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意向承租方應在掛牌公告期截止當日17:00時前,登 (略) 場網( (略) )(http://**.cn),按照《 (略) 競價交易規則》相關要求進行實名會員注冊,按本公告要求將報名材料掃 (略) 報名系統“相關附件”中,未能上傳掃描件的,報名無效。 (一)意向承租方(企業法人)須提交的材料(所有材料加蓋公章): 1.承租主體資格證明文件(企業法人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 2. 企業法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授權委托書原件,受托人身份證復印件(公告附件,自行下載); 3. 須提供高校服務證明材料(提供經營合同),合同主體與意向方非同一主體的,為無效材料; 4. 須提供出租方出具的《現場踏勘證明》; 5. 承租承諾函(公告附件,自行下載) 6. 承租方須承諾事項的承諾函(詳見本公告意向承租方資格條件,承諾書格式自擬); 7. 要求提供的其他相關材料。 (二)意向承租方(自然人/個體工商戶)須提交的材料: 1.自然人提供身份證復印件;個體工商戶提供營業執照及經營者身份證復印件; 2.承租承諾函(公告附件,自行下載); 3.須提供高校服務證明材料(提供經營合同),合同主體與意向方非同一主體的,為無效材料; 4.須提供出租方出具的《現場踏勘證明》; 5.承租方須承諾事項的承諾函(詳見本公告意向承租方資格條件,承諾書格式自擬); 6.要求提供的其他相關材料。 委托方或交易所要求報名方修改或補充資料的,報名方應于交易所發出通知之日或公告期截止之日(以時間靠后者為準)后的第二個工作日17:00前將修改或補充的資料一次性重新提交,逾期不提交的,為無效報名;(交易所發出通知之日是指交易所于E交易系統退回原報名資料之日) 二、報名成功后,交易所將會同出租方根據報名結果進行資格審查,由出租方對意向承租方是否符合條件進行最終資格確認。 三、交易方式 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則采用協議方式租賃,直接確定其為承租方;如征集到兩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交易 (略) 絡競價方式確定承租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