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查,2024年7月2日我局擬對撫順縣楊木河重點山洪溝治理工程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做出審批意見?,F將擬作出審批意見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24年7月2日-2024年7月4日(3個工作日)。
聽證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3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意見要求聽證。
聯系電話:024-*
傳 真:024-*
地址: (略) 撫順縣救兵鎮小東村行政服務中心郵編:*
一、項目名稱
撫順縣楊木河重點山洪溝治理工程
二、建設地點
撫順縣海浪鄉
三、建設單位
撫順縣水務事務服務中心
四、環境影響評價單位
沈陽 (略)
五、項目概況
項目位于 (略) 撫順縣海浪鄉境內。主要建設內容為:沿河道修建固濱籠擋墻及生態防護,山洪溝總治理河流長度為5.365km,左右岸防護長度為7.930km,不涉及清淤工程。其中:楊木河河道治理長度3.616km,護岸長度4.859km,其中左岸防護長度2.472km,右岸防護長度2.387km。左岸防護長度2.867km,右岸防護長度3.857km;支流房申河河道治理長度為1.749km,防護長度3.071km。其中左岸防護長度1.344km,右岸防護長度1.727km。本次設計各段河道防洪標準為10年一遇,工程等別為V等,主要建筑物級別為5級;V 等防洪工程合理使用年限為30年,5級護岸工程合理使用年限為20年。
項目總投資1170.*元,其中環保投資29.*元,占總投資的2.5%。
六、環境保護措施
1.大氣污染防治措施
本項目未壓實土方和作業面散狀物料及運輸車輛用苫布遮蓋;合理布局施工現場,物料臨時堆存遠離環境保護目標;禁車輛超載,避免沿途飄灑拋漏產生二次污染;在臨時施工場地、臨時堆土場保證一定的含水率和外側修建圍擋,圍擋高度不得低于2.5米:圍擋大門應當采用封閉門扇,設置應當符合消防要求,其寬度不得小于6米;施工期 (略) 進行灑水降塵, (略) 面濕度;河道垃圾應該及時清運,車輛運輸散裝物料必須裝載規范,運輸通道應及時清掃和平整, (略) 過村莊或進入施工場地應低速或限速行駛,減少產塵量。須滿足《遼寧省施工及堆料場地揚塵排放標準》(DB21/2642-2016)。
2.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項目雨天施工要注意防治水土流失,未壓實土方和散狀物料采取覆蓋措施,汛期及暴雨天,豐水期、汛期停止施工;施工機具不得在施工場地內清洗;使用性能良好的汽車和施工機械,及時保養和維修,防止漏油;施工形成的疏松土層要及時壓實,減少降雨的攜沙量;施工人員生活污水依托附近村鎮現有衛生設施;施工場地備有吸油氈,以防機械設備及車輛漏油污染水環境。
3.噪聲污染防治措施
本項目施工期現場設備選型采用低噪聲設備,加強機械設備的維修和保養,盡可能降低噪音;施工布置時合理安排砂漿攪拌機等噪聲較大的機械施工時間,嚴禁夜間施工;合理安排運輸時間,避開午休時間,夜間禁止作業;在臨近環境保護目標施工場界設置標準圍擋,高2.5m,在該段不允許用推土機、挖掘機等高噪音機械和設備,采用人工方式挖土回填。須滿足《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
4.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項目施工期固體廢棄物主要是施工河段內清理出的生活垃圾和施工期施工人員生活垃圾以及拆除舊石籠產生的廢鋼絲和塊石。河道內清理出的垃圾和施工生活垃圾統一清運至附近村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點。廢鋼絲經收集后運至廢品回收站處置,塊石再次利用,用于修建固濱籠。須滿足《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標準》(*)。
5. 生態環境保護措施
本項目施工不得出現阻斷水生生物的生境的活動。施工結束后,施工單位及時拆除臨時設施,清理施工跡地,恢復地貌,減輕施工的不良影響。臨 (略) 占用內*灘涂、草地 (略) ,施工結束后,通過跡地恢復并播撒草籽恢復臨 (略) 占用草地的土地利用類型和地貌;占用內*灘涂的臨時施工場地(包括臨時堆料場)和臨時堆土場將臨時堆存物料及土方清理后恢復土地利用類型和地貌, (略) 占用的草地進行植被恢復。加強對施工作業人員的管理,施工期嚴格按照施工紅線和施工設計組織施工,嚴格控制施工機械和施工人員活動范圍,盡可能減少對評價區域內地表的壓占、擾動和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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