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滿城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報廢部分零件、管材、板材等資產 |
標的名稱 | 保定市滿城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報廢部分零件、管材、板材等資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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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編碼 | DSCQ2023C8CD* | 掛牌價格 | 0.0001 萬元 | ||||
價格說明 | —— | ||||||
掛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6個工作日 | 掛牌起始日期 | 2023-03-15 | ||||
是否涉及優先權 | 不涉及 | 掛牌截止日期 | 2023-03-22 |
一、標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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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的信息 | 標的為保定市滿城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報廢部分零件、管材、板材等資產(詳見資產明細表) | ||||||||||||
二、資產處置方簡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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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交易條件與投資方資格條件 | |||||||||||||
交易條件 | 掛牌價格 | 0.0001 萬元 |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 | ||||||||||||
與交易相關其他條件 | 1、承租方按照《 (略) 交易服務收費辦法》 (略) 場支付交易服務費。 2、受讓方須在競價結束后完成以下工作: ① (略) 確認報價結果后,3個工作日內向受讓方發送《動態報價結果通知單》;受讓方應在收到《動態報價結果通知單》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資產交易合同,將交易服務費支付 (略) 場有限公司指定賬戶; ②受讓方應于資產交易合同簽訂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將全部交易價款支付 (略) 場有限公司指定賬戶。 3、受讓方應于資產交易合同簽訂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完成標的物交割。受讓方未按時辦理交割的,轉讓終止,扣除受讓方交納的保證金,轉讓方有權另行處置標的物。 4、自標的資產移交完成之日起,標的物的保管、安全、保衛、消防、環保、現場管理、毀損、滅失等責任、風險及費用均由受讓方自行承擔。 | ||||||||||||
投資方資格條件 | 投資方資格條件 | 1、意向受讓方應為在中國境內依法注冊并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 2、意向受讓方營業執照應含有再生資源/廢舊電器電子產品/廢舊金屬/廢舊機械設備/廢舊生活用品回收等經營范圍。 | |||||||||||
報名提交材料 | 1、提交《受讓意向登記表》及承諾函。格式進入報名頁面可見,意向受讓方下載填寫后提交。 2、意向受讓方須提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系統上傳原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公章),系統上傳原件。 如委托他人辦理還應提交法人授權委托書、受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公章)。 3、意向受讓方按公告要求提交其他報名材料并 (略) 場一次性交納保證金。 4、根據受讓方資格條件對應提交報名材料。 5、 (略) 場要求的其他材料。 | ||||||||||||
重大事項及其他披露內容 | 本次轉讓項目采取動態報價方式,交易保證金繳納的截止時間為項目掛牌截止日當日11:00時,限時報價期為公告期,延時報價期開始時間為項目掛牌截止日當日17:00時。意向受讓方在公告期內報名成功后即可參與報價,延時報價期120秒,加價幅度:50元的正整數倍。 標的展示: 1、展示時間:意向受讓方須提前與轉讓方預約勘察時間。 2、地點: (略) 滿城區秀蘭文化 (略) 內 3、聯系人:要艷萌,聯系電話:* 本次掛牌標的物以實際現狀為準,公告未盡事宜,需意向受讓方在勘察標的時自行了解。意向受讓方一旦出價即視為對標的物現狀及相關交易風險充分知悉,完全了解與認可標的物狀況并自愿承擔一切責任與風險,不得以不了解標的物狀況為由退還標的物。 轉讓過程中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受讓方承擔。 | ||||||||||||
保證金條款 | 交納金額 | 0.02 萬元 | |||||||||||
保證金說明 | —— | ||||||||||||
交納截止時間 | 2023-03-22 11:00:00 | ||||||||||||
交納注意事項 | 意向方提交報名之后,進入交易保證金支付階段必須用意向方本單位的銀行賬戶進行轉賬。交納的交易保證金以到達指定賬戶為準,務必在付款時將8位識別碼填寫在備注或附言欄內。 | ||||||||||||
賬戶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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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金處置方式 | —— | ||||||||||||
披露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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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掛牌信息 | |||||||||||||
掛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6個工作日 | ||||||||||||
無合格意向投資方 | 信息發布終結 | ||||||||||||
有合格意向投資方 | 動態報價 | ||||||||||||
五、聯系方式 | |||||||||||||
交易機構 | 項目咨詢聯系人 | 周經理 | 項目咨詢聯系電話 | * | |||||||||
項目報名聯系人 | 湯經理 | 項目報名聯系電話 | 0311-* | ||||||||||
六、交易須知 | |||||||||||||
一、《 (略) 場動態報價競價須知》(以下簡稱“《須知》”)依據《 (略) 企業國有資產轉讓操作規則》、《 (略) 企業國有資產轉讓動態報價實施辦法》等交易規則制定。適用于交易方式為動態報價的資產轉讓項目。 二、轉讓方決定通過動態報價方式確定受讓方,本次動態報價活動 (略) 場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略) 場”)組織實施。 三、動態報價規則: 本次動態報價活動以掛牌價為起始價格。動態報價由限時報價期和延時報價期組成。 (1)限時報價期起始時間詳見網站公告(以下所指公告均 (略) 場網站http://**披露信息為準)。在此期間,競買人可對轉讓標的進行報價,各競買人的每次有效報價隨即成為當前報價。 (2)限時報價期結束后立即進入延時報價期。延時報價期可由多個連續報價周期組成,每個連續報價周期時長以項目公告為準。在每個連續報價周期內,如出現新的有效報價,則進入新的連續報價周期;在一個連續報價周期內如未出現新的有效報價,則當前有效報價方成為動態報價活動的最高報價方,除另有規定外,該最高報價方即為受讓方。 (3)動態報價的加價幅度詳見網站公告。除對報價底價應價外,各競買人每次加價不得低于加價幅度。 四、意向受讓方應按公告要求的有效報名時間段內自行登 (略) 場網站辦理報名登記手續,并按照公告的提示提交報名材料,逾期未按規定提交報名材料的,視為放棄意向受讓資格。 五、意向受讓方應按公告要求交納交易保證金 (略) 場指定賬戶,交易保證金未按規定時間到賬的,視為放棄意向受讓資格。項目交易保證金金額、賬戶信息詳見網站公告。 六、參加動態報價的競買人(已交納交易保證金并 (略) 場審核通過的意向受讓方),應已了解并遵守《 (略) 企業國有資產轉讓操作規則》、《 (略) 企業國有資產轉讓動態報價實施辦法》等交易規則的規定,認真閱讀了本《須知》并承諾接受其全部內容。 七、競買人應自行登 (略) 場網站了解并掌握相關操作規程。 八、標的信息詳見網站公告。 (略) 場按轉讓方要求進行標的圖片、名稱、文字描述及實物信息等內容發布,僅對信息進行形式審核,不保證交易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有效性,不保證交易標的名稱、圖片、描述與實物相符,不對標的質量、材質和使用性能等做任何擔保。 九、意向受讓方應自行勘察(包括但不限于查閱由轉讓方提供的標的相關的檔案文件)交易標的實物,并認可項目轉讓公告及附件的全部內容。若意向受讓方未在公告約定的時間前往項目預展地點進行現場勘察的,不得以標的現狀與公告不一致為由提出任何異議,主張任何權利,并承擔由此引起的所有法律責任。 十、意向受讓方應當具備公告要求的資格條件,同意項目公告中與轉讓相關的其他條件,并承諾符合相關受讓方資格條件。如因資格不符對轉讓方 (略) 場造成損失的,須承擔違約責任。 十一、意向受讓方須對其書面及交易系統提交的主體身份信息、銀行賬戶信息和相關報名資格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擔法律責任,并確保其內容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如意向受讓方提供虛假資料、擾亂報價、惡意串通或其他違反法律法規的, (略) 場有權取消其競買資格并確認其報價無效,由此導致交易無法正常進行的,其交納交易保證金不予退還,首先用于支 (略) 場應收取的交易服務費,其余部分用于彌補轉讓方損失,并保留對其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十二、意向受讓方應妥善保管自己的網上注冊賬戶和密碼,并對其注冊賬戶的安全性負責,任何人使用意向受讓方的網上注冊賬戶進行網上報名和參與競價活動的,均視為意向受讓方的真實意思表示,并視為意向受讓方已取得有權機構的審批或授權。 十三、 (略) 場將按以下方式之一向意向受讓方發送有關事項通知: 1、 (略) 場現場領取相關通知; 2、通 (略) 場交易系統中注冊的或承諾函中載明的手機號碼、電子郵箱發送交易相關通知; 3、 (略) 場交易系統中注冊的或承諾函中載明的地址郵寄相關通知。 手機短信、電子郵件、普通郵件一旦發送成功,即視為意向受讓方已經收到有關事項通知。請意向受讓方確保其網上注冊賬戶信息及承諾函等報名信息準確無誤,并保持手機通訊通暢,及時查看通知消息。 十四、項目存在優先購買權人的,優先購買權人在滿足同等條件的前提下,可在網絡競價過程中按照其他競買人的報價即時行權。 十五、各意向受讓方在網絡競價程序中均不應價的,扣收各意向受讓方已交納交易保證金的10%,用于彌補交易相關方的損失。 十六、意向受讓方須同意如違反《須知》, (略) 場有權取消其競買資格,并同意按照《 (略) 產權交易保證金操作細則》及《須知》處置其交納的交易保證金。 十七、受讓方應在收到《動態報價結果通知單》次日起按照公告載明的時限與轉讓方簽署《資產交易合同》、支付交易價款及交易服務費 (略) 場指定賬戶。 意向受讓方 (略) 場確認為受讓方后,交納的交易保證金首先支付其應 (略) 場支付的服務費用;若有余額由轉讓方與受讓方在交易合同中約定轉為交易價款。 因受讓方原因,受讓方單方拒絕簽署《資產交易合同》的,視為受讓方違約,轉讓方有權取消本次交易,受讓方交納的交易保證金不予退還,首先用于支 (略) 場應收取的交易服務費,其余部分用于彌補轉讓方損失,并保留對其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因受讓方存在違約行為導致項目未成交的,轉讓方有權委 (略) 場再次組織交易活動。 十八、受讓方未按時足額支付交易服務費的, (略) 場有權繼續向受讓方追索;受讓方未按時足額支付交易價款的,轉讓方按照《資產交易合同》相關違約條款處理。 十九、因受讓方原因,未按要求完成項目交割的,轉讓方不再承擔相應保管責任,標的的毀損滅失風險由受讓方承擔。在標的移交過程中所發生的包括但不限于運輸、拆解、保管、處理等一切費用均由受讓方自行承擔。移交過程中如造成標的存儲地點的硬件設施及標的本身的損毀由受讓方承擔責任。 二十、本次資產轉讓有關的變更、交割手續辦理完畢后,受讓方應在3個工作日內通 (略) 場將交易價款劃轉給轉讓方。如受讓方自本次資產轉讓有關的變更手續辦理完畢之日起10個工作日未通 (略) 場將交易價款劃轉給轉讓方,且未 (略) 場提交書面異議并就《資產交易合同》的履行提交訴訟、仲裁的, (略) 場有權自行將交易價款劃轉給轉讓方。 二十一、未競買成功且無違約責任的意向受讓方, (略) 場于競價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退還至原交款賬戶(交易保證金不計利息)。 二十二、因意向受讓方如下行為產生的一切后果, (略) 場不承擔任何責任: 1、未及時關 (略) 場及競價系統發布的網絡競價活動相關信息的; 2、由于意向受讓方使用的終端設備和網絡異常等原因導致無法正常報價的; 3、網絡競價活動的時間以競價系統服務器時間為準。由于意向受讓方使用的終端設備時間與競價系統服務器時間不符而導致未按時參與報價的; 4、以及其它法律法規規定的免責事項。 二十三、競價系統因不可抗力、軟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惡意攻擊等原因而導致系統異常、競價活動中斷的, (略) 場不承擔任何責任。 (略) 場將視情況組織繼續報價或重新報價,并通 (略) 場網站通知各意向受讓方。 二十四、因《須知》的履行或因與《須知》有關的其他方面而產生的任何問題、爭議或分歧,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加以解決。 (略) 場或意向受讓方任何一方發出要求協商解決的通知7日內,雙方未能達成解決方案,則該問題、爭議或分歧應 (略) 場所 (略) 管轄。在訴訟過程中,除有爭議的部分外,《須知》其他部分應繼續履行。 | |||||||||||||
七、風險提示 | |||||||||||||
風險提示 (略) 交易風險提示書 特別提示:本風險提示書不能取代意向方本人的投資判斷,也不會降低意向方參 (略) 場有限公司各項交易活動的固有風險,相應的投資風險、履約責任以及費用由意向方自行承擔。 尊敬的意向方: 您通 (略) 場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略) 場”)參與交易時,可能會存在因交易、投資帶來的收益不確定性風險。本風險提示書旨在讓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風險,審慎做出交易決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請前,請仔細閱讀并確保自己理解本風險提示書的全部內容,了解交易規則、項目公告、交易須知、申請人承諾等相關文件的規定,并結合自身的投資經驗、目標、財務狀況、風險承受能力等自行決定是否參與交易。對本風險提示書有不理解的地方請及時咨 (略) 場相關人員。 意向方可能面對的風險包括但不限于: 一、 (略) 場風險 因經濟、市場環境變化或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變化,可能導致交易標的價值波動,甚至導 (略) 場無法繼續為意向方提供交易服務,意向方應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損失。 二、信息披露風險 (略) 場披露的交易標的相關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標的圖片、名稱、文字描述及其他相關信息等) (略) 場根據轉讓方(融資方或項目方)提供的信息內容進行發布, (略) 場僅對披露信息內容進行齊全性和合規性審核,不保證披露交易標的相關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準確性,不保證披露交易標的名稱、圖片、描述與交易標的實際相符, (略) 場也不對交易標的做任何擔保。意向方在決定參與交易活動前,應對交易標的進行充分全面了解。對明示按交易標的現狀進行交易的,意向方應當在提交交易申請前,自行勘察交易標的實物。意向方提交交易申請、參與競買的,即表明認可交易標的現狀。意向方應自行承擔可能由此產生的損失。 三、交易風險 意向方在交易過程中,可能面對以下風險,意向方應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損失。 1、保證金不予退還風險。意向方未按照交易規則及項目公告等規定參與交易或履行相關義務的,其交納的保證金可能不予退還或產生其他不利后果。意向方在提交交易申請前,請認真閱讀《 (略) 產權交易保證金操作細則(試行) 》及項目公告等關于保證金處置的內容。 2、中止、終結交易風險。交易過程中發生交易標的權屬糾紛、法院判決、行政行為、 (略) 場指定第三方交易平臺網絡競價系統軟硬件故障或網絡故障等影響交易正常進行的情形, (略) 場可以做出中止、終結交易的決定,意向方自行承擔可能產生的損失。 3、互聯網操作風險。通過互聯網參與交易,意向方可能存在交易賬戶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當、意向方終端軟硬件 (略) 場指定第三方交易平臺交易系統不兼容、終端設備時間與交易系統時間不符、終端軟硬件或網絡故障造成交易失敗、失誤等互聯網操作風險。 4、優先購買權行權風險。享有優先購買權的意向方應詳細閱讀項目公告關于行使優先購買權的約定,并遵守《 (略) 企業國有產權轉讓股東行使優先購買權操作細則(試行)》,否則可能會承擔行權方式不當引致的責任或風險。意向方存在因享有優先購買權的意向方行權而不能成為最終投資人的風險。 5、系統操作風險。因競價參數設置錯誤導致的加價幅度偏離正常范圍等操作風險。 四、其他風險 1、因戰爭、自然災害、通訊故障、電力故障、運營服務商網絡故障、非法入侵、惡意攻擊等原因導致交易標的損毀滅失 (略) 場指定第三方交易平臺交易系統異常甚至癱瘓,導致交易終結的, (略) 場不承擔任何責任,意向方應自行承擔由此可能產生的損失。 2、交易標的成交后,對交易標的交割過程中發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裝、運輸、交付、稅費等一切費用、紛爭等,均由交易雙方依據交易合同、項目公告自行承擔和處理, (略) 場不承擔任何責任。 3、意向方因填寫信息不真實、不準確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冊賬戶無法激活或保證金無法退還的,自行承擔相應后果。 (略) 場敬告各投資方,應當根據自身的經濟條件、心理及風險承受能力謹慎、理性參與交易,樹立正確投資理念,確保資金安全。本風險提示書并不能揭示參 (略) 場各項交易活動的全部風險及情形,意向方務必對此有清醒認識,審慎做出各項交易決策。投資有風險,交易須謹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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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