抗力的影響造成的損失,由競得人自行承擔。(三)本次出讓的僅為采礦權,開采該礦產資源除《采礦許可證》以外的其它行政許可和相關手續由采礦權競得人按相關規定自行申請辦理。(四)競得人在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涉及土地、草原、林地、河道、水利設施、道路、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等事項,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相關手續,發生的費用由競得人承擔。(五)競得人領取《采礦許可證》前須1個月內編制《礦山地質環境保護及土地復墾方案》和《環境影響評價報告》并評審,具備其他相關法定條件后方可實施開采作業。(六)礦產資源規劃或產業政策調整對開采的影響,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地質災害防治、環境保護要求對特定采礦方法的限制。(七)未簽訂《 (略) (略) 采礦權掛牌出讓須知》則視為報名無效。
十、其他公告須知
(一)本次 (略) 范圍為原有采礦權重新出讓, (略) 東城街 (略) (略) 對其礦山資產進行評估,評估值為(略)仟(略)佰(略)(略)(略)萬(略)仟(略)佰(略)(略)(略)元整(小寫:8694.(略)元),并與其原礦權人簽訂同意礦山資產轉讓的《協議書》。該費用不計入此次采礦權出讓收益,競得人競得該采礦權則需承擔原礦山資產補償費,由競得人在成交公示滿無異議后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支付給原礦山企業, (略) 東城街 (略) 負責協調并監督辦理資產轉讓、交割等手續,由競得人依法依規繳納相關稅費。
(二)交易 (略) 理及出讓收益交納:受讓成功的交易保證金自動轉為采礦權出讓收益,受讓方本人須在5個工作日內將產權交易費 (略) (略) 指定賬戶。
(三)競買人必須按綠色礦山標準要求進行礦山規劃、設計、建設和運營管理,確保礦山環境面貌、開發利用方式、資源節約集約利用、現代化礦山建設、礦地和諧和企業文化等各方面達到綠色礦山建設標準,礦山投產1年內必須建成省級綠色礦山,如未能按時建成,須停產整頓,直至建成后再恢復開采。
十一、對交易礦業權 (略) 理方式
在《采礦權出讓合同》簽訂前,對電子競價過程中產生的異議,由掛牌交易機構予以解釋。在《采礦權出讓合同》簽訂后產生的爭議,按合同約定執行。
十二、失信聯合懲戒提示
(一)競買人應遵循“公平公正、誠實信用”的原則參與本次競買,對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對違反公共資源交易法律法規,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的競買人,將按照《印發〈關于對公共資源領域嚴重失信主體開展聯合懲戒備忘錄〉的通知》(發改規〔2018〕457號)的規定,對相關失信企業和失信個人實施聯合懲戒并按照公告約定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競得結果無效,將其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名單并承擔相當于成交金額20%的違約金,造成經濟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出讓方有權不再簽訂合同或解除合同:1.競得人拒絕簽訂《采礦權成交確認書》的;2.在交易結果公示無異議后,競得人因自身原因未在30日內與出讓人簽訂《采礦權出讓合同》的,或者拒絕簽訂的,或簽訂合同后,未按照合同約定繳納出讓收益的;3.競得人提供虛假文件、資料或者隱瞞事實的;4.采取行賄或其他不正當手段競得的;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三、其他需披露的事項
1、申請購買人申報的全部資料必須用中文書寫,否則,申報無效。
2、本次出讓的采礦權的產權交易費用由競得人承擔。在辦理權屬變更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稅費由競得人承擔。
3、本次出讓,競買人須簽訂《 (略) (略) 采礦權掛牌出讓須知》( (略) (略) 凌源分中心簽訂)。
4、競買人應詳細了解本次出讓采礦權現狀及掛牌須知,提交競買申請視同對本次出讓采礦權的現狀無異議并全面接受。( (略) (略) 采礦權掛牌出讓須知解 (略) (略) )
十四、免責聲明
如出現下列情形之一, (略) (略) (略) 部分免責:
1、競買未成功,涉及到退還競買人繳納的出讓成本等事項未及時退還的。
2、競買人應按照本公告的有關規定提交相關 (略) (略) ,如因相關資料未按時、未準確提交而造成資格審核不通過的。
3、競買人應及時將競買保證金 (略) (略) 指定賬戶,因競買保證金未按時到賬而導致競買人注冊賬戶未被激活而不能參與報價的。
4、競買人應對自己的注冊賬戶信息保密,并遵守《 (略) 使用規則》,每個注冊賬戶僅供一名競買人使用。因競買方原因導致其注冊賬戶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的。
5、由于競買方遺忘密碼,自身終 (略) 絡異常導致無法正常競價的。
6、因不可抗力、軟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惡意攻擊導致系統故障無法繼續交易的,或者司法部門、政府監管部門緊急要求停止報價等原因導致報價交易中斷的。
7、本市場有權就競價時間作出調整,如有 (略) 場網站進行公告。
十五、開戶銀行與聯系方式
戶 名: (略) (略)
開戶銀行:朝陽銀行新華支行
賬 號:(略)(略)
收款單位: (略) (略)
報名地址: (略) (略) 凌源分中心產權交易科
聯系電話:0421-(略)
郵政編碼:(略)
本 (略) (略) 站、 (略) (略) 網站同時發布。
(略) (略) 凌源分中心
(略) (略)
2025年3月4日
競買人閱讀出讓須知后簽字(蓋章),視為同意履行須知中各項條款,報名時提供此件。 |
(略) (略) 采礦權
掛牌出讓須知
(二〇二五年第一期)
本次采礦權出讓基本情況為: (略) 東城街道瓦廟子建筑用白云巖礦,面積為0.5168平方公里,可采資源量:1215.(略)m3,總資源量1718.(略)m3,生產規模為120.(略)m3/a,擬出讓年限:9.72年。擬設礦 (略) 東城街道瓦廟子村集 (略) ,符合十四五礦產資源總體規劃及政策要求, (略) 政府常務會討論,一致同意該宗采礦權出讓收益掛牌底價為人民幣:(略)仟(略)佰萬元整(小寫:¥1800.(略)元)。
因本次掛牌出讓的采礦權是原有采礦權到期后重新出讓,涉及其他權利人合法權益, (略) 東城街 (略) 與相關權利人已達成協議,并與其原礦權人簽訂同意礦山資產轉讓的《協議書》。經朝陽雙誠資產評估事務所評估,評估基準日為2024年 月 日,該礦山資產為人民幣(略)仟(略)佰(略)(略)(略)萬(略)仟(略)佰(略)(略)(略)元整(小寫:8694.(略)元)。競得方須將原礦山企業資產補償費一次性支付給原礦山企業(原礦山企業除外),由凌源人東城街 (略) 責任協調并監督辦理資產轉讓、交割等手續,由競得人依法依規繳納相關稅費。上述費用未繳納的不予簽訂《采礦權出讓合同》。
本次掛牌出讓只接受單獨競買,不接受聯合競買。競買人須繳納競買保證金人民幣(略)仟(略)佰萬元整(小寫:(略)元),繳納截止時間為2025年 月 日(以實際到賬為準),競得者所交競買保證金可等額抵作采礦權出讓收益。
風險提示:
1、競買申請人應詳盡了解本次出讓采礦權現狀及所列條件,提交競買申請書將視同對本次出讓采礦權的現狀及所列條件無異議并全部接受,并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2、采礦權投資存在有不可預計的風險,出讓文件所表述的有關礦體的規模、形態、儲量、品位等可能與實際開采有差距,對此,出讓人、網上掛牌人均不承擔責任,競買人參加競買并提交申請,即視為競買人對該采礦權現狀和出讓文件已完全認可并自愿承擔全部的風險責任。
3、競得人在礦產資源開采過程中因地方規劃、政策變化等,競得人應無條件服從。不可預見的風險、不可抗力的影響造成的損失,由競得人自行承擔。
4、擬 (略) 范圍已完成的《資源儲量核實報告》、《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采礦權出讓收益評估報告》、《資產評估報告》等均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機構出具,并由主管部門組織評審備案,但有關礦體的規模、形態、儲量、品位等可能與實際開采有差距,存在不可預見的風險。對此,競買申請人應知悉并自行評估和承擔風險。有意競買者可以自 (略) 現場踏勘,出讓人不統一安排現場踏勘。
5、本次出讓的僅為采礦權,開采該礦產資源除《采礦許可證》以外的其它行政許可和相關手續由采礦權競得人按相關規定自行申請辦理。
6、競得人在礦山建設前和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涉及土地、草原、林地、河道、水利設施、道路、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等事項,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相關手續,發生的費用由競得人承擔。如未辦理完畢相關手續致使競得人不能開采的,責任由競得人承擔。
7、競得人領取《采礦許可證》前須1個月內編制《礦山地質環境保護及土地復墾方案》和《環境影響評價報告》編制及評審,具備其他相關法定條件后方可實施開采作業。
8、競買人必須按綠色礦山標準要求進行礦山規劃、設計、建設和運營管理,確保礦山環境面貌、開發利用方式、資源節約集約利用、現代化礦山建設、礦地和諧和企業文化等各方面達到綠色礦山建設標準,礦山投產1年內完成綠色礦山建設,未能按時建成的,需停產整頓,直至建成后再恢復開采。
9、礦山開采及生產銷售等配套設施應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部門文件規定,競得人應自行評估投資費用。
10、競得人簽訂《采礦權出讓合同》后6個月內,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自行備齊相關材料, (略) (略) 申請辦理《采礦許可證》。采礦權競得人不在規定時間內申請辦理《采礦許可證》,視為自動放棄采礦權。出讓的采礦權由出讓人無償收回。
11、礦產資源規劃或產業政策調整對開采的影響,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地質災害防治、環境保護要求對特定采礦方法的限制。
12、不可抗力因素的影響。
1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競得人違約,將取消競得人資格,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1)競得人拒絕簽訂《礦業權成交確認書》,競得人逾期不簽訂或者拒絕簽訂出讓合同的;
2)競得人未按約定的時間付清約定的礦業權出讓收益或者其他相關費用的;
3)競得人提供虛假文件或者隱瞞事實的;
4)向主管部門行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當手段者競得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14、競得人提交申請之前,應當仔細閱讀 (略) 采礦權掛牌出讓須知文件,競買申請書一經提交,即認為申請人對出讓公告和礦業權現狀無異議。
15、其他未盡事宜,由競得人與相關權利人自行協商解決。
(略) (略)
2025年 月 日
本人已詳細閱讀此須知且對其內容無異議。
競買企業:(蓋章)
競買人:(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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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