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考函〔2024〕1242號
你局《關于上報在秦咸陽城遺址和西漢帝陵——義陵建設控制地帶內實施際華園蘭府(一期)項目的請示》(陜文物字〔2024〕146號)收悉。經研究,我局原則同意在秦咸陽城遺址和西漢帝陵——義陵建設控制地帶內實施際華園蘭府(一期)項目。
一、所報方案建議做以下修改:
(一)適當調整外圍多層住宅區布局,增加靈動性,擴大展示綠地范圍。
(二)降低建筑頂部色彩深度,減少外立面色彩對比度,避免使用放射性玻璃,減少建設項目對遺址景觀環境的影響。
二、請你局組織專業考古研究單位在項目擬建區域開展進一步的考古調查和發掘工作。考古發掘項目需另行填報考古發掘申請書。
三、修改完善后的項目方案和文物保護方案,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有關規定履行相應審批程序。
四、請你局會同相關部門加強對項目實施的全程監管,組織專業機構參與指導,確保文物安全。項目實施中如有文物遺存等重要發現,應立即停止施工,并組織研究,提出調整方案。
此復。
國家文物局
2024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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