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國土空間規劃(總體規劃),需征收崖州區鳳嶺村委會、港門村委會、三更村委會、鎮海村委會等集體土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經市政府同意,崖州區政府決定啟動土地征收(收回)、開展征地前期調查工作。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圍
利用海南西環高鐵和貨線三亞至樂東(嶺頭)段開行公交化旅游化列車改造工程項目鎮海站配套設施(二期)用 (略) 崖州區,用地總面積約0.5579公頃(2000國家大地坐標系),擬征收集體土地約0.5555公頃(海南三亞平面坐標系),涉及崖州區鳳嶺村委會、港門村委會、三更村委會、鎮海村委會等集體所有土地。征收(收回)土地具體四至界址范圍以征地紅線圖為準。
二、征收目的、擬開發用途
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擬征收(收回)作為利用海南西環高鐵和貨線三亞至樂東(嶺頭)段開行公交化旅游化列車改造工程項目鎮海站配套設施(二期)用地。擬安排土地用途:交通運輸用地。
三、土地現狀調查
(略) 崖州區人民政府擬于2024年4月17日開始組織開展土地利用現狀調查,調查信息包括土地位置、權屬、地類、面積,居民住宅戶數、面積,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種類、數量等情況。屆時,請征收(收回)土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國有土地使用權屬單位、土地承包戶、青苗及地上附著物所有權人等單位和個人按時參加并積極支持配合,做好擬征收(收回)土地、青苗及地上附著物補償登記工作。調查結果將與被征地集體經濟組織、國有土地使用權屬單位、居民和地上附著物產權人共同確認。
四、其他事項
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公示10個工作日,自2024年4月1日起,至2024年4月16日止。如對上述擬征收(收回)土地有關事項有異議的,可自公告發布之日起10個工作 (略) 崖州區人民政府提出書面意見,逾期不反饋視為無異議。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擬征收(收回)土地范圍內搶栽、搶種、搶建,違反規定在征收土地預公告發布后搶栽、搶種、搶建的,對搶栽、搶種、搶建部分一律不予補償。
特此公告。
(略) 崖州區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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